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濟陽綱目》~ 卷一百零一·中 (1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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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百零一·中 (12)

1. 附錄熏面法論

樓氏,曰:腎臭腐,屬水;脾臭香,屬土。今夫廁臭者,腐臭也,故聞之則入腎而面黑;沉檀者,香臭也,故熏之則脾土勝腎水,而色還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