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直指

名論一

傳經(4)

名論一55
原文
(觀子:)傷寒但傳足經之旨,昔人已各窮其義矣。然有終未洞然者,竊嘗推之,猶有二義焉。一者外在天之陰陽,即內在人之臟腑。
白話
(觀子說:)傷寒只傳入足經的道理,前人已經各自詳細闡述其中的意義了。然而仍有始終未能徹底明白的地方,我私下曾經推究,還有兩個層面的道理。一是外在自然界的陰陽,就對應內在人體的臟腑。
原文
經所謂天有五行化寒、暑、燥、濕、風,人有五氣為心、肝、脾、肺、腎,及在天為風,在臟為肝,在天為寒,在臟為腎之類。蓋同出一原,形與氣每相應相通者矣。一者陰陽之異道,即上下之定位。經言:清邪中上,濁邪中下。
白話
經典所說天有五行化生寒、暑、燥、濕、風,人有五氣成為心、肝、脾、肺、腎,以及在天為風,在臟為肝,在天為寒,在臟為腎這一類。大概出自同一個本源,形體與氣常常相互感應、相互貫通。二是陰陽有不同的途徑,也就是上下的固定位置。經典說:清輕的邪氣侵襲上部,重濁的邪氣侵襲下部。
原文
(在上之病,多風與熱;在下之病,多寒與濕。)又言:燥熱在上,風寒在下,及身半以上天氣主之,身半以下地氣主之。
白話
(在上部的病,多是風邪與熱邪;在下部的病,多是寒邪與濕邪。)又說:燥熱在上部,風寒在下部,以及身體上半部由天氣主宰,身體下半部由地氣主宰。
原文
蓋本乎天者親上,本乎地者親下,各從其類而歸之是矣。
白話
大約來源於天的趨向上方,來源於地的趨向下方,各自順從其同類而歸屬於那裡就是了。
原文
故百病之生,風必病肝膽,暑必病心小腸,濕必病脾胃,燥火必病肺大腸,則寒邪所侵,有不病腎與膀胱,而不入在下之經者乎?然其病足之諸經何?肝腎陰也,脾陰中之至陰也。
白話
所以百病的發生,風邪必定侵犯肝膽,暑邪必定侵犯心與小腸,濕邪必定侵犯脾胃,燥火必定侵犯肺與大腸,那麼寒邪侵襲,會有不侵犯腎與膀胱,而不侵入下部的經脈的嗎?然而它為什麼會侵犯足部的各條經脈呢?肝腎屬陰,脾是陰中的至陰。
原文
膽之於肝,膀胱之於腎,胃之於脾,表與里、標與本,一氣者也。
白話
膽與肝,膀胱與腎,胃與脾,是表與里、標與本的關係,屬於一氣相通的。
原文
其臟象雖不盡在乎下,而其經氣,悉絡於下也。
白話
它們的臟象雖然不完全在下部,但它們的經氣,全都聯絡在下部。
原文
風寒者陰屬,其感必由陰臟,非此六經奚人乎?若心肺,陽臟而處上者也。大、小腸,心、肺之表裡也。三焦、命門,皆火之屬也。
白話
風寒屬於陰邪,它的感受必定經由陰臟,不入這六條經脈又能侵入哪裡呢?至於心肺,是陽臟且位於上部的。大腸、小腸,是心、肺的表裡關係。三焦、命門,都屬於火類。
原文
匪獨在下之邪上侮不順,諸陽熱自旺之臟,其氣足以勝陰寒,邪之所入既淺,終不至其病。
白話
不僅在下部的邪氣向上侵犯不順利,而且各種陽熱自然旺盛的臟器,它們的正氣足以戰勝陰寒,邪氣侵入得既已淺表,終究不至於使它們發病。
原文
(如風寒傷肺,雖有頭疼發熱,止成咳嗽類。)則手六經者,焉得而傳之乎?
白話
(例如風寒損傷肺臟,雖然有頭痛發熱,也只形成咳嗽這一類病症。)那麼手部的六條經脈,又怎麼能夠傳入邪氣呢?
原文
三陰之邪,少陰甚於太陰,而厥陰復甚於少陰者,其位愈下,其寒愈深,則上下之不侔,益可見矣。
白話
三陰的邪氣,少陰比太陰更嚴重,而厥陰又比少陰更嚴重,是因為它們的位置越往下,寒邪越深,那麼上下的不相當,就更加可以看到了。
原文
至病之既久,傳之殆遍,而並見手各經證者,非遞傳至手也。
白話
等到疾病時間已長,邪氣傳播幾乎遍及,同時出現手部各經脈的證候時,並非是依次傳到手部。
原文
淫邪泮衍,彼經又虛,從而侵入,故見彼經之證,非徑傳其經之謂也。
白話
過盛的邪氣擴散蔓延,那條經脈又虛弱,於是乘虛侵入,所以出現那條經脈的證候,這並不是直接傳入那條經脈的意思。
原文
(健曰:此篇論情達理,源源本本,更覺至當,玄妙入神,宜三複之。)
白話
(健說:這篇議論通情達理,追本溯源,更覺得極為恰當,玄妙出神,應該反覆閱讀。)
原文
嘗觀成氏之釋傳經次第也,曰:傷寒前三日傳遍三陽,後三日傳遍三陰,為傳經盡,當解不解者,傳為再經。
白話
曾經看到成氏解釋傳經的順序,說:傷寒前三天傳遍三陽經,後三天傳遍三陰經,稱為傳經完畢,應當解除而沒有解除的,邪氣傳變成為再經。
原文
至九日又遍三陽,十二日又遍三陰,十三日為再經盡,當解不解者,謂之過經。噫!斯言也,有不能無疑者矣。
白話
到了第九天又傳遍三陽,第十二天又傳遍三陰,第十三天是再經完畢,應當解除而沒有解除的,稱之為過經。唉!這些話,有不能不讓人懷疑的地方啊。
原文
夫傷寒之邪,由淺入深,從表傳裡,既入於裡,豈能復出之表,再始於皮毛肌腠耶。
白話
那傷寒的病邪,由淺入深,從表傳入裡,既然已經進入裡面,怎麼能再出來到體表,又重新開始於皮毛肌膚腠理呢?
原文
況傳至三陰,多屬入腑,入腑則無所復傳,非下不可也。
白話
何況傳到三陰,大多屬於入腑,入腑就沒有地方再傳變,非用下法不可了。
原文
今日曆一經,而至厥陰,傳深勢危,亟下奪之,猶三死一生之候焉。
白話
如今每日經歷一經,而到達厥陰,邪傳已深,病勢危急,趕快用下法奪取病邪,仍然是有三成死亡、一成生還的徵候呢。
原文
有煩滿囊縮於今日,而復頭疼發熱,項強體痛於明日者乎?
白話
有今天煩躁脹滿、陰囊收縮,而明天又出現頭痛發熱、頸項強直、身體疼痛的嗎?
原文
既脈已沉細微緩,豈更能作浮緊洪長之診乎?
白話
既然脈象已經沉細微緩,難道還能再出現浮緊洪長的脈診嗎?
原文
熱極傳盡之厥陰,能無變故,而復返於太陽、陽明、少陽乎?理之所必無,證之所未有也。
白話
熱邪已極、傳變已盡的厥陰病,能夠沒有變故,而又返回到太陽、陽明、少陽嗎?這是道理上必定沒有的,也是證候上不曾有過的。
原文
反復詳繹,再經過經之惑,皆成氏謬解之故,後人不察,所以紛紛其說矣。
白話
反覆詳細推究,再經、過經的迷惑,都是成氏錯誤解釋的緣故,後人不加考察,所以各種說法紛亂雜陳了。
原文
蓋一日一經,六日六經者,熱論始之,序例述之,此傳經之常道,亦傳經之一端也。
白話
大約一日一經、六日六經的說法,是《熱論》開始的,《序例》記述了它,這是傳經的常規,也是傳經的一個方面。
原文
若語其詳,窮其變,財東垣之間經、越經,子母首尾等傳。
白話
如果要說它的詳細情況,窮盡它的變化,那就有東垣所說的間經、越經,子母、首尾等傳變方式。
原文
尚文之不從太陽始,各經皆可始,而可傳一二經而止,不必遍傳六經。是皆必然之勢,無定體之常也。
白話
尚文所說的不從太陽開始,各經都可以開始,而且可以傳變一兩經就停止,不一定傳遍六經。這些都是必然的趨勢,沒有固定形式的常理。
原文
然此猶自後人推求,仲景已明言之,而人未之察耳。
白話
然而這些尚且是後人推求出來的,仲景已經明白地說過了,只是人們沒有察覺罷了。
原文
日傳一經之外,七日一經之傳,兩句無遺蘊矣。
白話
在每日傳一經之外,還有七日傳一經的說法,這兩句話已經沒有遺留的深奧含義了。
原文
考之經云:一日太陽受之,煩躁數急者傳,脈靜者不傳。二三日陽明、少陽證不見者,不傳。
白話
考證經典說:第一天太陽經感受病邪,出現煩躁、脈數急的,會傳變;脈象平靜的,不會傳變。第二、三天,陽明、少陽的證候不出現的,不會傳變。
原文
傷寒三日三陽為盡,是日傳一經之旨,皎然分別矣。
白話
傷寒三天,三陽經傳完,這是每日傳一經的宗旨,分明地區別開了。
原文
況經又云:太陽病頭痛七日,行其經盡者,自愈。欲作再經者,針足陽明,使不傳則愈。
白話
況且經典又說:太陽病頭痛七天,運行其經脈完畢的,會自行痊癒。將要形成再經的,針刺足陽明經,使邪氣不再傳變就會痊癒。
原文
(再經二字,原出太陽病,七日以上行其經盡之下,則與一日一傳者,本無涉。十三日過經不解,如首篇十三日以上,不間之類,是經雖有再經過經之文,非再遍六經之說也。)六七日無大熱躁煩者,陽去入陰也。何耶?
白話
(「再經」二字,原本出自太陽病七日以上行其經盡的條文之下,那麼與一日一傳的說法,本來沒有關係。十三日過經不解,如同首篇十三日以上不癒這一類,所以經典雖然有再經、過經的文字,但並不是再次傳遍六經的說法。)六七天沒有大熱、煩躁的,是陽邪離去進入陰經的緣故。這是為什麼呢?
原文
曰:太陽七日行其經盡,再經者為陽明,則非二日陽明、三日少陽,可知矣。
白話
回答說:太陽經七天運行其經脈完畢,再經指的是陽明經,那麼就不是第二天陽明經、第三天少陽經,就可以明白了。
原文
曰:六七日陽去入陰,則又非三日三陽為盡,三陰受邪可知矣。何其若同而異有如此哉?
白話
回答說:六七天陽邪離去進入陰經,那麼又不是三天三陽經傳完、三陰經感受病邪,就可以明白了。為什麼有如此看似相同而實質不同的情況呢?
原文
惟是日傳一經之外,復有但在一經,不再傳之傷寒也。
白話
只是在每日傳一經之外,又有隻在一條經脈,不再傳變的傷寒病。
原文
序例於一二日太陽,二三日陽明之後,別列一章,曰:更不傳經者,七日太陽病衰,八日陽明病衰,以至十二日厥陰病衰,是與六日遍六經者,明屬兩途也。
白話
《序例》在第一二天太陽經、第二三天陽明經之後,另外分列一章,說:更不傳經的,七天太陽病減輕,八天陽明病減輕,以至於十二天厥陰病減輕,這與六天傳遍六經的情況,明顯屬於兩種途徑。
原文
至其皆以七日自愈者,蓋日過一經,則諸經之氣皆病,傳速而陷深,故其候傾危。
白話
至於它們都以七天自行痊癒的原因,大概是因為每日經歷一經,那麼各經的氣都受病,傳變迅速且陷入深重,所以病候危急。
原文
七日一經,則一經之氣獨虛,不再侵他經,故病可自己。
白話
七天傳一經,那麼只有一條經脈的正氣虛弱,不再侵犯其他經脈,所以疾病可以自行痊癒。
原文
然此七日經盡之證,或不罷再傳一經者有之,斯則謂之再經。
白話
然而這種七天經脈運行完畢的證候,有的不解除而再傳一條經脈的情況是存在的,這就稱之為再經。
原文
或七日太陽當衰而不衰,八日陽明當愈而不愈者,斯則謂之過經。
白話
或者七天太陽經應當減輕卻不減輕,八天陽明經應當痊癒卻不痊癒的,這就稱之為過經。
原文
成氏不達此義,以經盡欲解之餘邪,混之臟腑遞窮之暴診,病可忽里忽表,藥豈當下而復當汗乎?郢書燕說,莫此為甚。
白話
成氏不通達這個道理,把經脈運行完畢、邪氣將要解除的殘餘病邪,混同於臟腑依次傳變窮盡的緊急證候,疾病怎能忽然在裡忽然在表,藥物難道應當用下法之後又應當用汗法嗎?穿鑿附會,沒有比這更嚴重的了。
原文
然即傳與不即傳,傳一經之與傳六經,其端甚微,而相去霄壤,安得不詳言而辨之哉。
白話
然而立即傳變與不立即傳變,傳一條經脈與傳六條經脈,它們的開端非常細微,而相差卻如天地之別,怎能不詳細論述並加以辨別呢?
原文
(健曰:傷寒大要,全在據經定證。夫傳經之道,猶進退焉。日傳一經者,進也。至七日遞衰,十二日而愈者,退也。若七日經盡不愈,已見厥陰之危候,安有再傳至表之理乎?所謂再經者,乃七日一傳之證,而太陽當衰不衰,二七日,次傳陽明,是為再經。若陽明又不解,而至三七日者,是為過經。然皆是進也。觀子深明其理,歷舉前人之異同而詳辨之,言言珠玉,已無遺蘊,學者可無他歧之惑矣。)
白話
(健說:傷寒的大要,全在依據經脈確定證候。那傳經的規律,好比進退。每日傳一經,是前進。到了七天依次減輕,十二天痊癒的,是後退。如果七天經脈運行完畢而不痊癒,已經出現厥陰的危候,哪裡有再傳變到體表的道理呢?所謂再經,是七日一傳的證候,而太陽經應當減輕卻不減輕,到了第二個七天,依次傳到陽明經,這叫做再經。如果陽明經又不解除,而到了第三個七天的,這叫做過經。然而這些都是前進。觀子深切明白其中的道理,一一列舉前人的異同而詳細辨析,句句都是珠玉之言,已經沒有遺留的深奧含義,學醫的人可以沒有走向歧途的迷惑了。)
原文
(士材:)傷寒傳經,自表入里,由淺入深,故六經以次受之。六經傳盡,無出而再傳之理也。
白話
(士材說:)傷寒傳經,從體表進入體內,由淺入深,所以六經按次序感受病邪。六經傳遍之後,沒有出來再行傳變的道理。
原文
太陽為三陽最在於外,陽明為二陽在太陽內,少陽為一陽在陽明內,此三陽為表也。
白話
太陽是三陽中最在於外層的,陽明是第二陽在太陽的裡面,少陽是第一陽在陽明的裡面,這三陽是表。
原文
太陰為三陰在少陽內,少陰為二陰在太陰內,厥陰為一陰在少陰內,此三陰為里也。
白話
太陰是三陰中在少陽裡面的,少陰是第二陰在太陰裡面的,厥陰是第一陰在少陰裡面的,這三陰是裡。
原文
《內經》一二日始太陽,五六日終厥陰,此語其常耳。
白話
《內經》說第一二天開始於太陽,第五六天終止於厥陰,這是說它的常規罷了。
原文
若論其變,或間經,或越經,或始終一經,不以次第拘,不以日數限也。但傳至厥陰,為傳經已盡,不復再傳矣。成氏乃云六日厥陰為傳經盡,七日當愈。
白話
如果要論述它的變化,有的間經,有的越經,有的始終在一條經脈,不拘泥於次序,不限制於日數。只傳到厥陰,是傳經已經完畢,不再重新傳變了。成氏竟然說六天到厥陰是傳經完畢,七天應當痊癒。
原文
不愈者,再自太陽傳至十二日,復至厥陰,為再傳經盡。十三日不愈者,謂之過經。其說謬矣。
白話
不痊癒的,再次從太陽傳到第十二天,又到達厥陰,是再次傳經完畢。第十三天不痊癒的,稱之為過經。這個說法是錯誤的。
原文
善夫馬仲化曰:自太陽至厥陰,猶人從戶外,而升堂而入室也。
白話
馬仲化說得好:從太陽到厥陰,好比人從屋外,而登上廳堂再進入內室。
原文
厥陰復出,而傳太陽,奈有少陰、太陰、少陽、陽明之隔,豈有遽出而傳太陽之理乎?
白話
厥陰再出來,而傳變到太陽,無奈有少陰、太陰、少陽、陽明的間隔,哪裡有突然出來而傳變到太陽的道理呢?
原文
仲景云太陽病,頭痛七日以上自愈者,以行其經盡故也。
白話
仲景說太陽病,頭痛七天以上自行痊癒的,是因為運行其經脈完畢的緣故。
原文
若欲作再經者,針足陽明,迎而奪之,使經不傳則愈。此言始終只在太陽一經者也。又曰發於陽者七日愈,以陽數七故也。
白話
如果將要形成再經的,針刺足陽明經,迎而奪之,使邪氣不再傳經就會痊癒。這說的是始終只在太陽一經的情況。又說發於陽的七天痊癒,是因為陽的數目是七的緣故。
原文
試玩行其經盡,不曰傳其經盡,則仲景之意顯然矣。
白話
試著玩味「行其經盡」,不說「傳其經盡」,那麼仲景的意思就很明顯了。
原文
成氏誤認行其經盡,為傳遍六經,故有再傳之說矣。
白話
成氏錯誤地認為「行其經盡」是傳遍六經,所以才有再傳的說法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