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此論伏氣溫病汗出而不愈者,為熱病也。溫病發於陽明,其邪由衛入營,溫邪在衛,脈當浮滑,入營則躁,汗出而脈躁疾是病不為汗衰也。
這段是在討論伏氣溫病,出汗後病卻沒有好轉的,這是屬於熱病。溫病發生在陽明經,病邪從衛分進入營分。溫邪在衛分時,脈象應該是浮滑的;進入營分就會煩躁。出汗後脈象仍然躁動急促,這是疾病沒有因為出汗而衰退的表現。
原文
狂言者,邪氣入營,營氣通心,邪熱入心,是以狂言也。衛為陽,營為陰,營衛俱病,故名陰陽交。津汗生於衛,液汗生於營,營生於穀。穀氣者,胃氣也。有胃氣則生,故曰穀生於精。
說胡話的,是邪氣進入了營分。營氣與心相通,邪熱侵入心,所以會說胡話。衛分屬陽,營分屬陰,營分和衛分都病了,所以叫做「陰陽交」。清稀的汗液生成於衛分,稠厚的汗液生成於營分,而營分是由水穀精微化生的。穀氣就是胃氣。有胃氣就能存活,所以說水穀精微化生於精氣。
原文
伏氣溫病,由筋骨出走肌肉,其邪氣與穀氣,交爭於骨肉得汗而解者。邪氣卻,精氣勝,胃氣未傷也。
伏氣溫病,病邪從筋骨向外透發到肌肉。如果邪氣和穀氣在骨肉之間交爭,能夠出汗而病解的,這是因為邪氣消退,正氣(精氣)戰勝,胃氣沒有受傷的緣故。
原文
胃氣未傷,則當能食而不復熱,復熱者,邪已入營,是邪氣勝也。
胃氣沒有受傷,就應該能夠進食並且不再發燒。如果再次發燒,表示邪氣已經進入營分,這是邪氣佔了上風。
原文
不能食者,胃氣已傷,胃中無氣,營氣無所施其伎,故曰精無俾也。病之所以愈者,營衛氣復也。
不能進食的,是胃氣已經受傷。胃中沒有(充足的)正氣,營氣就無法發揮它的作用,所以說精氣沒有了來源。疾病之所以能痊癒,是因為營氣和衛氣恢復了。
原文
今營衛俱傷,但憑病氣以生存,其壽能不立傾耶,汗出而脈躁盛者,其死一;不能食者,胃中無氣,其死二;狂言者,是失志,其死三。故曰今見三死,不見一生,雖愈必死也。
現在營氣和衛氣都受傷了,只能憑藉病氣(邪氣主導)來維持生存,這樣的生命難道不會立刻傾覆嗎?出汗後脈象仍然躁動盛大的,這是第一個死證;不能進食的,表示胃中沒有正氣,這是第二個死證;說胡話的,這是神志喪失,這是第三個死證。所以說,現在看到了三個死證,沒有一個生機,即使表面上看起來好像好轉,也必定會死亡。
原文
謹按:熱病有六。其一為傷寒,邪傳陽明為熱病,其時當冬令,人氣內藏,邪氣隨人氣入里為胃家實,承氣湯症也。
謹慎地考證:熱病有六種。第一種是傷寒,病邪傳到陽明經而成為熱病。時間正當冬季,人體的正氣內藏,病邪隨著人體的正氣進入體內,形成胃腸實熱積滯的「胃家實」證,這是承氣湯的適應症。
原文
其二為冬傷於寒,至春人氣外發,寒邪化溫,溫邪化熱,其病由里出表,白虎湯症也。
第二種是冬天感受了寒邪,到了春天人體陽氣向外生發,潛藏的寒邪化為溫邪,溫邪又化為熱邪。這種疾病從體內向體表發展,這是白虎湯的適應症。
原文
其有汗出不解,脈躁盛而狂言者,其邪由衛入營,氣血兩燔,病名陰陽交。宜白虎湯加犀角、元參、生地。
其中有一種情況是出汗後病仍不解,脈象躁動盛大並且說胡話的,這是病邪從衛分進入營分,導致氣分和血分都熱盛(氣血兩燔),病名叫做「陰陽交」。適宜用白虎湯再加入犀角、元參、生地黃來治療。
原文
若病者能食,即有生機,又有汗出後,胃中燥實,不能食者,此裡氣不通,表邪不得外解也,宜先與調胃承氣湯,其三為冬令風溫,其四為春令風溫,其五為夏至後,人受暑熱。《金匱》云:太陽中暍者,熱是也。其症汗出惡寒,身熱而渴也。暑傷氣,汗出表氣虛,故惡寒。
如果病人能進食,就有生機。另外,還有一種情況是出汗後,胃中乾燥堅實(燥屎內結),不能進食的,這是因為體內氣機不通暢,體表的病邪無法藉由汗解。這種情況應先給予調胃承氣湯。第三種是冬季的風溫病,第四種是春季的風溫病,第五種是夏至以後,人感受暑熱之邪。《金匱要略》說:「太陽中暍者」,就是暑熱病。它的症狀是出汗、怕冷、身體發熱、口渴。暑邪會損傷人體的正氣(氣),出汗導致體表的衛氣虛弱,所以會怕冷。
原文
熱傷津,胃中津竭,故身熱而渴,白虎加人參湯症也。
熱邪損傷津液,胃中的津液枯竭,所以身體發熱並且口渴,這是白虎加人參湯的適應症。
原文
其六為夏傷於暑,至秋復感風邪,發為熱病,其症腹滿身重,難以轉側.口不仁而面垢,譫語遺尿,發汗則譫語。下之則額上生汗,手足逆冷。若自汗出者,伏暑外發也,白虎湯主之。
第六種是夏天感受了暑邪,到了秋天又感受了風邪,於是發為熱病。其症狀是腹部脹滿、身體沉重,難以翻身;口中感覺麻木、沒有知覺,面色垢濁;說胡話、小便失禁。如果發汗,會加重說胡話的症狀;如果用瀉下法,會導致額頭上出汗,手腳冰冷。如果病人自己出汗的,是潛伏的暑邪向外發散的表現,用白虎湯來主治。
原文
其有汗不出,出不徹者,當轉瘧而愈,經云夏傷於暑,秋為痎瘧是也。玉版要論曰:病溫虛甚死。
如果汗發不出來,或者發得不透徹的,應當轉變為瘧疾的型態而後痊癒。經典上說「夏傷於暑,秋為痎瘧」,就是這個道理。《玉版要論》說:「病溫虛甚死」,意思是得了溫病而身體虛弱得很嚴重的,會死亡。
原文
此通論溫病,由於冬不藏精,陰精不足,陽氣不能潛藏,是以至春病溫也。
這是總體論述溫病,病因是冬天沒有好好收藏精氣,導致陰精不足,陽氣不能潛藏,所以到了春天就會發生溫病。
原文
其病發於陽明,先傷衛,後傷營,邪未入營,可汗而已。
這種病發生在陽明經,先是損傷衛分,之後損傷營分。如果病邪還沒有進入營分,可以用發汗的方法來治癒。
營氣虛弱的人,病邪必然會進入營分。營分之中有氣也有血,這是病邪剛進入營分的情況。
原文
營氣未虛者,猶可用銀翹等藥,引邪出衛,若營氣已虛,則營血受傷,非大劑增液不可。
營氣還沒有虛弱的人,還可以用銀翹散之類的藥物,引導病邪從營分回到衛分。如果營氣已經虛弱,那麼營血就會受傷,就非得用大劑量的增液湯之類的藥物來補充津液不可。
原文
迨至營血枯槁,陰虛已竭,正不勝邪則死,故曰病溫虛甚死。
等到營血乾枯,陰虛到了極點,正氣無法戰勝邪氣時就會死亡。所以說「病溫虛甚死」。
原文
熱病篇曰:熱病三日而氣口靜,人迎躁者,取之諸陽五十九刺,以瀉其熱而出其汗。實其陰以補其不足者,身熱甚。陰陽皆靜者,勿刺也。其可刺者,急取之。不汗出則泄,所謂勿刺者。有死證也。
《熱病篇》說:熱病到了第三天,氣口的脈象平靜,而人迎脈象躁動的,應選取各陽經的五十九個穴位進行針刺,用來瀉除體內的熱邪並使其出汗。同時要充實陰分來補其不足。如果身體發熱很厲害,但陰脈和陽脈都表現得很平靜的,就不要針刺。那些可以針刺的,要趕快施行針刺。如果不能發汗,就改用瀉法。所謂不要針刺的情況,是因為出現了死亡的徵兆。
原文
此論傷寒傳經化為熱病也。關前一分,左為人迎,右為氣口,傷寒發於太陽,由表入里,診在人迎。溫病發於陽明,由衛入營,診在氣口。
這段是論述傷寒傳經變化成為熱病的情況。在(寸口脈的)關部前一分的部位,左邊叫做人迎,右邊叫做氣口。傷寒病發於太陽經,病邪由體表進入體內,診斷的重點在人迎脈。溫病發於陽明經,病邪由衛分進入營分,診斷的重點在氣口脈。
原文
冬令傷寒化熱,邪未入里,故氣口靜而人迎躁也。病發三日,邪在三陽,當刺三陽。
冬季的傷寒轉化為熱病時,如果病邪還沒有進入體內(裡),所以氣口脈會表現平靜,而人迎脈會表現躁動。疾病發生三天,病邪還在三陽經,應當針刺三陽經。
所以說:「取之諸陽五十九刺」,用來瀉除體內的熱邪,並使其出汗。
原文
經氣不足,邪氣始入,今邪未入陰,當先補其陰。故曰:實其陰以補其不足者。
經絡的正氣不足,病邪才會開始侵入。現在病邪還沒有進入陰經,應當先補益其陰分。所以說:「實其陰以補其不足者」。
原文
此論傷寒傳經,三日傳至少陽,寒已化熱為熱病也。
這段論述傷寒傳經,傳了三天到達少陽經,這時寒邪已經轉化為熱,成為熱病了。
原文
身熱甚,陰陽皆靜者,陽氣外越而里無陽,故勿刺也。
身體發熱很厲害,但陰脈和陽脈都表現得很平靜的,這是因為陽氣外越,體內反而沒有陽氣了,所以不要針刺。
原文
此病屬少陰,其可刺者,邪在三陽,不急取之,則邪必入陰。故曰急取之。或汗出而已,或泄而已,故曰不汗出則泄。
這種病其實屬於少陰經(的虛證)。那些可以針刺的情況,是指病邪還在三陽經的時候。如果不趕快治療,病邪必定會進入陰經。所以說要趕快治療。治療後,有的可以通過出汗而痊癒,有的可以通過泄瀉而痊癒,所以說「不汗出則泄」。
原文
所謂勿刺者,邪已深入少陰,真陽外越而里無陽,故曰有死證也。
所謂不可以針刺的情況,是指病邪已經深入少陰經,體內的元陽外越,而體內反而沒有陽氣了,所以說這是出現了死亡的徵兆。
原文
熱病七日八日,脈口動喘而短者,急刺之。汗且自出,淺刺手大指間。
熱病到了第七、第八天,寸口脈搏跳動急促,並且呼吸短促的,要趕快進行針刺。這樣汗就會自行出來。針刺時要淺刺手大拇指之間(的穴位)。
原文
此論傷寒再傳為熱病也。七日邪傳太陽,八日再傳陽明。
這段論述傷寒再次傳經而成為熱病的情況。第七天病邪傳到太陽經,第八天又傳到陽明經。
原文
其邪由里還表,故脈口動喘,邪氣甚,正氣虛,故動喘而短,當急刺之。以寫其邪,汗且自出者,邪從外解也。手大指間,謂少商、魚際各二穴。
病邪由體內回到體表,所以寸口脈搏跳動急促並伴有喘息。病邪很盛,正氣虛弱,所以脈搏跳動急促、呼吸短促。應當趕快針刺,用以瀉除病邪。汗能夠自行出來,是因為病邪從體表解除了。手大拇指之間,指的是少商穴和魚際穴,左右各兩個穴位。
原文
熱病七日八日,脈微小,病者溲血,口中乾,一日半而死,脈代者,一日死。
熱病到了第七、第八天,脈搏微小,病人尿血,口乾,這種情況一天半就會死亡。如果脈象出現「代脈」(間歇脈)的,一天之內就會死亡。
原文
此論寒邪再傳太陽陽明,經期已周,邪不出表,病已入里化熱為圊血也。
這段論述寒邪再次傳到太陽經和陽明經,經脈運行的週期已經完成一週,但病邪沒有從體表排出,疾病已經進入體內化熱,導致了便血(圊血)。
原文
脈微小,衛陽已傷,口中乾,津液復竭,故知一日半而死。
脈搏微小,說明衛陽已經受傷;口乾,說明津液又枯竭了。由此可知一天半就會死亡。
脈象出現代脈的,說明經脈之氣已經斷絕,死亡會更快,所以說一天之內就會死亡。
原文
熱病已得汗出,而脈尚躁,喘且復熱,勿刺膚,喘甚者死。
熱病已經出汗了,但脈象仍然躁動,還伴有氣喘,並且再次發燒。這種情況不要針刺皮膚(指不要在體表針刺)。如果氣喘得很厲害,就會死亡。
原文
此論病在陽明,邪已化熱入里為胃家實,當急下之以存陰也。
這段論述疾病在陽明經,病邪已經化熱進入體內,形成胃腸實熱積滯(胃家實),應當趕快用瀉下法來保存體內的陰液。
原文
傷寒溫病,皆當從汗解,已得汗出,熱當解而不解,故脈尚躁。
傷寒和溫病,都應該通過出汗來解除病邪。既然已經出汗,熱應該解除卻沒有解除,所以脈象仍然躁動。
原文
陽明內實,則腹滿而喘,有潮熱,故喘且復熱,當急下之。
陽明經的實熱內結,就會出現腹部脹滿、氣喘、定時發熱(潮熱)的症狀。所以病人會氣喘並且再次發燒,應當趕快用瀉下法。
原文
裡氣不通,表邪不得外解,此病不在表,故曰勿刺膚。
體內氣機不通暢,體表的病邪就無法藉由汗解。這種病不在體表,所以說不要針刺皮膚。
氣喘得很厲害的,是因為熱邪損傷了屬金的肺臟,肺的氣化功能(化源)將要斷絕了,所以會死亡。
原文
熱病七日八日,脈不躁,躁不散數。後三日中,有汗,三日不汗,四日死。未曾汗者,勿腠刺之。
熱病到了第七、第八天,脈搏不躁動,即使躁動也不呈散亂或快速之象。在接下來的三天內,如果能出汗,就好轉;如果三天都不出汗,到了第四天就會死亡。從來沒有出過汗的病人,不要用溫針刺法(腠刺)來治療。
原文
此論傷寒再傳太陽陽明,邪已化熱為熱病也。脈不躁,邪不在陰也。躁不散數,邪熱入陰,而陰猶未傷。
這段論述傷寒再次傳到太陽經和陽明經,病邪已經化熱成為熱病了。脈搏不躁動,說明病邪不在陰經。即使躁動,也不呈散亂或快速之象,說明邪熱雖然進入了陰經,但陰分還沒有受到損傷。
原文
故後三日中當有汗,三日不汗者,陰傷不得汗出也。
所以在接下來的三天內應當能夠出汗。如果三天都不出汗,是因為陰分受傷,導致無法出汗。
原文
四日合八日為十二日,傳經之期已盡,營衛不行,五臟不通,邪不得出,故死。未曾汗出者,邪已入陰也。
(從發病算起)第四天加上第八天,總共是十二天,傳經的週期已經結束。如果營氣和衛氣不能運行,五臟之氣不能通暢,病邪就無法排出體外,所以會死亡。從來沒有出過汗的,說明病邪已經進入陰經了。
病邪在陽經時,可以用溫針刺法(腠刺)。現在病邪已經進入陰經,所以說不要用溫針刺法。
原文
熱病不知所痛,耳聾不能自收,口乾,陽熱甚,陰頗有寒者,熱在髓,死不可治。
熱病病人感覺不到疼痛,耳聾,四肢無力不能自主活動,口乾。體表陽熱很盛,但體內(陰分)卻似乎有些寒象。這是熱邪深入骨髓了,是死證,無法醫治。
原文
此論溫病兩感,邪伏少陰化熱為熱病也。邪入骨髓,故不知所痛,耳聾有虛有實,邪在少陽耳聾者,表邪外閉也。邪在厥陰耳聾者,肝火內盛也。邪在少陰耳聾者,腎虛精脫也。不能自收者,衛陽欲亡也。口乾,陰液欲竭也。
這段論述溫病的「兩感」證(表裡兩經同時受病)。病邪潛伏在少陰經,化熱後成為熱病。病邪侵入骨髓,所以病人感覺不到疼痛。耳聾有虛證也有實證:病邪在少陽經引起的耳聾,是體表之邪鬱閉所致;病邪在厥陰經引起的耳聾,是肝火內盛所致;病邪在少陰經引起的耳聾,是腎虛精脫所致。四肢不能自主活動,是衛陽將要消亡的表現。口乾,是陰液將要枯竭的表現。
原文
陽熱甚,陰頗有寒者,邪熱在表,真陰內竭,真陽外越而里無陽,是以陰頗有寒也。
體表陽熱很盛,但體內(陰分)卻似乎有些寒象,這是因為邪熱在體表,而體內的真陰已經枯竭,元陽(真陽)浮越於外,體內反而沒有陽氣了,所以才會表現出體內有寒的假象。
陽熱亢盛而陰液枯竭,就會導致骨髓發熱。病邪侵入骨髓,所以是死證,無法醫治。
原文
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,此陰脈之極也。死,其得汗而脈靜者生。
熱病已經出汗,但脈象仍然躁動盛大,這是陰脈(這裡指屬於陰分的脈象表現)發展到了極點,會死亡。如果出汗後脈象恢復平靜的,就能存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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