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太陽之為病,脈浮,頭項強痛而惡寒。(經曰:尺寸俱浮,太陽受病。太陽主表,為諸陽,主氣。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者,太陽表病也。觀子:太陽者,巨陽也,為諸陽之長,主氣於表,故脈浮。其經從頭下項行身之背,邪中之,則頭項強痛。惡寒,傷於寒,則惡之也。蓋邪初入人,尚在腠理。而太陽為經病,在表,故脈與證應之。)太陽病,發熱,汗出惡風,脈緩者,為中風。
太陽病的症狀是脈浮、頭項僵硬疼痛、並且怕冷。(《內經》說:寸口和尺部都浮,是太陽經感受病邪。太陽主掌體表,是諸陽經的統領,主掌一身之氣。脈浮、頭項僵硬疼痛而怕冷,這是太陽經的表證。觀子說:太陽是巨陽,是諸陽之長,在體表主掌氣,所以脈浮。它的經脈從頭下行到項部,沿著身體後背行走,邪氣侵犯時,就會頭項僵硬疼痛。怕冷是因為感受寒邪,所以會怕冷。大抵邪氣剛侵入人體,尚在皮膚紋理之間。而太陽經是經脈病,在體表,所以脈象和症狀相應。)太陽病,發熱、出汗、怕風、脈象緩的,叫做中風。
原文
(風,陽也,風則傷衛。衛為陽,衛外者也,病則不能衛固其外,而皮腠疏,故汗出而惡風也。傷風脈緩者,風性懈緩故也。健曰:脈浮而緊,為傷寒。脈浮而緩,為傷風。皆太陽經表證。然傷寒為陰邪傷營,腠理閉,故無汗而惡寒。傷風為陽邪傷衛,腠理疏,故自汗而惡風。如是分別,古人稱中風,即傷風通稱,非真中風。)太陽病,或已發熱,或未發熱,必惡寒,體痛,嘔逆,脈陰陽俱緊者,名曰傷寒。
(風是陽邪,風邪會傷害衛氣。衛氣屬陽,是防護體表的,生病時就不能鞏固護衛體表,皮膚紋理疏鬆,所以出汗而怕風。傷風脈緩的原因,是風性鬆緩。健氏說:脈浮而緊,是傷寒;脈浮而緩,是傷風。兩者都是太陽經的表證。然而傷寒是陰邪傷害營氣,紋理閉塞,所以無汗而怕冷;傷風是陽邪傷害衛氣,紋理疏鬆,所以自汗而怕風。這樣區分,古人所稱的「中風」,就是傷風的通稱,並非真正的中風。)太陽病,有的已經發熱,有的尚未發熱,但一定怕冷、身體疼痛、嘔吐氣逆、脈象寸關尺都緊的,叫做傷寒。
原文
(經曰:凡傷於寒,則為病熱,為寒氣客於經中,陽氣怫結而成熱也。中風即發熱者,風為陽也。傷寒或未發熱者,寒為陰邪,不能即熱,鬱而方變熱也。風則傷衛,寒則傷營。衛虛者惡風,營虛者惡寒。營傷寒者,必惡寒也。氣病則麻,血病則痛。風令氣緩,寒令氣逆。體痛嘔逆者,營中寒也。經曰:脈盛身寒,得之傷寒,脈陰陽俱緊者,知其傷寒也。觀子:緊者,氣為寒束,寒性斂縮,陽不得伸,故脈形切急如絞繩。《要略》曰:寒則令脈急,是也。)傷寒一日,太陽受之,脈若靜者,為不傳;頗欲吐,若躁煩,脈數急者,為傳也。
(《內經》說:凡是感受寒邪,就會成為熱病,因為寒邪停留在經脈中,陽氣鬱結而產生熱。中風立刻發熱,是因為風為陽邪;傷寒有時不立刻發熱,是因為寒為陰邪,不能馬上發熱,鬱積後才轉變為熱。風邪傷衛,寒邪傷營。衛虛的人怕風,營虛的人怕冷。營分受寒的人,一定怕冷。氣病會麻木,血病會疼痛。風邪使氣鬆緩,寒邪使氣上逆。身體疼痛、嘔吐氣逆,是營中有寒。經書說:脈盛大而身體寒冷,是得了傷寒;脈象寸關尺都緊的,可知是傷寒。觀子說:緊脈,是氣被寒邪束縛,寒性收縮,陽氣不能舒展,所以脈形緊急如絞緊的繩索。《金匱要略》說:寒邪會使脈急,就是這個意思。)傷寒第一天,太陽經感受病邪,脈象如果平靜的,是不傳變;如果很想嘔吐、煩躁不安、脈象數而急的,是傳變了。
原文
(太陽主表,一日則太陽受邪,至二日當傳陽明,若脈微則不傳陽明矣。胃經受邪,則喜吐;寒邪傳裡者,則變熱,如頗欲吐,若煩躁,脈數急者,為太陽寒邪變熱,傳於陽明也。)傷寒二三日,陽明少陽證不見者,為不傳也。
(太陽主掌體表,第一天太陽經感受邪氣,到第二天應當傳變到陽明經,如果脈象微弱就不傳陽明經了。胃經感受邪氣,就會喜歡吐;寒邪傳入裡邊,就會轉為熱,例如很想吐、煩躁、脈數而急,是太陽寒邪變熱,傳入陽明經。)傷寒兩三天,沒有出現陽明經、少陽經的證候,是不傳變。
原文
(傷寒二三日無陽明少陽證,知邪不傳,止在太陽經中也。)
(傷寒兩三天沒有陽明、少陽的證候,可知邪氣不傳變,只停留在太陽經中。)
原文
太陽病,發熱而渴,不惡寒者,為溫病。(發熱而渴不惡寒者,陽明也。太陽受邪,知為溫病,非傷寒也。積溫成熱,所以發熱而渴,不惡寒也。觀子:《內經》曰:冬傷於寒,春必溫病。經曰:不即病者,寒毒藏於肌膚,至春變為溫病。東垣又曰:冬傷於寒者,冬行秋令,當寒而溫,火勝而水虧矣。當春之月,陽已外泄,孰為發生?腎水內竭,孰為滋養?身之所存熱耳,故為溫病。夫受病之由既殊,所發之時又異,雖頭痛、發熱、項強,同是太陽經病,豈可於傷寒之太陽證以治哉?曰:不惡寒,過時而發,在表者輕也;口渴,熱鬱已深,在裡者重也。然則有從同之裡證,而有必不可同之表藥矣。經但例其端,而未竟其旨。其治法與入里之證,不一再見,豈非散失已多乎!健曰:溫病,乃傷寒至春而發之變證。茲不言春字,而入於太陽經篇,疑是冬溫,乃傷寒類也。觀子引東垣之說,明系冬溫,而不同傷寒變溫之溫矣。然其不惡寒而渴,似熱邪已入陽明之象。故云有從同之裡證,有必不可同之表藥,尚可與太陽論治乎?《傷寒賦》曰:冬溫總是時行,加乎調燮,宜以葛根兼石膏湯治之,則熱解而汗泄渴止矣。)若發汗已,身灼熱者,名曰風溫。
太陽病,發熱而口渴、不怕冷的,是溫病。(發熱口渴而不怕冷,是陽明證。太陽經感受邪氣,可知是溫病,不是傷寒。積溫成熱,所以發熱口渴,不怕冷。觀子說:《內經》說:冬天感受寒邪,春天必定發生溫病。經書說:沒有立即發病的,寒毒藏在肌膚,到春天轉變為溫病。東垣又說:冬天感受寒邪,是冬天出現秋天的氣候,應當寒冷卻溫暖,火氣旺盛而水液虧損。到了春天,陽氣已經外泄,拿什麼來生長?腎水內竭,拿什麼來滋養?身體所存的只有熱,所以成為溫病。感受病邪的原因既然不同,發病的時間也不同,雖然頭痛、發熱、項強,同是太陽經病,怎能用傷寒的太陽證來治療呢?說:不怕冷,過時而發,在表證是輕的;口渴,熱鬱已久,在裡證是重的。然而有相同的裡證,卻有絕對不能相同的表藥。經書只舉例開端,沒有說盡其中旨意。它的治法與入裡的證候,不再多次出現,難道不是散失很多嗎!健氏說:溫病,是傷寒到春天發生的變證。這裡不提「春」字,而放入太陽經篇,懷疑是冬溫,屬於傷寒一類。觀子引用東垣的說法,明明說是冬溫,不同於傷寒轉變而成的溫病。然而它不怕冷而口渴,似乎熱邪已入陽明的徵象。所以說有相同的裡證,有絕對不能相同的表藥,還能用太陽經來論治嗎?《傷寒賦》說:冬溫總是時行之氣,需要調和治療,適宜用葛根兼石膏湯治療,就會熱解而汗出渴止。)如果發汗之後,身體像火燒一樣熱的,叫做風溫。
原文
風溫為病,脈陰陽懼浮,自汗出,身重,多眠睡,息必鼾,語言難出。
風溫這種病,脈象寸關尺都浮,自然出汗,身體沉重,嗜睡,呼吸一定打鼾,說話困難。
原文
若被下者,小便不利,直視,失溲;若被火者,微發黃色,劇則如驚癇,時瘛瘲,若火熏之,一逆尚引日,再逆促命期。
如果用了瀉下法,會小便不暢、兩眼直視、大小便失禁;如果用了火法(如艾灸、火攻),輕微的會發黃色,嚴重的就像驚風癇病,時時抽搐,像被火熏過一樣。一次誤治還可以拖延時日,再次誤治就會縮短壽命。
原文
(傷寒發汗己,則身涼。若發汗已,身灼熱者,非傷寒,為風溫也。風傷於上,而陽受風氣,風與溫相合,則傷衛。脈陰陽俱浮,自汗出者,衛受邪也。衛者,氣也。風則傷衛,溫則傷氣。身重多眠睡者,衛受風溫,而氣昏也。鼻息必鼾,語言難出,風溫外盛,而氣壅不利也。若被下者,則傷臟氣,太陽膀胱經也。《內經》曰:膀胱不利為癃,不約為遺溺。癃者,小便不利也。太陽之脈,起目內眥。《內經》曰:瞳子高者,太陽不足;戴眼者,太陽己絕。小便不利、直視、失溲,為下後竭津液,損臟氣,風溫外勝。經脈欲絕也,為難治。若被火者,則火助風溫成熱。微者,熱瘀而發黃;劇者,熱甚生風,如驚癇而瘛瘲也。先曾被火,為一逆,若更以火熏之,是再逆也。一逆尚可延引時日而不愈,其再逆者,必致危殆,故云促命期也。觀子:按風溫有二,發汗已身猶灼熱者,曰風溫,本條所列是也。若序例之熱未已,更遇於風者,亦為風溫。一言證,一不言證;一言脈陰陽俱浮,一言陽脈浮滑,陰脈濡弱。雖其間或有不同,然皆以冬傷於寒,至春病溫之際,復感於風。風與溫二氣相合而成,則所謂前病未已,更感異氣,變為他病,自當依壞證施治。被下火熏,有不犯深成者乎?健曰:此條承上文溫病而來。當溫之際,發汗已,身猶灼熱不退,必復中風邪,名為風溫。故脈陰陽俱浮,而現證如是,則非傷寒所致明矣。觀子謂當依壞證而治,非也。既非傷寒傳變,應作時氣論治。疏風瀉熱,涼以解之,列之太陽篇中亦差也。)
(傷寒發汗之後,身體就會涼下來。如果發汗之後,身體像火燒一樣熱,就不是傷寒,而是風溫。風邪傷於上部,陽氣感受風氣,風與溫相合,就會傷害衛氣。脈象寸關尺都浮、自然出汗,是衛氣感受邪氣。衛氣就是氣。風邪傷衛,溫邪傷氣。身體沉重、嗜睡,是衛氣感受風溫而氣昏。呼吸一定打鼾、說話困難,是風溫外盛而氣機壅塞不通。如果用了瀉下法,就會損傷臟氣,主要是指太陽膀胱經。《內經》說:膀胱不通利叫做癃,不能約束叫做遺溺。癃就是小便不暢。太陽經脈起於內眼角。《內經》說:瞳孔上翻的,是太陽不足;眼睛上視的,是太陽已絕。小便不暢、兩眼直視、大小便失禁,是瀉下後津液枯竭、臟氣受損、風溫外盛。經脈將要斷絕,屬於難治。如果用了火法,火就會助長風溫變成熱。輕微的,熱瘀積而發黃;嚴重的,熱極生風,像驚風癇病而抽搐。先前被火攻是一次誤治,如果再以火熏,就是再次誤治。一次誤治還可以拖延時日而不愈,再次誤治必定導致危險,所以說縮短壽命。觀子說:按風溫有兩種,發汗後身體仍然灼熱的,叫做風溫,本條所列的就是這種。如果像序例中熱未退又遇到風邪的,也是風溫。一種有證候,一種沒有說證候;一種說脈寸關尺都浮,一種說陽脈浮滑、陰脈濡弱。雖然之間或有不同,但都是冬天感受寒邪,到春天得溫病的時候,又感受風邪。風與溫兩種邪氣相合而成,就是所謂前病未愈,又感受另一種邪氣,變成其他病,自然應當按壞證來治療。被誤下火熏,難道不會造成深入嗎?健氏說:這一條承接上文溫病而來。在溫病的時候,發汗之後,身體仍然灼熱不退,必定又中了風邪,名為風溫。所以脈象寸關尺都浮,而出現這樣的證候,則不是傷寒所導致是很明顯的。觀子說應當按壞證治療,不對。既然不是傷寒傳變,應按時氣來論治。疏風瀉熱,用涼藥來解除,把它列在太陽篇中也是不妥的。)
原文
病有發熱惡寒者,發於陽也;無熱惡寒者,發於陰也。
疾病有發熱怕冷的,是發於陽經;沒有發熱而怕冷的,是發於陰經。
原文
發於陽者七日愈,發於陰者六日愈,以陽數七,陰數六故也。
發於陽經的七天會好,發於陰經的六天會好,因為陽的數是七,陰的數是六的緣故。
原文
(陽為熱,陰為寒。發熱而惡寒,寒傷陽也。無熱而惡寒,寒傷陰也。陽法火,陰法水。火成數七,水成數六。陽病七日愈者,火數足也。陰病六日愈者,水數足也。觀子:此以有熱無熱,辨陰證陽證之大綱也。陽得數奇,陰得數偶。陽道常盈,故至七日邪始衰。陰道常縮,故至六日而邪衰也。元禮:幾治傷寒,先辨陰陽二候,不可誤也。陽經有三:太陽、陽明、少陽是也。陰經有三:太陰、少陰、厥陰是也。經之陰陽,以臟腑言,腑為陽,膀胱胃膽是也。臟為陰,脾腎肝是也。病之陰陽,即邪之陰陽,陰氣陽氣是也。健曰:邪之陰陽,風寒暑濕是也。治之陰陽,表裡汗下是也。無不有陰陽之分也。)太陽病,頭痛,至六七日已上自愈者,以行其經盡故也。
(陽主熱,陰主寒。發熱而怕冷,是寒邪傷了陽氣;無熱而怕冷,是寒邪傷了陰氣。陽像火,陰像水。火的成數是七,水的成數是六。陽病七天痊癒,是火數充足;陰病六天痊癒,是水數充足。觀子說:這是根據有熱無熱來辨別陰證陽證的大綱。陽得奇數,陰得偶數。陽道常滿,所以到第七天邪氣才衰退;陰道常縮,所以到第六天邪氣衰退。元禮說:凡是治療傷寒,先要辨別陰陽兩種證候,不可錯誤。陽經有三條:太陽、陽明、少陽;陰經有三條:太陰、少陰、厥陰。經脈的陰陽,以臟腑來說,腑為陽,如膀胱、胃、膽;臟為陰,如脾、腎、肝。疾病的陰陽,就是邪氣的陰陽,即陰氣陽氣。健氏說:邪氣的陰陽,如風、寒、暑、濕;治療的陰陽,如表裡、汗下。沒有不有陰陽之分的。)太陽病,頭痛,到了六七天以上自然痊癒的,是因為行經已盡的緣故。
如果邪氣想要再傳經,就用針刺足陽明經,使經氣不傳變,就會痊癒。
原文
(傷寒自一日至六日,傳三陽三陰經盡,至七日當愈。經曰:太陽病衰,頭痛少愈。若七日不愈,則太陽之邪,再傳陽明。針足陽明,為迎而奪之,使經不傳則愈。觀子:既日一日太陽,脈靜者不傳。煩躁數急者傳,二三日,陽明少陽證不見者不傳。則日傳一經之旨,言之甚晰。叉云:太陽病七日行其經盡,何耶?蓋是傳經之微妙,實有二種之不同也。一日一經,六日遞六經者,即序例之太陽受病,一二日發;陽明受病,二三日發,及此處首節二節所云,皆日過一經而傳之常也。若二日不傳陽明,三日不傳少陽者,則始終只在一經矣。只在一經,故太陽七日者,亦但頭痛而已。此在序例有之,曰:更不傳經,不加異氣者,七日太陽病衰,頭痛少愈是也。病衰少愈者,即行其經盡,自愈之謂也。然七日經盡不愈者,亦有之。不愈,則太陽必傳於陽明,所謂再經是也。再經者,此經不已,再過一經,非六經已遍,復始太陽陽明之為再也。夫此由太陽以入陽明之傳頗同。而七日欲愈未愈,衰微之邪,與一日即傳熾邪,其相去奚止徑庭哉。故刺以通其經氣,而可收勿藥之愈。成氏未達其旨,遂謂六日傳至厥陰,此七日復始太陽為再經。噫,謬矣!此日過一經之傳,與七日始過一經之傳,仲景序例,及太陽與三陽之末,靡不分舉而詳之,人自不之察耳。其詳具於後論,茲不備述。健曰:經稱太陽病,至六七日以上自愈者,以行其經盡也。直達太陽,日過一日,至經盡而愈,明矣。若作再經,則遞傳陽明,而陽明將受傳邪。故刺以絕其經氣,使不入陽明,而太陽病則解矣。林氏歷舉序例,反復以闢成氏之謬,甚當。若認為日傳一經,則三日傳遍三陽,六日傳遍三陰,已成下證,豈有再傳,返至太陽之表者乎?一言遂立剖矣。後人惑於成氏誤注,故特詳辨而政之。)太陽病欲解時,從己至未上。
(傷寒從第一天到第六天,傳遍三陽三陰經,到第七天應當痊癒。經書說:太陽病衰退,頭痛稍微好轉。如果第七天沒有好,太陽的邪氣就會再傳到陽明。針刺足陽明經,是為了迎頭奪取,使經氣不傳變就會痊癒。觀子說:既然說第一天太陽經,脈靜的不傳;煩躁數急的傳;兩三天陽明少陽證不見的不傳。那麼一天傳一經的旨意,說得非常清楚。又說太陽病七天行經已盡,為什麼?大概是傳經的微妙,實際上有兩種不同。一天傳一經,六天傳遍六經,就是序例中太陽受病,一兩天發病;陽明受病,兩三天發病,以及這裡第一節第二節所說的,都是每天過一經而傳的常規。如果第二天不傳陽明,第三天不傳少陽,那麼始終只在一個經。只在一個經,所以太陽病七天也只是頭痛而已。這在序例中有,說:再不傳經,不加異氣的,七天太陽病衰退,頭痛稍微好轉。病衰退稍好,就是行經已盡,自然痊癒的意思。然而七天經盡而不好的也有。不好,太陽必定傳到陽明,就是所謂的再經。再經,是這個經沒有結束,再過一個經,不是六經已經傳遍,又重新從太陽陽明開始的再經。這種由太陽傳入陽明的傳變很相似。而七天將好未好、衰微的邪氣,與第一天就傳的熾盛邪氣,相差何止千里!所以用針刺來疏通它的經氣,就可以收到不用藥的痊癒。成氏沒有理解這個旨意,就說六天傳到厥陰,這第七天又重新開始太陽是再經。唉,錯了!這種一天過一經的傳變,與七天只過一經的傳變,仲景的序例以及太陽與三陽的末尾,沒有不分別舉例詳細說明的,只是人們沒有察覺罷了。詳細內容在後面的論述中,這裡不詳細敘述。健氏說:經書說太陽病,到六七天以上自然痊癒的,是因為行經已盡。直接到達太陽,一天過一天,到經盡而愈,很明白了。如果當作再經,就會依次傳到陽明,而陽明將要接受傳來的邪氣。所以用針刺來斷絕它的經氣,使邪氣不入陽明,太陽病就解除了。林氏歷舉序例,反覆闢斥成氏的錯誤,很得當。如果認為一天傳一經,那麼三天傳遍三陽,六天傳遍三陰,已經成為裡證,哪有再傳、返回到太陽表證的呢?一句話就立即剖析清楚了。後人被成氏的錯誤注釋迷惑,所以特別詳細辨析並糾正它。)太陽病將要解除的時間,從上午九點到下午三點。
原文
(己為正陽,則陽氣得以復也。始於太陽,終於厥陰,六經當三時解。而太陽從己至未,陽明從申至戌,少陽從寅至辰,太陰從亥至醜,少陰從子至寅,厥陰從醜至卯者,以陽行也速,陰行也遲。陽主於晝,陰主於夜。陽三經解時,從寅至戌,以陽道常饒也。陰三經解時,從亥至卯,以陰道常乏也。《內經》曰:陽中之太陽,通於夏氣,則己午未,太陽乘旺時也。)風家,表解而不了了者,十二日愈。
(巳時是正陽,陽氣可以得到恢復。從太陽開始,到厥陰結束,六經應當在三個時辰解除。而太陽從巳時到未時,陽明從申時到戌時,少陽從寅時到辰時,太陰從亥時到丑時,少陰從子時到寅時,厥陰從丑時到卯時,是因為陽氣運行快,陰氣運行慢。陽主白天,陰主夜晚。陽三經解除的時間,從寅時到戌時,因為陽道常充足;陰三經解除的時間,從亥時到卯時,因為陰道常不足。《內經》說:陽中的太陽,與夏氣相通,所以巳午未時是太陽經旺盛的時候。)感受風邪的人,表證解除後還不十分清爽的,十二天會痊癒。
原文
(中風家,發汗解後,未全快暢者,十二日大邪皆去,六經悉和則愈。觀子:桂枝之和營衛,必不如麻黃微表之快迅。且風家既以多汗,亡陽損氣,則真元不能遽復。七日不盡了了,十二日卦氣再周,無不安矣。言只當靜養以俟,勿妄攻治也。)病人身大熱,反欲得近衣者,熱在皮膚,寒在骨髓也。
(中風的人,發汗解除後,還沒有完全爽快的,十二天大的邪氣都去掉,六經全部和調就會痊癒。觀子說:桂枝湯調和營衛,一定不如麻黃湯微微發汗那樣快速。而且風家已經因為多汗,亡陽損氣,真元不能很快恢復。七天還不完全清爽,十二天卦氣再循環一周,沒有不安的。意思是只應當靜養等待,不要胡亂攻治。)病人身體大熱,反而想要靠近衣服的,是熱在皮膚,寒在骨髓。
身體大寒反而不想靠近衣服的,是寒在皮膚,熱在骨髓。
原文
(皮膚言淺,骨髓言深;皮膚言外,骨髓言內。身熱欲近衣,表熱裡寒也;身寒不欲近衣,表寒裡熱也。南陽:熱在皮膚,寒在骨髓,仲景無治。法宜先與陽旦湯,寒己,次以小柴胡加桂以溫其表。寒在皮膚,熱在骨髓,仲景亦無治法,宜先與白虎加人參,熱除,次以桂枝麻黃各半,以解其外。大抵病有標本,治有先後。表熱裡寒者,脈須沉遲,手或微厥,下利清穀也。所以陰證亦有發熱,四逆湯、通脈四逆湯主之。表寒裡熱者,脈必滑而厥,口燥舌乾也。所以少陰惡寒而踡,時時自煩,不欲厚衣,用大柴胡下之而愈,此皆仲景之餘議也。)
(皮膚指淺層,骨髓指深層;皮膚指外部,骨髓指內部。身體發熱想靠近衣服,是表熱裡寒;身體寒冷不想靠近衣服,是表寒裡熱。南陽說:熱在皮膚,寒在骨髓,仲景沒有治法。方法應當先給予陽旦湯,寒邪消除後,再用小柴胡加桂枝來溫暖其表。寒在皮膚,熱在骨髓,仲景也沒有治法,應當先給予白虎加人參湯,熱邪除去後,再用桂枝麻黃各半湯來解其外。大抵疾病有標本,治療有先後。表熱裡寒的,脈象應當沉遲,手腳可能微冷,腹瀉完穀不化。所以陰證也有發熱,用四逆湯、通脈四逆湯主治。表寒裡熱的,脈象必定滑而四肢冷,口乾舌燥。所以少陰病怕冷蜷臥,時時心煩,不想穿厚衣,用大柴胡湯攻下就會痊癒,這些都是仲景的餘論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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