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時珍

《本草綱目》~ 序例第一卷上 (3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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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例第一卷上 (34)

1. 七方

複方,岐伯曰:奇之不去則偶之,是謂重方。好古曰:奇之不去復以偶,偶之不去復以奇,故曰復。復者,再也,重也。所謂十補一泄,數泄一補也。又傷寒見風脈,傷風得寒脈,為脈證不相應,宜以複方主之。從正曰:複方有三:有二方、三方及數方相合之複方,如桂枝二越婢一湯、五積散之屬是也。有本方之外別加余藥,如調胃承氣加連翹、薄荷、黃芩、梔子為涼膈散之屬是也。

有分兩均齊之複方,如胃風湯各等分之屬是也。王太僕以偶為複方,今七方有偶又有復,豈非偶乃二方相合、復乃數方相合之謂乎?

白話文:

七方

複方指的是將兩種或多種藥方組合在一起的方劑。古人認為,如果單一方劑療效不佳,就應該用其他的方劑來配合,這就是複方的概念。所謂「十補一泄,數泄一補」,指的是在治療過程中,要根據病情需要,調整補瀉的比例。如果脈象和病情不相符,例如傷寒見風脈或傷風得寒脈,就應該使用複方來治療。

複方可以分為三種:一種是將兩個或多個方劑組合而成,例如桂枝湯加越婢湯,或是五積散;另一種是在原方基礎上添加其他藥物,例如在調胃承氣湯中加入連翹、薄荷、黃芩、梔子等,形成涼膈散;還有一種是將多種藥物等量混合,例如胃風湯。

有人認為複方就是指兩種方劑的組合,但實際上,複方既可以是兩種方劑的組合,也可以是多種方劑的組合。因此,所謂的「七方」,可能指的就是包含了各種不同類型複方的方劑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