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匱玉函經

辨可灸病形證治第二十四

辨可灸病形證治第二十四

辨可灸病形證治第二十四8
原文
燒針令其汗,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,必發賁豚,氣從小腹上衝者,灸其核上各一壯,與桂枝加桂湯。
白話
用燒針促使病人出汗,針孔處受到寒氣侵襲,出現紅色核狀腫塊的,必定會引發奔豚氣,感覺有氣從下腹部向上衝的,就在核上各灸一壯,並給予桂枝加桂湯。
原文
少陰病,得之一二日,口中和,其背惡寒者,當灸之。
白話
少陰病,患病一二天,口中不苦不燥不渴,背部怕冷的,應當用灸法治療。
原文
少陰病,其人吐利,手足不逆,反發熱者,不死,脈不至者,灸其少陰七壯。
白話
少陰病,病人嘔吐下利,手足不逆冷,反而發熱的,不會死亡;如果脈搏摸不到的,就灸少陰經穴位七壯。
原文
少陰病,下利脈微澀者即嘔,汗出必數更衣反少,當溫其上灸之。
白話
少陰病,下利,脈象微澀,接著出現嘔吐,汗出,必定是多次上廁所但反而大便量少,應當溫其上部,用灸法。
原文
諸下利,皆可灸足大都五壯,(一云:七壯。)商丘、陰陵泉皆三壯。
白話
各種下利,都可以灸足大都穴五壯(一說七壯),商丘、陰陵泉各灸三壯。
原文
下利,手足厥冷,無脈,灸之,主足厥陰是也。灸不溫,反微喘者死。
白話
下利,手足厥冷,無脈搏,用灸法治療,主要灸足厥陰經穴位。灸後手足不轉溫,反而出現微喘的,是死證。
原文
傷寒五六日,脈微,手足厥冷,煩躁,灸厥陰,厥不還者死。
白話
傷寒五六天,脈微,手足厥冷,煩躁,灸厥陰經穴位,如果手足厥冷沒有恢復的,是死證。
原文
傷寒脈促,手足厥逆,可灸之,灸少陰、厥陰。
白話
傷寒脈促,手足厥冷,可以用灸法,灸少陰、厥陰經穴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