喻昌

《醫門法律》~ 卷五 (2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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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五 (29)

1. 咳嗽續論

膏粱致咳,比濕熱內蘊例治之。如色欲過度,元氣虛損,又不可盡攻其痰,辛苦致咳,比風寒外束例治之。如外寒裹其內熱,須分寒熱多少,以消息於表裡兼治之法。

【律六條】

凡治咳不分外感內傷,虛實新久,襲用清涼藥,少加疏散者,因仍苟且,貽患實深,良醫所不為也。

凡治咳遇陰虛火盛,乾燥少痰,及痰咯艱出者,妄用二陳湯,轉劫其陰而生大患者,醫之罪也。

凡咳而且利,上下交徵,而不顧其人中氣者,十無一起。如此死者,醫殺之也。此有肺熱腎寒兩證,水火不同,毋論用涼用溫,總以迴護中氣為主。

凡邪盛,咳頻,斷不可用劫澀藥。咳久邪衰,其勢不脫,方可澀之。誤則傷肺,必至咳無休止,坐以待斃,醫之罪也。

凡屬肺痿、肺癰之咳,誤作虛勞,妄補陰血,轉滯其痰,因致其人不救者,醫之罪也。

凡咳而漸至氣高汗漬,宜不俟喘急痰鳴,急補其本。若仍治標亡本,必至氣脫卒亡,醫之罪也。

白話文:

因為過食肥膩食物導致的咳嗽,要依照體內濕熱積聚的狀況來治療。如果是因為縱慾過度,造成元氣虛弱的咳嗽,就不能一味地只攻痰,要依照風寒束表的狀況來治療。如果是外感風寒包裹著內熱,就要分辨寒熱的輕重,採取表裡兼治的方法。

【治療咳嗽的六條原則】

凡是治療咳嗽,不分辨是外感還是內傷,是虛證還是實證,是新發還是舊疾,就隨便用清涼的藥物,再稍微加一點疏散的藥,這種敷衍了事的做法,會造成很深的禍害,是好的醫生絕對不會做的。

凡是治療咳嗽,遇到陰虛火旺,乾燥少痰,或是痰難以咳出的情況,卻胡亂使用二陳湯,反而會耗損陰液,導致更嚴重的疾病,這是醫生的過錯。

凡是咳嗽又兼拉肚子,這是上吐下瀉的現象,卻不顧病人中氣虛弱,這種情況十個有九個都無法救活。這樣害死病人的,是醫生。這種情況有肺熱和腎寒兩種病症,水火不相容,無論是用涼藥還是溫藥,都要以保護中氣為主。

凡是邪氣盛,咳嗽頻繁,絕對不能使用收澀的藥物。咳嗽久了,邪氣衰退,但病勢還沒完全解除,才可以考慮使用收澀的藥。如果用錯了,就會傷害肺部,導致咳嗽不止,只能坐等死亡,這是醫生的過錯。

凡是屬於肺痿、肺癰的咳嗽,卻誤以為是虛勞,亂用補陰血的藥物,反而會使痰液停滯,導致病人無法救治,這是醫生的過錯。

凡是咳嗽逐漸出現呼吸急促、汗出不止的情況,應該在還沒喘不過氣和痰鳴的時候,趕緊補養身體的根本。如果仍然只治標不治本,一定會導致氣脫而突然死亡,這是醫生的過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