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婦人大全良方》~ 卷之十一 (2)
卷之十一 (2)
1. 驗胎法第三
婦人經脈不行已經三月者,欲驗有胎。
川芎(生,不見火)
為細末,空心,濃煎艾湯調下方寸匕。覺腹內微動,則有胎也。
白話文:
婦女月經停止已經三個月,想要驗證是否懷孕。
將生的川芎(未經過火處理的)磨成細末,空腹時,用濃煎的艾草湯調和一小匙的川芎粉末服用。如果感覺腹部內有輕微的動靜,那就是懷孕了。
2. 胎殺避忌產前將護法第四
一受孕之後,切宜避忌胎殺所遊。如經云:刀犯者,形必傷;泥犯者,竅必塞;打擊者,色青黯;繫縛者。相拘攣,甚至母殞。驗若反掌,斷不可忽。
白話文:
懷孕之後,務必要避開胎神遊走的方向。如同經典所說:如果孕婦觸犯到掌管刀器的胎神,胎兒的形體一定會受到損傷;觸犯到掌管泥土的胎神,胎兒的孔竅一定會堵塞;觸犯到掌管打擊的胎神,胎兒的氣色會青黑黯淡;觸犯到掌管綑綁的胎神,胎兒的筋骨會互相牽連拘束,嚴重的話甚至會導致母親死亡。這些應驗的情況就像翻手掌一樣明顯,絕對不可以輕忽。
3. 月遊胎殺第五
立春在房床。驚蟄在戶(單扇)。清明在門(雙扇)。立夏在灶。芒種在母身。小暑在灶。立秋在碓(按京本云在正北方子位)。白露在廚廁。寒露在門。立冬在戶及廚。大雪在爐及灶。小寒在房及母身。
白話文:
立春時,胎神在房間的床鋪上;驚蟄時,胎神在單扇門的門戶處;清明時,胎神在雙扇門的門口;立夏時,胎神在廚房的灶台上;芒種時,胎神在母親身上;小暑時,胎神在廚房的灶台上;立秋時,胎神在舂米的石臼旁(依照京本的說法,是在正北方的子位);白露時,胎神在廚房和廁所;寒露時,胎神在門口;立冬時,胎神在門戶和廚房;大雪時,胎神在爐子和灶台;小寒時,胎神在房間和母親身上。
4. 十干日遊胎殺第六
甲己日佔門。乙庚日佔碓磨。丙辛日佔井灶。丁壬日佔廚㑊。戊癸日佔米倉。
白話文:
甲日和己日,胎神在門的位置活動。乙日和庚日,胎神在舂米或磨麵的器具那邊活動。丙日和辛日,胎神在水井和爐灶那邊活動。丁日和壬日,胎神在廚房或衣物存放處活動。戊日和癸日,胎神在儲藏米糧的倉庫那邊活動。
5. 十二支日遊胎殺第七
子丑日佔中堂。寅卯辰酉日佔灶。巳午日佔門。未申日佔籬下。戍亥日佔房。
白話文:
子日和丑日,胎神在房屋的正廳。寅日、卯日、辰日和酉日,胎神在廚房的爐灶。巳日和午日,胎神在大門。未日和申日,胎神在房屋的籬笆下。戌日和亥日,胎神在房間裡。
6. 六甲旬遊胎殺第八
甲子旬遊窗碓。甲戍旬遊正廳。甲申旬遊中庭。甲午旬遊房內。甲辰旬遊房中。甲寅旬遊囗囗。
白話文:
甲子旬(以甲子日為首的十天)的胎神在窗戶和石臼的位置。甲戌旬(以甲戌日為首的十天)的胎神在正廳的位置。甲申旬(以甲申日為首的十天)的胎神在中庭的位置。甲午旬(以甲午日為首的十天)的胎神在房內的位置。甲辰旬(以甲辰日為首的十天)的胎神在房間內的位置。甲寅旬(以甲寅日為首的十天)的胎神在某個未知的場所(原文為囗囗,無法得知確切位置)。
7. 太史局日遊胎殺第九
每遇癸巳、甲午、乙未、丙申、丁酉五日在房內北;庚子、辛丑、壬寅三日在房內南;癸卯一日在房內西;甲辰、乙巳、丙午、丁未四日在房內東;六戊六巳日在房內中;餘日在外無占。
凡遊在房內,不宜於方位上安床帳及掃舍,皆凶。
又有小兒殺及本年三殺,及產母身黃定命,皆不可犯。凡妊娠之後,將此貼於當眼,常照應之。切不可穿鑿修掘,移釘系籬壁,重物碾壓之類。犯之重則胎死腹中,母亦不利;輕則子受其殃,成人之後必定破形,拳攣、跛縮、喑啞。犯之極驗。
白話文:
每逢癸巳、甲午、乙未、丙申、丁酉這五天,胎神會在房子的北方;庚子、辛丑、壬寅這三天,胎神會在房子的南方;癸卯這一天,胎神會在房子的西方;甲辰、乙巳、丙午、丁未這四天,胎神會在房子的東方;戊辰、戊午、戊申、戊戌、戊子、戊寅這六天,以及己丑、己卯、己巳、己未、己酉、己亥這六天,胎神會在房子的中央;其他日子胎神則不在房內,沒有影響。
凡是胎神在房內的時候,都不可以在胎神所在的方位安放床鋪、蚊帳,也不可以打掃整理那個方位,都會帶來不好的影響。
另外,還有所謂的「小兒殺」以及「本年三殺」等凶煞,還有關於產婦體質狀況等影響,都是不可以觸犯的。懷孕之後,要把這張記載胎神位置的記錄貼在明顯的地方,經常查看注意。絕對不可以進行鑽孔、挖掘、修造、移動釘子、修繕籬笆牆壁,或是用重物碾壓等行為。觸犯了這些禁忌,嚴重的話會導致胎兒死在腹中,母親也會有危險;輕微的話,也會讓胎兒受到影響,長大成人後,身體一定會有缺陷,例如手腳彎曲、跛腳、萎縮、失聲等等。這些禁忌非常靈驗。
8. 食忌論第十
一受孕之後,不可食之物,切宜忌食。非唯有感動胎氣之戒,然於物理,亦有厭忌者。設或不能戒忌,非特延月難產,亦能令兒破形母殞,可不戒哉!
食雞肉、糯米(合食),令子生寸白蟲。食羊肝,令子生多厄。食鯉魚鱠及雞子,令兒成疳多瘡。食犬肉,令子無聲音。食兔肉,令子缺唇。(蓋兔乃不雄而孕,生子則口中吐出,是以忌焉。)鴨子與桑椹同食之,令人倒生心寒。食鱉,令子項短及損胎。雀肉合豆醬食之,令子面生䵟𪒟黑子。
食豆醬,合藿食之,墮胎。食冰漿絕產。食雀肉,令子不恥多淫。食山羊肉,令子多病。食子姜,令子多指生瘡。食螃蟹,令子橫生。食蝦蟆、鱔魚,令兒喑啞。食驢、騾、馬肉,延月難產。如此之類,無不驗者。則知聖人胎教之法,豈非慮有自其然乎!
白話文:
婦女一旦懷孕,有些食物絕對要避免食用,這不僅是因為它們會影響胎兒的氣息,從物質的本性來看,也有些是會產生不良反應的。如果沒有忌口,不僅可能導致懷孕過期、難產,還可能使胎兒畸形、母親喪命,怎麼能不戒慎呢!
吃雞肉和糯米(一起吃),會使孩子長寄生蟲。吃羊肝,會使孩子多災多難。吃鯉魚生魚片和雞蛋,會使孩子長濕疹和多瘡。吃狗肉,會使孩子變成啞巴。吃兔肉,會使孩子有兔唇。(因為兔子是不經雄性而懷孕,且生子是從口中吐出,所以要忌吃。)鴨肉和桑葚一起吃,會使人感到內心寒冷。吃鱉,會使孩子脖子短及損害胎兒。吃麻雀肉和豆醬一起吃,會使孩子臉上長黑斑和痣。
吃豆醬和藿香一起吃,會導致流產。吃冰冷的飲品會導致不孕。吃麻雀肉,會使孩子不知羞恥、性慾強。吃山羊肉,會使孩子多病。吃嫩薑,會使孩子多生指頭或長瘡。吃螃蟹,會使孩子橫位生產。吃青蛙和鱔魚,會使孩子變成啞巴。吃驢肉、騾肉、馬肉,會導致懷孕過期和難產。像這些情況,沒有不靈驗的。由此可知,聖人重視胎教的方法,難道不是因為早就考慮到這些因素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