薛己

《校註婦人良方》~ 卷十三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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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三 (1)

1. 妊娠胎動不安當下方論第三

夫人以胃壯實,衝任榮和,則胎得所,如魚處淵。若氣血虛弱,無以滋養,其胎終不能成也,宜下之,以免其禍。

愚按:前症宜用第十二卷方論主之。其胎果不能安者,方可議下。慎之慎之。

白話文:

關於孕婦如果身體健康,消化系統強健,以及衝脈和任脈運行順暢,那麼胎兒在子宮內就能夠得到良好的環境,猶如魚兒在深淵中自由自在。但若孕婦的氣血虛弱,無法提供足夠的營養給胎兒,最終胎兒可能無法正常發育,這種情況下,應考慮引產,以避免更大的風險。

我的看法是:對於前面所述的情況,應該按照第十二卷中的方法來處理。只有在確定胎兒確實無法安穩的情況下,纔可討論是否進行引產。這一點必須慎重再慎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