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澄
《不居集》~ 上集卷之三 (1)
上集卷之三 (1)
1. 下集卷之十五
2. 賭勞
3. 總論
吳澄曰:賭者,貪妄之心勝也。凡人貪得無厭,則日從事於賭,妄心一起,罔惜身命。既起妄心,則驚其神;既驚其神,則著萬物;既著萬物,則生貪求;既生貪求,只是煩惱。煩惱妄想,憂苦身心,便遭濁辱,流浪生死,常沉苦海。由斯言之,豈但成勞而已哉?傾家喪命,人命盜賊,皆由斯起也。
所以律令嚴禁,首重賭錢。而貪癡不改,妄作依然,假云藉此陶情,而實則欲遂其貪妄之心也。
白話文:
吳澄說:賭博是因為人心中的貪婪和虛妄過度。一般人貪婪不知足,就會每天沉迷於賭博之中,一旦有了這種荒唐的想法,就會不惜一切,甚至生命。一旦產生了這種荒唐的想法,就會驚擾自己的精神;精神受到驚擾後,就會對萬物產生執念;對萬物產生執念後,就會滋生出貪婪的慾望;有了貪婪的慾望,就只有煩惱。這些煩惱和妄想,會讓身心陷入痛苦,接著就會遭受污穢凌辱,流浪在生死之間,永遠沉淪在苦海中。由此可見,賭博造成的傷害豈止是勞累身心那麼簡單?破產、喪命、人命案件和盜賊事件,都是由此而起。
因此,法律嚴格禁止賭博,特別重視打擊賭錢行為。然而,那些貪婪和愚昧的人仍然不改,繼續胡作非為,他們假借陶冶情操的名義,實際上卻是為了滿足自己那貪婪和虛妄的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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