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直指

名論一

傳經(2)

名論一28
原文
(仁齋:)夫傷寒六經為病,陰陽虛實,或冷或熱者,無非客邪之所為也。其陽邪傳者,常也,陰邪傳者,變也。
白話
(仁齋說:)傷寒六經發病,陰陽虛實,或冷或熱,無非是外來邪氣所造成的。其中陽邪傳變是常規,陰邪傳變是變異。
原文
陽邪以日數次第而傳者,如一二日太陽,至五六日厥陰也,七日經盡,當汗出而解。七日不解,謂之再經。二七日不解,謂之過經。過經不解,則為壞病。
白話
陽邪按照日數順序傳變,例如第一天、第二天在太陽經,到第五天、第六天在厥陰經,第七天經脈傳遍,應當出汗而病解。如果七天仍未解除,稱為再經。十四天仍未解除,稱為過經。過經而不解除,就成為壞病。
原文
華佗云:傷寒一日在皮,二日在膚,三日在肌,四日在胸,五日在腹,六日入胃,乃傳裡也。
白話
華佗說:傷寒第一天在皮膚,第二天在皮層,第三天在肌肉,第四天在胸中,第五天在腹部,第六天進入胃中,這就是傳入裡證。
原文
其在皮膚者汗之,在肌肉者和之,在胸者吐之,在腹入里者下之。
白話
病在皮膚的用發汗法,在肌肉的用和解法,在胸中的用催吐法,在腹部已入裡證的用攻下法。
原文
又《傷寒賦》曰:一二日可發表而散,三四日可和解而痊,五六日便實方可議下,其治例頗同也。殊不知此皆大約之法,言常而不言變也。
白話
又《傷寒賦》說:第一天、第二天可以發散表邪而解除,第三天、第四天可以和解而痊癒,第五天、第六天大便結實才可以考慮攻下,其治療原則大致相同。卻不知道這些都是大略的方法,只說常規而不說變異。
原文
蓋寒之中人,初無定體,或中於陰,或中於陽。經言一二日發熱脈沉者,少陰病。又一二日口中和,背惡寒者,少陰病。此皆直中陰經之寒,非常而為變也。
白話
因為寒邪侵襲人體,起初沒有固定模式,有的侵犯陰經,有的侵犯陽經。經典說第一天、第二天發熱而脈沉的是少陰病。又說第一天、第二天口中不苦不燥,背部怕冷的是少陰病。這些都是寒邪直接侵犯陰經,不是常規而是變異。
原文
《活人書》曰:凡寒邪自背而入者,或中太陽,或中少陰,自面而入者,則中陽明之類,亦不專主太陽也。
白話
《活人書》說:凡是寒邪從背部侵入的,有的侵犯太陽經,有的侵犯少陰經;從面部侵入的,則侵犯陽明經之類,也不一定只從太陽經開始。
原文
又曰:寒邪首尾只在一經,而不傳者有之,有間傳一二經者,有傳過一二經不再傳者,亦有足經冤熱而傳入手經者,有誤服藥而致傳變者多矣。
白話
又說:寒邪從頭到尾只在一條經脈,而不傳變的情況是有的;有間隔傳變一兩條經脈的;有傳過一兩條經脈後不再傳變的;也有足經鬱熱而傳入手經的;有因誤服藥物而導致傳變的,這種情況很多。
原文
故經曰:太陽經脈浮緊,身疼痛發熱,七八日不解,此表證仍在,當發其汗。
白話
所以經典說:太陽經脈浮緊,身體疼痛發熱,七八天仍不解除,這是表證仍然存在,應當發汗。
原文
又少陰脈,得之二三日,口燥咽乾者,急下之,此皆不以日數言也。守真曰:誰敢二三日,便以承氣下之。
白話
又少陰病,得病兩三天,口乾咽燥的,應當急用攻下法,這些都不是根據日數來決定的。守真說:誰敢在兩三天就用承氣湯攻下呢?
原文
蓋聖人書不盡言,言不盡意,說其大概而已,不幾其言之執也。
白話
因為聖人的書不能完全表達言語,言語不能完全表達心意,只是說個大概罷了,不要拘泥於字面。
原文
太陽諸陽之首,傳變居多,且熱邪乘虛則傳,若經實則不受邪,而不傳。太陽水,傳陽明土,乃妻傳夫,謂之微邪。陽明土,傳少陽木,亦妻傳夫,微邪也。少陽木,傳太陰土,乃夫傳妻,謂之賊邪。太陰土,傳少陰水,亦夫傳妻,賊邪也。少陰水,傳厥陰木,乃母傳子,謂之虛邪。
白話
太陽經是諸陽經之首,傳變較多,而且熱邪趁虛而傳,如果經脈實則不受邪,就不傳變。太陽屬水,傳給陽明屬土,這是妻傳夫,稱為微邪。陽明屬土,傳給少陽屬木,也是妻傳夫,是微邪。少陽屬木,傳給太陰屬土,這是夫傳妻,稱為賊邪。太陰屬土,傳給少陰屬水,也是夫傳妻,是賊邪。少陰屬水,傳給厥陰屬木,這是母傳子,稱為虛邪。
原文
太陽水,間傳少陽木,亦曰母傳子,虛邪也。太陽水,越經傳太陰土,為微邪。又曰:誤下傳也。
白話
太陽屬水,間隔傳給少陽屬木,也稱為母傳子,是虛邪。太陽屬水,越過經脈直接傳給太陰屬土,是微邪。又說:這是誤用攻下導致的傳變。
原文
太陽水,傳少陰水,乃陰陽雙傳,即兩感也。太陽水,傳厥陰木,亦曰母傳子,虛邪。又曰:首尾傳也。夫傷寒傳至厥陰為尾,厥者,盡也。
白話
太陽屬水,傳給少陰屬水,這是陰陽雙傳,即兩感證。太陽屬水,傳給厥陰屬木,也稱為母傳子,是虛邪。又說:這是首尾傳。傷寒傳到厥陰就是尾,厥的意思是盡。
原文
正氣將復,而邪氣將解,水升火降,寒熱已而大汗解也。
白話
正氣即將恢復,邪氣即將解除,水升火降,寒熱停止而大汗出,病就解除了。
原文
若正氣不復,邪無從解,陰氣勝極,則四脈厥逆,舌卷耳聾,囊縮,不知人而死矣。
白話
如果正氣不能恢復,邪氣無從解除,陰氣極盛,就會出現四肢厥冷,舌頭捲縮,耳聾,陰囊收縮,神志不清而死亡。
原文
趙氏曰:傷寒邪在陽經則易治,傳入陰經則危殆。蓋陽微陰盛,正虛而邪實也。
白話
趙氏說:傷寒邪氣在陽經就容易治療,傳入陰經就危險。因為陽氣微弱而陰氣盛,正氣虛而邪氣實。
原文
況誤下內陷,汗虛別經,則變易傾危,可立而待。
白話
何況誤用攻下導致邪氣內陷,發汗過度使其他經脈虛弱,那麼病情變化傾危,可以立刻見到。
原文
凡治之要,須求仲景立法之意,不然則疑信相雜,未免通此而礙彼也。熟讀揣摩,其例自見,而治無差矣。
白話
總之治療的關鍵,必須探求仲景立法的用意,否則就會懷疑與相信混雜,難免顧此失彼。反覆閱讀揣摩,其中的規律自然顯現,治療就不會有差錯了。
原文
不得其例,而執論專方,膠柱鼓瑟,其誤不免。
白話
如果不能掌握其中的規律,而固守理論和專用方劑,就像膠住琴柱來鼓瑟一樣,錯誤是難免的。
原文
許氏曰:讀仲景書,用仲景法,未嘗守仲景方,可謂得其旨矣。
白話
許氏說:讀仲景的書,用仲景的方法,但不拘泥於仲景的方劑,可以說是領會了其中的要旨了。
原文
(復庵:)傷寒先犯太陽,以次而傳,此特言其概耳。
白話
(復庵說:)傷寒首先侵犯太陽經,然後依次傳變,這只是說個大概罷了。
原文
然其中變證不一,有發於陽,即少陰受之者;有夾食傷寒,食動於脾,脾太陰之經,一得病即腹滿痛者;亦有不循經而入,如初得病,徑犯陽明胃腑之類;不皆始太陽也。
白話
然而其中的變證各不相同,有從陽經發病,但少陰經卻受邪的;有夾食傷寒,食物傷動脾臟,脾屬太陰經,一得病就腹部脹滿疼痛的;也有不按經脈順序侵入,例如剛得病就直接侵犯陽明胃腑之類的;不一定都從太陽經開始。
原文
亦有首尾止在一經,不傳他經者;(如一月半月後,內無里證,但頭疼發熱,體痛惡寒者。)亦有止傳一二經而止者,不必盡傳諸經也。
白話
也有從頭到尾只在一條經脈,不傳變到其他經脈的;(例如一個月半個月後,體內沒有裡證,只有頭痛發熱,身體疼痛怕冷。)也有只傳變一兩條經脈就停止的,不一定傳遍所有經脈。
原文
至如病之逾越,不可泥於次序,當隨證施治。
白話
至於病邪的超越傳變,不可拘泥於次序,應當根據證候來治療。
原文
所以傷寒得外證為多,仲景曰:日數雖多,有表證者,猶宜汗。日數雖少,有里證者,即宜下。
白話
所以傷寒表現為外證的情況較多,仲景說:日數雖然多,只要有表證,仍然應當發汗。日數雖然少,只要有裡證,就應當攻下。
原文
(宇泰曰:凡三陽三陰,皆能自受邪。不專自太陽始,如經於三陰內,各有中風中寒之證是也。)至若感冒時行傳變,雖與傷寒相同,而治法不同。蓋不似傷寒殺厲之邪,無直中陰經之證耳。
白話
(宇泰說:凡是三陽三陰經,都能自己感受邪氣。不一定是從太陽經開始,例如在陰經之中,各有中風、中寒的證候就是這樣。)至於感冒時行病邪的傳變,雖然與傷寒相同,但治法不同。因為不像傷寒那種殺厲的邪氣,沒有直接侵犯陰經的證候罷了。
原文
而夾陰夾食,為病亦皆危險,虛實寒熱之治,須從脈象舌法,循理至當,雖有不救,問心無愧。
白話
而夾陰夾食,所導致的疾病也都很危險,虛實寒熱的治療,必須根據脈象和舌診,遵循最恰當的醫理,即使有無法救治的情況,也能問心無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