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(景岳:)按傷寒一證,感天地陰厲之氣,變態不測,最為凶候,治有一差,死生反掌。
(景岳說:)考傷寒這一病症,是感染了天地間陰寒毒厲之氣,變化莫測,是最兇險的徵候,治療若有一絲差錯,生死就在反掌之間。
原文
在古人垂訓之多,何止百家千卷,其中立法之善無出仲景,用藥之妙須遜節庵,凡於曲折精微,靡不詳盡,余復何言。
古人留下來的教訓非常多,何止百家千卷,其中確立法則完善周延的,沒有人能超越張仲景;而用藥的精妙,則必須推許陶節庵(陶華)。凡是關於傷寒病的曲折精微之處,沒有不詳盡說明的,我還有什麼可說的呢?
原文
然猶有不能已者,在於條目之浩繁,而後學求之不易也。
然而仍然忍不住要說,是因為條目實在太繁多了,後世學習的人不容易掌握要領。
原文
觀陶氏家秘的本曰傷寒治法,得其綱領如拾芥,若求之多歧,則支離破碎,如涉海問津矣。蓋脈症與理而已,斯言也,予殊佩之。
我看陶氏《家秘的本》說:傷寒的治法,如果能掌握綱領,就像撿拾芥菜籽一樣容易;如果向多處歧路去探求,就會支離破碎,如同渡海卻要詢問渡口在哪裡。不過就是脈象、症狀與醫理罷了。這些話,我非常佩服。
原文
然求其所謂綱領者,謂操其權要,切於時用者也。所謂多歧者,謂檢遍方書,無方可用者也。
然而他所說的綱領,是指掌握關鍵要點,切合當下實用的方法。所謂多歧,是指翻遍所有方劑書籍,卻找不到可以使用的方劑。
原文
所謂詳證者,謂表裡陰陽,寒熱虛實之辨也。所謂理者,謂見之真法之要也。得其理,則治無一失矣。
所謂詳細辨證,是指分辨表裡、陰陽、寒熱、虛實。所謂醫理,是指見解要透徹,治法要簡要。掌握了醫理,那麼治療就不會有失誤了。
原文
是以法必貴詳,用當知約,詳而不約,徒詳何益,誠若望洋,無所用之地矣。
所以,治法必須講究詳細,但在運用時應知道簡要。如果只詳細而不簡要,徒然詳細又有什麼益處?真像在海上遠望汪洋大海,卻沒有可用武之地了。
原文
予請約之,曰:凡治傷寒,其法有六:曰汗、吐、下、溫、清、補也。
請允許我來簡要地說:凡是治療傷寒,其方法有六種:就是汗法、吐法、下法、溫法、清法、補法。
原文
蓋吐中有發散之意,可去胸中之實,可舉下陷之氣。
因為吐法中含有發散的意思,可以去除胸中的實邪,也可以提升下陷的氣機。
原文
若是實邪在下者,不可用之,故所用既少,法亦無多。
如果是實邪在下的病症,就不能使用吐法。所以吐法使用機會既少,方法也不多。
原文
至於舍吐之外,而切於用者,唯汗、下、溫、清、補五法而已。所謂汗者,治表法也。寒邪在表,不汗從何而解。然汗法有三:曰溫散,曰涼解,曰平解。
至於除去吐法之外,切合實用的,就只有汗、下、溫、清、補五種方法罷了。所謂汗法,是治療表證的方法。寒邪在體表,不用汗法從哪裡解除呢?然而汗法有三種:分別是溫散、涼解、平解。
原文
溫散者,如寒勝之時,陰勝之臟,陽氣不充,則表不易解,雖身有大熱,亦必用辛溫,勿以寒涼為佐,即寒無犯寒之謂也。
溫散法,例如在寒氣偏盛的時候,或患者是陰盛的體質,陽氣不夠充足,那麼體表的邪氣就不容易解除。即使身體有高燒,也一定要用辛溫的藥物,不要加入寒涼的藥物來輔助,這就是所謂「寒證不要違背用溫熱藥」的原則。
原文
涼解者,如炎熱熾盛,表裡枯涸,則陰氣不榮,亦不能有汗,宜用辛涼,勿以溫熱為佐,即熱無犯熱之謂也。
涼解法,例如在炎熱之氣熾盛時,患者體內外都乾枯津液不足,那麼陰氣無法滋潤,也不可能出汗,適宜用辛涼的藥物,不要加入溫熱的藥物來輔助,這就是所謂「熱證不要違背用寒涼藥」的原則。
原文
若病在陰陽之間,既不可溫,又不可涼,則但宜平用,求其解表而已。
如果病情在陰陽之間,既不能用溫法,也不能用涼法,那麼只適合用平和的方法,只求能夠解除表邪就可以了。
原文
然無表證者不可汗;似表非表者不可汗;咽中閉塞者不可汗;諸動氣者不可汗;淋家不可汗;諸亡血者不可汗;脈微弱者無陽也,不可汗;脈微惡寒者,陰陽俱虛也,不可汗、吐、下。
但是,沒有表證的不可用汗法;症狀看似表證但實際不是的不可用汗法;咽喉閉塞不通的不可用汗法;體內有氣機奔動情況的不可用汗法;平素有淋病的人不可用汗法;各種失血情況的人不可用汗法;脈象微弱的,是陽氣不足,不可用汗法;脈象微細又怕冷的,是陰陽都虛,不可用汗法、吐法、下法。
原文
其可汗者,如仲景云:凡發汗,溫服湯藥,其方雖云日三服,若病劇不解,當促之,半日中盡三服。
那些可以用汗法的情況,例如張仲景說:凡是發汗,要趁溫熱時服下湯藥。藥方雖然說一天服用三次,但如果病情嚴重沒有解除,應當縮短服藥間隔,在半天之內把三次藥都服完。
原文
又云:凡作湯藥,不可避晨夜,覺病須臾,即宜便治,不等早晚,則易愈。此所以汗不嫌早也。所謂下者,攻其內也。實邪內結,不下何從而去。
又說:凡是煮湯藥,不要避諱時間是清晨還是夜晚。覺得發病一會兒了,就應該立即治療,不要等到早上或晚上,這樣病就容易痊癒。這就是為什麼汗法不怕用得早。所謂下法,是攻逐體內的病邪。實邪在體內結聚,不使用下法要從哪裡去除?
原文
然表未解者不可下,諸虛者不可下,陽微者不可下,諸外實者不可下,咽中閉塞者不可下,動氣者不可下,脈弱者不可下,脈浮而大者不可下,病嘔吐者不可下,大便先硬後溏者不可下,非有大滿實燥堅者不可下,此所以下不嫌遲也。所謂溫者,溫其中也。臟有寒氣,不溫之,何自而除。有客寒者,寒自外入者也。有主寒者,氣虛者也。蓋氣為陽,陽不足則寒生於中。寒即陰證之屬,溫即兼乎補也。所謂清者,清其熱也。有熱無結本非大實,不清之何由而散。
但是,表證未解除的不可用下法;各種虛弱情況的不可用下法;陽氣衰微的不可用下法;各種外表看似實證的不可用下法;咽喉閉塞不通的不可用下法;體內有氣機奔動的不可用下法;脈象弱的不可用下法;脈象浮而大的不可用下法;病人嘔吐的不可用下法;大便先硬後軟的不可用下法;不是有明顯的脹滿、充實、乾燥、堅硬等情況的不可用下法。這就是為什麼下法不怕用得晚。所謂溫法,是溫煦裡臟。臟腑有寒氣,不溫煦它,寒氣從哪裡去除?有外來的寒邪,是從外部侵入的;有內生的寒證,是氣虛導致的。因為氣屬陽,陽氣不足,寒邪就會從內部產生。寒證屬於陰證的範疇,溫法通常也兼有補的作用。所謂清法,是清洩熱邪。有熱邪而沒有結聚,本來就不是大實證,不清洩它,熱邪要如何消散?
原文
表熱者宜於清解,裡熱者宜於清降,熱即陽氣之屬,清即類乎瀉也。
體表的熱邪適宜用清散的方法,體內的熱邪適宜用清降的方法。熱邪屬於陽氣的範疇,清法類似於瀉法。
原文
若此四者,古人發明已盡,余不過述其要耳。學者仍當由博而約,勿謂止於是也。惟補之一字,則所繫由切,而人多不易知。
像這四種方法(汗、吐、下、溫、清中除去吐),古人已經闡發得很詳盡了,我不過是敘述其中的要點罷了。學習的人還是應當從廣博然後到簡約,不要認為就只是這些了。唯獨「補」這個字,所關聯的非常切要,而人們大多不容易真正了解。
原文
夫用補之法,豈止因於中氣,蓋實兼乎表裡,如表邪不解,屢散之而汗不出者,陰氣不能達也。蓋汗即水也,水既不足,汗自何來?
使用補法,難道只是因為中氣虛弱嗎?其實它也兼顧到體表和體內。例如,體表的邪氣不解,多次用發散藥卻汗出不來,這是因為陰氣不能到達體表。汗就是水液,水液既然不足,汗從哪裡來呢?
原文
人知汗屬陽分,升陽可以解表,而不知汗生於陰,補陰最能發汗。今有飲水而汗出者,即其義也。
人們只知道汗屬於陽分的範疇,提升陽氣可以解除表邪,卻不知道汗是從陰分產生的,補養陰分最能讓人出汗。現在有人喝水後會出汗,就是這個道理。
又比如體內發熱不退,多次用清熱藥,而火氣仍然不消退的,這是因為陰液不足。
人們只知道寒涼藥可以清熱,卻不知道增強水液(滋陰)才能熄滅火氣。
原文
(健按:前篇行文,言順理切。至此節,以汗為水,其注意在乙癸同源而說也。然精血到底兩途,況傷寒法重陰陽,治分表裡,別經腑,而施汗、下,尤在氣血虛實,邪正盛衰為本。若表汗不出,有陽氣不能鼓動者,當補陽而汗泄;有陰血不能輸化者,當補陰而汗至;是汗為血化,無人不知也。汗多亡陽,古今所語也。蓋汗為心之液,心為陽臟,液去舍空,故曰亡陽。汗多則腠理疏,而皮毛之氣泄,皮毛為表、為陽,因名亡陽,理也。予以為汗實血化,應曰亡陰,亦理也。但只與血言,未嘗與水言也。夫水即精化,腎主之,而腎藏之。北方天乙之精,生化之根,非相火吸之不出,各有當行之路,豈邪熱迫之而能作汗乎?所喻飲水得汗者,此暑熱為病,炎帝行令之時,涼水可以消暑,飲之而得汗解。是即一回雨後,庶物咸蘇之義,非傷寒表汗不出之比也。壯水息火者,此陰虛勞病之法,更非傷寒治分表裡汗下者可同語。景岳本系名家,長言廣論,筆氣勝人,於此以汗為水之說失之,惜哉!)
(健按:前篇文章的行文,言辭順暢、道理切實。到了這一節,將汗比喻為水,其用意是在說明「乙癸同源」的理論。然而精和血畢竟是兩條路徑,何況傷寒治法重視陰陽,治療要區分表裡,辨別經絡與腑臟,然後施行汗法、下法,尤其以氣血的虛實、邪氣與正氣的盛衰為根本。如果體表汗出不來,有因陽氣不能鼓動的,應當補陽氣而使汗外出;有因陰血不能輸布轉化的,應當補陰血而使汗液到來;這是汗由血所化生,沒有人不知道的。汗出太多會亡失陽氣,這是古今都這麼說的。因為汗是心的津液,心是陽臟,津液耗損,臟腑空虛,所以稱為亡陽。汗出太多會使腠理疏鬆,皮毛的衛氣外泄,皮毛屬於表、屬於陽,因此稱為亡陽,這個道理是對的。我認為汗實際上是血所化生,應該稱為亡陰,也是合理的。但這裡只與血相關,不曾與水相關。水是精所化生,由腎臟主管並儲藏。這是北方天一之精,是生發變化的根本,沒有相火的吸引就不能出來,各自有應當運行的通道,難道能夠被邪熱逼迫而變成汗嗎?所比喻的喝水後得到汗出,這是暑熱引起的疾病,在夏季火神當令的時候,涼水可以消除暑熱,喝了之後得到汗出而解除。這就像一場雨後,萬物都復甦的意思,不是傷寒病體表汗出不出的情況可以比擬的。至於壯水可以熄滅火氣的方法,這是治療陰虛勞病的方法,更不是傷寒治療區分表裡、施行汗下法可以相提並論的。張景岳本來是名家,長篇大論,文筆氣勢勝過別人,但在這裡將汗說成是水的理論是失誤的,可惜啊!)
注意: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、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,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。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、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