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濟陽綱目》~ 卷一百零一·中 (11)

回本書目錄

卷一百零一·中 (11)

1. 附錄熏面法論

樓氏,曰:腎臭腐,屬水;脾臭香,屬土。今夫廁臭者,腐臭也,故聞之則入腎而面黑;沉檀者,香臭也,故熏之則脾土勝腎水,而色還也。

白話文:

樓氏表示:腎臟相關的氣味是腐臭,這與水元素相連;而脾臟相關的氣味是清香,這與土元素相關。就像廁所的氣味,那是一種腐臭,所以如果吸入這樣的氣味,可能影響腎臟,導致臉色變黑;而沉香和檀香的氣味,則是一種清香,因此用這些香氣來薰蒸,可以讓脾臟的功能超越腎臟,使臉色恢復正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