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太素

《訂正太素脈秘訣》~ 卷上 (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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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上 (10)

1. 六氣

立春至春分初氣。清明至小滿二氣。芒種至大暑三氣。

立秋至秋分四氣。寒露至小雪五氣。大雪至大寒六氣。

白話文:

六氣:

春天從立春到春分初期為第一氣;清明到小滿為第二氣;芒種到大暑為第三氣。

秋天從立秋到秋分為第四氣;寒露到小雪為第五氣;大雪到大寒為第六氣。

2. 五運

(甲己土運,乙庚金運,丙辛水運,丁壬木運,戊癸火運)

(三陰三陽,金土火,是謂五根,火木水)

天地。一太極也。人身。一天地也。夫五行之在天地間。自天一生水。水生木。木生火。火生土。土生金。金復生水。五行順布。三陰三陽。所謂五根也。至於太玄。所謂木火土金水。以木上水在下。所謂相生之無窮。表河圖之數也。堯典所謂水火金木土。各五行相剋者。洛書以相剋而成也。

人身亦然。人稟天地之氣以生。故五行之氣。隱於五臟。見於六腑。自腎水生肝木。肝木生心君火。心君火生三焦相火。相火生脾土。脾土生肺金。肺金復生腎水。以相生而成也。且如水生木。是水為母。而木為子也。木復生火。是木受竊氣。故水怒而剋火。所謂子逢竊氣。

母乃力爭。火又生土。是火為母。土為子。土見火被水克。故怒而剋水。所謂母被鬼傷。子來力救。相生相剋。展轉無窮。此人身之太極也。故善觀脈者。切造化之功。巧體陰陽之正。窮一動之微。究萬物之失。雖脈分六部。變應萬殊。醫家分為七表八里九道等脈。詳考參論。

深切甚明。其書數千百家。不啻數千萬言。纖悉備具。圖有或遺。然究取用。互有得失。率未盡其機要。而得太始太素之外者。而不知在天地間者。眾人之五行。其氣散在人身者。一人之五行。其氣專。氣散者難以明。氣專者易以見。故君子以脈而有得焉。陽氣未盡。陰未散之時。

一舉指之間。而知其平生當為若何人。當受若何用。富貴貧賤。壽夭正邪。若辨黑白。若數一二。有父母妻子之所不能知。身心之所不能悟。無不了明。此無他。至於理而止耳。夫太素脈。以心為主命。心君也。一人之主也。以小腸為遷移。蓋志也。心之所知。稟令而行。吉凶悔吝所生也。

以膽為福德。膽者。德肝之氣。受心之用。心以肝為官祿。肝者得水之生。為心之母。得天者厚也。以肺為父母。蓋肺為月孛。父母之象。初氣之所主也。大腸為妻子。蓋大腸為計都。得肺之氣。配於初氣也。胃為財帛。蓋胃得脾之餘氣也。脾為田宅。而脾氣所以滋養萬物者也。

三焦為祿馬。相火受命於心也。以此求之。無不洞徹。且夫心脈屬火性矣。而促之不滿於九。而用止於八。乾一兌二。離三震四。巽五坎六。艮七坤八。則又為乾矣。人遇之則為亢陽之數。孤貧無比。尚何言其數之多也。心主吉凶。主十五歲以前氣數。其體浮洪。若一數而止。

大人得之。主為性高明剛健。純一不已。小人遇之。則主性輕躁。常有明察之疾而已。不失為耿直之士。二數而止。則主為性和悅。心事平坦。敬之敬之。心恆敬人。人常敬之。達則伊傳。窮而曾顏。純乎君子之心。無一毫人慾之私者也。三數而止。則主決為聰明機敏。爽麗光霽。

待人接物。曲盡其情。端為文章之士。忠厚之人。四數而止。則主為性躁暴。不能容物。置家嚴肅。與人誠信。心性處事得宜。無利己損人之心。亦主聰明文章。終未免喜怒不常。五數而止。主為性聰明機變。多學多能。遊說辨給。撒合縱橫。但處性不定。介乎君子小人之間。

長於奔競。易而動搖。非九流之士。則遊俠之輩。六數而止。為性嶮惡奸曲。諂詐邪佞。造惡興謗。反道悖德。小則賊人。大則逆天最為凶惡也。七數而止。主為性愚頑無智。不辨麥菽。為耕田荷擔之人。或勇而無謀。或猥而好閒。所謂愚婦是也。八數而止。主為性遲緩溫和。

容物納汙。憐孤念寡。輕財好施。樂道安貧。不與人較。人亦不欺。非君子長者之士。則山林隱逸之人。若更如珠明淨。則福德深厚。逍遙人極之表。出乎塵俗之人也。

膽脈主十五。二十五歲以前氣數。其體浮弦。若下指時。便如箏弦之秀麗。大小弦勾。浮而應指。分明不雜。得五十至以上者。祿髩三公。祖父之遺澤。四十至而止者。位至守令。二十至而止者。參佐之任。或其數不及。但得大體明淨。亦主一任一職之流。若至數混雜。大小不勻。則十年之中。無功名之分。其或奔湧不定。有官者失職。常人主官訟也。

肝脈至十五歲以前氣數。此人身最為關係之處。其體沉弦。得四十五以上而止者。位至三公。若帶微澀。雖宰相亦必艱難。三十至以上而止者。位至守令。二十至以上而止者。則雜職。散澀亦如之。大小明淨。來往如珠流利者。主風憲之權。兼以肺脈滑者。主生殺之權。若三部俱弦。

而至及數者。力主九鼎。威鎮一方。位至將帥。掌生死建節開關。割土封侯。至數不及者。亦有千夫長萬夫長之應。其或奔湧。六部俱弦。心應坎至。則為軍賊。徒形刺配。加之六脈俱克者。則主斬首分屍。若撒砂應指不明者。則主貧賤下賤之人也。

脾胃脈至二十五歲以後晚年氣數。其體微緩。得五十至以上者為上富。三十至以上者。為中富。二十五至以下者。為下富。其至數不及。但應指分明。晚年亦主康裕。若浮而應指。有財無田。沉而應指。有田無財。浮沉俱應者。田財優裕。若見洪緩者。主受祖業。浮而澀者。

主得妻財。或妻子得力成家。但見鄙猥。權自內出。若見微滑。則有不肖破家之子。淫欲之妻。自身猥僻好淫。不能自振者也。若應指乍數乍遲。乍大乍小者。終身貧困。若見奔瀉者。則破蕩祖業。潦倒無成。乃奔波乞丐無恥之人也。

大腸之脈。其體微而短。應指明淨。則主妻賢子肖。終身無克。三五數者。男多女少。三四至者。女多男少。若見奔湧。主克其妻子。加以六脈俱克。則終身無子。孤獨之命。或師尼僧道之流。若見滑脈。則主養子成家。館甥待老者也。

肺脈之體。短而澀。若應指分明。至數長遠。又帶微緩。非四親具慶。則父母雙全。盡菽水之歡。樂綵衣之娛。人生最難。造化所甚靳者。三五數而止者。先克母。奔湧無定。少年失怙恃之親。緩滑相仍。終身無異姓之託也。

左尺之脈沉而滑。右尺之脈洪而滑。此初得天地父母之氣。所得者厚。福而壽。所得者薄。促而夭。此一定不移之數也。知者於此詳觀審察。以左右定其壽夭之大體。然後以左右定其歲數多少。則萬無一失。若兩尺俱失。外腎不足。右尺奔湧。主僕曹有災。或盜竊財物。左尺奔湧。

乍疏乍急者。淫欲輕狂。此六脈專主五行之定數。合而言之。心脈洪弦。三焦洪緩。為君臣慶會。有官者升階進職。無官者主奇運。若心脈洪滑。三焦洪弦。為君臣失所。主異是矣。六脈俱受父母氣者。主得父母之愛。異於他子。六脈子歸母腹者。主得子如曾閔。幹蠱興家。

六脈之中。最怕代脈。一脈受代。一臟受絕。如脾部本無緩體。而反得弦長浮大。以一時加之受克。可卜其死之日矣。若四季遊年。各以本部推斷。得母氣者。可求功名。得子氣者。可求財帛。此宜知之。善推者則萬無一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