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直指

名論一

傷寒同異(8-1)

名論一18
原文
(亮宸:)夫人之所以生者,陽氣也。六氣之中,寒為陽邪,殺物莫過焉,政以其傷人之陽故耳。
白話
(亮宸說:)人之所以能活著,是因為陽氣。六氣之中,寒屬於陽邪,傷害萬物沒有比它更厲害的,正是因為它能損傷人體的陽氣的緣故。
原文
所受之寒邪有微甚,而人之陽氣有盛衰,陽氣盛者,邪加於身則鬱而化熱,其在太陽,一汗而愈。
白話
所受的寒邪有輕重之分,而人的陽氣有盛衰之別。陽氣旺盛的人,邪氣侵襲身體就會鬱結而化為熱,病在太陽經,一發汗就會痊癒。
原文
若不已,邪漸入漸深,熱愈熱愈甚,始太陽而陽明而少陽,而陽明入腑而三陰,遂為亢極之陽。陽亢極亦有死道。然陽常主生,苟非陰絕,一下氣通即愈。
白話
如果沒有停止,邪氣逐漸深入,熱越來越嚴重,從太陽到陽明到少陽,再到陽明入腑以及三陰經,於是形成亢極的陽。陽亢到極點也有死亡的可能。但陽通常主生,如果不是陰氣斷絕,一旦用下法使氣機通暢就能痊癒。
原文
故雖病甚至於囊縮,而《內經》謂之可下而已,所謂熱雖甚不死,陽證故也。
白話
所以即使病情嚴重到陰囊收縮,而《內經》說可以用下法治癒,所謂熱雖然很厲害也不會死,因為這是陽證的緣故。
原文
其陽氣虛者,本氣原寒,復受陰邪,兩陰相合,或亦始太陽不能化熱,即入少陰。
白話
那些陽氣虛弱的人,本身體質就偏寒,又感受陰邪,兩陰相合,有時也從太陽經開始但不能化熱,就直接進入少陰經。
原文
(如:太陽篇云:病發熱頭痛,脈反沉,若不差,多體疼痛,當救其里,四逆湯。此:即太陽入少陰之證。)或始即入三陰,以陰遇陰而成真陰證,吐利厥逆諸證作而死矣。太陰無死證,為陰之微。少陰厥陰多死證,為陰之甚。厥陰發熱不死,為陰極陽生。故厥逆死,而癰膿便血不死也。
白話
(例如:太陽篇說:病發熱頭痛,脈反沉,如果不好轉,身體多處疼痛,應當救其裡,用四逆湯。這就是太陽經傳入少陰經的證候。)或者一開始就進入三陰經,以陰遇陰而形成真正的陰證,嘔吐、下利、四肢逆冷等證候出現就會死亡。太陰沒有死證,因為陰氣較微弱。少陰、厥陰多死證,因為陰氣很重。厥陰經發熱不會死,因為陰極生陽。所以四肢逆冷會死,而癰膿、便血不會死。
原文
《內經》辨證,止論傳邪熱病之常,故謂之熱病論。蓋引而未發,意藏熱甚不死句內。
白話
《內經》辨證,只論述傳變邪熱病的常規,所以稱之為熱病論。這是引而不發,其意蘊藏在「熱雖甚不死」這一句中。
原文
仲景閱世多而處變備,故於三陰論中,詳言死狀,治法甚悉。
白話
張仲景閱歷世事多而且處理變證完備,所以在三陰經的論述中,詳細說明死證的情況,治法也很詳盡。
原文
因其宗族,大半死於傷寒,未必非庸醫妄執《內經》可下而已一語殺之。
白話
因為他的宗族大部分死於傷寒,未必不是庸醫胡亂執著《內經》「可下而已」一句話害死的。
原文
是以三陰首篇,詳切言之,政補《內經》之未及也。
白話
因此在三陰經的首篇,詳細懇切地說明,正是為了補充《內經》沒有論及的部分。
原文
然三陰亦有始寒終熱者,如少陰是黃連阿膠湯、白頭翁湯、大承氣諸證。
白話
然而三陰經也有開始寒後來變熱的,比如少陰經的黃連阿膠湯、白頭翁湯、大承氣湯等證候。
原文
厥陰有熱深厥深之辨,此為得之陽而愈,非死證也。
白話
厥陰經有熱越深手足厥冷越深的辨證,這是得到陽氣而痊癒,不是死證。
原文
後人讀《內經》與仲景書,不得其所以合,又不得其所以分,徒疑大聖大賢。何其牴牾若此?
白話
後人讀《內經》和張仲景的書,不明白他們如何統一,又不明白他們如何區分,徒然懷疑大聖大賢。為什麼會如此矛盾呢?
原文
不知成氏以《內經》傳邪之熱,注仲景三陰自病之寒。奉議雖識之,而語焉不詳。至河間直以三陰為雜病設,非為傷寒設。嗚呼!何其敢於殺人之甚耶。
白話
不知道成無己用《內經》傳邪的熱證,來註解仲景三陰自病的寒證。奉議(指朱肱)雖然察覺了,但說得不詳細。到了劉河間竟直接認為三陰是為雜病設立的,不是為傷寒設立的。唉!何其敢於害人如此厲害啊!
原文
後之賢者,有志救時,必熟讀詳味本論,反復尋繹,自有得其意旨所在。
白話
後世的賢能之士,若有志於救治時病,必須熟讀並仔細體會本論,反覆尋求探索,自然會領悟其意旨所在。
原文
其後賢著論雖多,皆爝火螢光,未足補太陽之末照。
白話
後代賢者雖然著作很多,但都像火炬和螢光一樣渺小,不足以補充太陽(喻仲景)的光照未及之處。
原文
苟能得仲景之微,亦可與仲景相視為莫逆者矣。
白話
如果能領會仲景的微妙之處,也就可以與仲景成為心意相通、莫逆於心的知己了。
原文
(健曰:此篇揭諸家之是否,而決陰證陽證,寒熱治法之謬,以示後人,情詞慨切,不惜痛哭流涕。籲!前輩傳人,稍遺偏弊,難免千載之論。況目未窺書,胸無成竹者,奚堪妄行非法,對此不自寒心者,不足以語道也。)
白話
(健曰:本篇揭示各家的是非對錯,並決斷陰證陽證、寒熱治法的謬誤,以昭示後人,情詞慷慨懇切,不惜痛哭流涕。唉!前輩傳人,稍有偏失,難免被千年評論。何況那些未曾窺見醫書、胸無成竹的人,豈能妄行非法之法?面對這些不感到寒心的人,不足以與之談論醫道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