張仲景

《傷寒雜病論(桂林古本)》~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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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

1. 百脈一宗,悉致其病

百合病者,百脈一宗,悉致其病也,意欲食,復不能食,常默默,欲臥不能臥,欲行不能行,飲食或有美時,或不欲聞食臭時,如寒無寒,如熱無熱,口苦,小便赤,諸藥不能治,得藥則劇吐利,如有神靈者,身形如和,其脈微數,每溺時頭痛者,六十日乃愈。若溺時頭不痛,淅淅然者,四十日愈。

若溺時快然,但頭眩者,二十日愈。其證或未病而預見,或病四五日始見,或病至二十日,或一月後見者;各隨其證,依法治之。

2. 百合知母湯

百合病,見於發汗之後者,百合知母湯主之。百合知母湯方百合七枚知母三兩上二味,先以水洗百合,漬一宿,當白沫出,去其水,另以泉水二升,煮取一升,去滓,別以泉水二升,煮知母取一升,去滓,後合煎取一升五合,分溫再服。

3. 百合滑石代赭湯

百合病,見於下之後者,百合滑石代赭湯主之。百合滑石代赭湯方百合七枚滑石三兩代赭石如彈丸大(碎棉裹)上三味,以水先洗,煮百合如前法,別以泉水二升,煮二味,取一升,去滓,合和,重煎,取一升五合,分溫再服。

4. 百合雞子黃湯

百合病,見於吐之後者,百合雞子黃湯主之。百合雞子黃湯方百合七枚雞子黃一枚上二味,先洗煮百合如前法,去滓,納雞子黃,攪勻,頓服之。

5. 百合地黃湯

百合病,不經發汗、吐下,病形如初者,百合地黃湯主之。百合地黃湯方百合七枚地黃汁一升上二味,先洗煮百合如上法,去滓,納地黃汁,煎取一升五合,分溫再服,中病勿更服,大便當如漆。

6. 百合洗方 栝蔞牡蠣散

百合病,一月不解,變成渴者,百合洗方主之;不差,栝蔞牡蠣散主之。百合洗方百合一升上一味,以水一升,漬之一宿,以洗身,洗已,食煮餅,勿以鹽豉也。栝蔞牡蠣散方栝蔞根牡蠣(熬)各等分上二味,為散,飲服方寸匙,日三服。

7. 百合滑石散

百合病,變發熱者,百合滑石散主之。百合滑石散方百合一兩(炙)滑石二兩上二味,為散,飲服方寸匙,日三服,當微利,熱除則止後服。

8. 百合病

百合病,見於陰者,以陽法救之;見於陽者,以陰法救之;見陽攻陰,復發其汗,此為逆;見陰攻陽,乃復下之,此亦為逆。

9. 甘草瀉心湯 苦參湯 雄黃

狐惑之為病,狀如傷寒,默默欲眠,目不得閉,臥起不安。蝕於喉為惑,蝕于陰為狐,不欲飲食,惡聞食臭,其面目乍赤,乍黑,乍白,蝕於上部則聲嗄,甘草瀉心湯主之;蝕於下部則咽乾,苦參湯洗之;蝕於肛者,雄黃薰之。甘草瀉心湯方甘草四兩(炙)黃芩三兩乾薑三兩半夏半升黃連一兩大棗十二枚(劈)上六味,以水一斗,煮取六升,去滓,再煎取三升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苦參湯方苦參一斤上一味,以水一斗,煮取七升,去滓,薰洗,日三次。

雄黃散方雄黃一兩上一味,為末,筒瓦二枚合之,納藥於中,以火燒煙,向肛薰之。

10. 赤豆當歸散

病者脈數,無熱微煩,默默但欲臥,汗出,初得之三四日,目赤如鳩眼,七八日,目四眥黑,若能食者,膿已成也,赤豆當歸散主之。赤豆當歸散方赤小豆三升(浸令毛出曝乾)當歸十兩上二味,杵為散,漿水服方寸匙,日三服。

11. 陽毒 升麻鱉甲湯

陽毒之為病,面赤斑斑如錦紋,咽喉痛,唾膿血,五日可治,七日不可治,升麻鱉甲湯主之。升麻鱉甲湯方升麻二兩蜀椒一兩(汁)雄黃五錢(研)當歸一兩甘草二兩鱉甲一片(炙)上六味,以水四升,煮取一升,頓服之,不差,再服,取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