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士禰

《嬰兒論》~ 附錄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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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錄 (2)

1. 護養

須急論治。診病以銀海為要。虛實必顯。以精萃所奏故也。病五實者死五虛者亦死。病多反復者。不可治也。

白話文:

必須立即判斷病情並進行治療。診斷疾病時,眼睛的狀況是重點。身體的虛弱或強壯的狀況必須清楚顯現,因為這是精氣發揮作用的結果。如果身體五臟機能都過於強盛(實證)或過於虛弱(虛證),都會導致死亡。如果病情反覆發作,就難以治癒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