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匱玉函經

辨可吐病形證治第十六

辨可吐病形證治第十六

辨可吐病形證治第十六5
原文
凡服湯吐,中病便止,不必盡劑也。大法,春宜吐。
白話
凡是服用湯劑後嘔吐,藥已對症就應停止,不必服完整劑。一般規律,春季適宜催吐。
原文
病如桂枝證,其頭不痛,項不強,寸口脈微浮,胸中痞堅,氣上撞咽喉,不得息,此為胸有寒,當吐之。
白話
病人的症狀像桂枝湯證,但頭不痛,頸項不強硬,寸口脈微浮,胸中痞塞堅硬,氣往上衝撞咽喉,呼吸不暢,這是胸中有寒邪,應當用催吐法治療。
原文
病胸上諸實,胸中鬱郁而痛,不能食,欲使人按之,而反有涎沫唾,下利日十餘行,其脈反遲,寸口微滑,此可吐之,吐之利則止。
白話
病在胸膈以上各種實邪,胸中鬱悶疼痛,不能進食,想要讓人按壓胸部,反而吐出涎沫,一日十多次腹瀉,脈象反而遲緩,寸口脈微滑,這是可以用吐法的,吐後腹瀉就會停止。
原文
少陰病,其人飲食入則吐,心中嗢嗢欲吐,復不能吐,當遂吐之。宿食在上脘,當吐之。
白話
少陰病,病人吃進飲食就吐,心中泛泛想吐,卻又吐不出來,應當立即用吐法。宿食停在上脘,也應當用吐法。
原文
病者手足逆冷,脈乍緊,邪結在胸中,心下滿而煩,飢不能食,病在胸中,當吐之。
白話
病人手足冰冷,脈象突然緊,邪氣結聚在胸中,心下脹滿煩悶,飢餓卻不能進食,病在胸中,應當用吐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