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時珍

《本草綱目》~ 木部第三十六卷 (3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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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部第三十六卷 (34)

1. 五加

火灶丹毒從兩腳起,赤如火燒:五加根、葉燒灰五兩,取煅鐵家槽中水和,塗之。(楊氏《產乳》)。

白話文:

丹毒從兩腳開始,紅得像火燒一樣:取五加樹的根和葉燒成灰五兩,然後用打鐵工匠水槽裡的水調和,塗在患處。(出自楊氏《產乳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