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匱懸解

卷一

臟腑經絡三

卷一/臟腑經絡(十六章)1
原文
夫病痼疾,加以卒病,當先治其卒病,後乃治其痼疾也。病有新舊,治有先後,此定法也。
白話
如果患有久病,又加上新得的急病,應當先治療新得的急病,然後再治療原有的久病。疾病有新舊之分,治療有先後之別,這是確定的法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