薛己

《校註婦人良方》~ 卷十一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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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一 (2)

1. 食忌論第五

一受孕之後,切宜忌不可食之物,非惟有感動胎氣之戒,然於物理,亦有厭忌者。設或不能戒忌,非特延月難產,亦能令兒破形母損,可不戒哉。

雞肉糯米合食,令子生寸白蟲。

羊肝,令子生多厄。

鯉魚鱠及雞子,令兒成疳多瘡。

食犬肉,令子無聲音。

食兔肉,令子唇缺。

食鱉肉,令子項短及損胎。

食鴨子共桑椹同食,令子倒生心寒。

食螃蟹,令子橫生。

食雀肉合豆醬食之,令子面生䵟黯黑子。

食豆醬合藿香食之,墜胎。食水漿絕產。

食雀肉,令子不恥多淫。

山羊肉,令子多病。

生薑,令子多指生瘡。

蝦蟆鱔魚,令兒喑瘂。

食驢騾馬肉,延月難產。

如此之類,無不驗者,則知聖人胎教之法矣。

2. 孕婦藥忌歌第六

蚖𫋑𫋑水蛭地膽蟲,烏頭附子天雄,躑躅野葛螻蛄類,烏喙側子虻蟲牛黃水銀巴豆大戟蛇蛻蜈蚣,牛膝藜蘆並薏苡,金石錫粉及雌雄,牙硝芒硝牡丹桂,蜥蜴飛生及䗪蟲,代赭蚱蟬胡粉麝,芫花薇銜草三稜,槐子牽牛並皂角,桃仁蠐螬和茅根,欓根硇砂乾漆,亭長波流菵草中,瞿麥䕡茹蟹爪甲,蝟皮赤箭赤頭紅,馬刀石蠶衣魚等,半夏南星通草同,乾薑蒜雞及雞子,驢肉兔肉不須供,切須婦人產前忌,此歌宜記在心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