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大椿
《蘭臺軌範》~ 卷六 (3)
卷六 (3)
1. 腰痛
2. 《靈樞》
《經脈篇》:肝,足厥陰也,是動則病腰痛,不可以俯仰。
《終始篇》:刺諸痛者,其脈皆實,從腰以上者,手太陰陽明皆主之;從腰以下者,足太陰陽明皆主之。病在腰者,取之膕。
白話文:
【經脈篇】:肝臟所對應的是足厥陰經,如果這條經絡有問題,就會引起腰痛,讓人無法彎腰或挺直。
【終始篇】:對於各種疼痛,通常都和脈絡充實有關。腰部以上的疼痛,主要由手太陰肺經和手陽明大腸經負責調理;而腰部以下的疼痛,則由足太陰脾經和足陽明胃經負責調理。如果疼痛出現在腰部,治療時應關注膝後的膕部穴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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