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(復庵:)三陽證有合陽、有純陽,三陰證有盛陰、有純陰。合陽者,經所謂合病是也。
(復庵:)三陽證有合陽、有純陽,三陰證有盛陰、有純陰。所謂合陽,就是經典所說的合病。
原文
純陽者,經所謂脈陰陽俱盛,大汗出不解者,死。又曰:凡發汗服湯藥,有不得汗者,死。謂陽熱甚而陰氣絕也,故不能作汗。二者俱是有陽無陰,故曰純陽也。
純陽的情況,是經典所說的脈象陰陽俱盛,大汗出而不解者,死。又說:凡是發汗服用湯藥,有不出汗的,死。這是說陽熱太甚而陰氣斷絕,所以不能出汗。兩種情況都是有陽無陰,所以稱為純陽。
原文
盛陰者,如少陰病,身體痛,手足寒,骨節痛,脈沉者,附子湯主之。謂手足寒,身體痛,脈沉,寒盛於陰也。
盛陰的情況,例如少陰病,身體疼痛,手足寒冷,骨節疼痛,脈象沉者,用附子湯主治。這是說手足寒冷,身體疼痛,脈沉,是寒邪盛於陰經。
原文
純陰者,如少陰病,惡寒身蜷而利,手足逆冷者,不治,謂無陽也。
純陰的情況,例如少陰病,惡寒身體蜷曲而腹瀉,手足逆冷者,不可治,這是說沒有陽氣。
原文
又有寒客三陰,極而生熱,則傳陽明者,有邪初中三陰則寒,故宜溫藥發汗。及寒極變熱,則宜寒藥下之。
又有寒邪侵襲三陰,寒極而產生熱,則傳變至陽明者;有邪氣剛中於三陰時是寒,所以適宜用溫藥發汗。等到寒極變熱,就適宜用寒藥攻下。
因為三陰三陽,都能自己感受邪氣,不只是從太陽經傳變而來的。
原文
其三陽入腑之外,三陰變熱入腑者,往往有之,不可不察耳。
那些三陽傳入腑之外,三陰變熱傳入腑的,往往有之,不可不察啊。
原文
有經之陰陽以臟腑言,臟為陰腑為陽也。有病之陰陽乃外邪之陰陽,陰氣陽氣是也。
有經脈的陰陽,是以臟腑來說的,臟為陰,腑為陽。有疾病的陰陽,乃是外邪的陰陽,即陰氣陽氣。
原文
陰陽二氣,皆能犯臟腑,故陽氣犯太陽,則為傷風惡寒而有汗。陰氣犯太陽,則為傷寒惡寒而無汗。
陰陽二氣,都能侵犯臟腑,所以陽氣侵犯太陽,則成為傷風惡寒而有汗。陰氣侵犯太陽,則成為傷寒惡寒而無汗。
原文
在太陽未得解,轉入陽明、少陽二經,則純乎陽,然不如太陽之易治。若未能罷,以次傳入陰經,則為陰中之陽。
在太陽經沒有得到解除,轉入陽明、少陽二經,則純粹是陽,然而不如太陽經容易治療。如果未能解除,依次傳入陰經,則成為陰中之陽。
原文
蓋陽經之陽氣,來入陰經,雖有自利慾寐,唇青手足厥冷,舌卷囊縮等證,亦不可妄投熱藥,惟宜瀉其陽之在陰經者。
因為陽經的陽氣,進入陰經,雖然有自利、欲寐、唇青、手足厥冷、舌卷囊縮等證,也不可妄投熱藥,只適宜瀉去那在陰經中的陽邪。
原文
若陽病下之太過,陽氣已脫,遂變為陰,所謂害熱未已,寒病復起。或初得病便是陰證,此陰中之陰。
如果陽病攻下太過,陽氣已經脫失,於是變為陰證,所謂害熱未止,寒病又起。或者初得病就是陰證,這是陰中之陰。
原文
蓋陰氣攻陰經,陰自得傳,非陽經傳來,只當以溫藥回其陽。
因為陰氣攻擊陰經,陰邪自然能夠傳變,不是從陽經傳來,只應當用溫藥回復其陽氣。
原文
故陽入陰者,變陽以救陰;陰入陽者,用陽以救陽,二者不可不辨。
所以陽邪入陰者,改變陽氣以救陰;陰邪入陽者,用陽氣以救陽,二者不可不分辨。
原文
原是陽證,因汗下太過,遂變成陰,便當作陰證治。
原本是陽證,因為發汗攻下太過,於是變成陰證,就應當作陰證治療。
原文
卻不可謂其初先是陽,拘於陽傳陰之說,乃是三陽壞證,轉為陰也。此為陽之反,而非陽之傳。
卻不可以說它起初是陽,拘泥於陽傳陰的說法,這是三陽的壞證,轉變為陰。這是陽的反面,而不是陽的傳變。
原文
初病是陽經,見頭疼,以次陽傳入陰,頭略不疼,不可便謂不疼為陰證,須問其得病之初,頭疼與否。
初病是陽經,出現頭疼,依次陽傳入陰,頭略不疼,不可以便說不疼就是陰證,必須問其得病之初,頭疼與否。
原文
傷寒有陰證而頭或疼,未有正陽證而頭略不疼者;有陰證而反發熱,未有正陽證而身不熱者;有陰證而或小便自赤,未有正陽證而小便不赤者。此正法也。
傷寒有陰證而頭有時疼,沒有正陽證而頭略微不疼的;有陰證而反發熱,沒有正陽證而身不熱的;有陰證而或小便自赤,沒有正陽證而小便不赤的。這是正確的規律。
原文
(仁齋:)傷寒治法,陽有此證,陰亦有此證,似陽而陰,似陰而陽,最難分別,毫釐之差,千里之謬。
(仁齋:)傷寒治法,陽證有這種證候,陰證也有這種證候,看似陽而實為陰,看似陰而實為陽,最難分別,毫釐之差,千里之謬。
原文
如陽毒、陰毒、風溫、濕溫、吐血、吐蛔、兩感、百合等證,當並遵南陽書用藥,不再具陳。
例如陽毒、陰毒、風溫、濕溫、吐血、吐蛔、兩感、百合等證,都應當遵循南陽書用藥,不再詳細陳述。
原文
其餘大綱,不出陰陽,雖纖悉未能即盡,不妨於《活人書》參考。如胃中冷必吐蛔,大概知為陰也。
其餘的大綱,不超出陰陽範圍,雖然細微未能即時窮盡,不妨參考《活人書》。如胃中冷必吐蛔,大概可知是陰證。
原文
然亦有陽證吐蛔者,必兼看別證如何,不可專以胃冷為說也。
然而也有陽證吐蛔的,必須兼看其他證候如何,不可專以胃冷作為說法。
原文
曾記一人陽黃吐蛔,又大發斑,陽毒證,口瘡咽痛,皆以冷劑取效,豈非有陽證乎。
曾記得一人陽黃吐蛔,又大發斑點,陽毒證,口瘡咽痛,都用冷劑取得療效,難道不是有陽證嗎?
原文
(健曰:此即胃熱嘔甚,則長蟲出,已於前條註明。仁齋可謂先得我心之同然者矣。)
(健曰:這就是胃熱嘔吐厲害,則長蟲出來,已在前條註明。仁齋可謂先得我心之同然者矣。)
原文
陽證者,面紅光彩,唇紅口乾,舌燥能飲涼湯冷水。
陽證者,面色紅潤光彩,唇紅口乾,舌燥能喝涼湯冷水。
原文
其人身輕,易為轉動,常開眼見人,目睛了了,喜語言,其聲響亮,口鼻之氣往來自然,小便或赤或黃,大便或秘或硬,手足自溫,爪甲俱紅活。
其人身輕,容易轉動,常睜眼見人,目睛清晰,喜歡說話,聲音響亮,口鼻之氣往來自然,小便或赤或黃,大便或祕結或堅硬,手足自溫,爪甲都紅活。
原文
陰證者,面青黑,或有虛陽泛上,雖亦赤色,而不紅活光彩。
陰證者,面色青黑,或有虛陽浮越於上,雖然也有赤色,但不紅活光彩。
原文
其人身重,難以轉側,或喜向壁臥,或蜷臥欲寐;或閉目不欲見人,目睛不了了,懶言語,語無聲;或氣難布息鼻中,呼不出吸不入;或往來氣俱冷,或時躁熱煩渴不能飲水;面上有如刀刮,惡寒,唇口俱青或紫;舌色或青紫,或白胎鋪滿而滑不見紅色;手足自冷,爪甲或青,或紫,血不紅活;小便清白,或淡黃;大便不實或瀉;雖肌表有熱,以手按之不甚熱,陰甚者則冷透手;不可便以面紫赤,煩渴為論也。
其人身重,難以翻身側臥,或喜歡向牆壁而臥,或蜷臥欲睡;或閉目不欲見人,目睛不清,懶得說話,說話無聲;或氣息難以布散於鼻中,呼不出吸不入;或氣息往來都冷,或時而躁熱煩渴不能飲水;面上有如刀刮,惡寒,唇口都青或紫;舌色或青紫,或白苔鋪滿而滑潤不見紅色;手足自冷,爪甲或青或紫,血色不紅活;小便清白,或淡黃;大便不實或腹瀉;雖然肌表有熱,用手按之不甚熱,陰甚者則冷透手;不可便以面色紫赤、煩渴作為論斷。
原文
(健曰:陰陽證象,仁齋此段最明,可稱醫林冰鑑。)
(健曰:陰陽證候的表現,仁齋這段最明白,可稱醫林冰鑑。)
原文
陽證似陰者,乃火極似水也。蓋傷寒熱甚,失於汗下,陽氣亢極,鬱伏於內,反見勝已之化於外,故身寒逆冷,神氣昏沉,狀若陰證也。
陽證似陰者,乃是火極似水。因為傷寒熱甚,失於發汗攻下,陽氣亢極,鬱伏於內,反而表現出勝己之化於外,所以身寒逆冷,神氣昏沉,形狀像陰證。
原文
大抵唇焦舌燥,能飲水,大便閉硬,小便赤澀,設有旁流,內必燥屎結聚,再審有失氣極臭者,是也。
大抵唇焦舌燥,能飲水,大便閉結堅硬,小便赤澀,假如有旁流(水樣便),體內必有燥屎結聚,再審查有矢氣極臭的,就是這樣。
原文
其脈雖沉,切之必滑而有力,或時躁熱,不欲衣被,揚手擲足,或譫語,此陽證也。
其脈雖然沉,按之必滑而有力,或時而躁熱,不願穿衣蓋被,揚手擲足,或譫語,這是陽證。
原文
輕者人參白虎或小柴胡合解毒湯;內實者下之以調胃承氣湯;有潮熱者大柴胡加芒硝;大實大滿閉而不通者,大承氣下之。必須審察輕重,酌而用之。
輕者用人參白虎湯或小柴胡湯合解毒湯;內實者攻下用調胃承氣湯;有潮熱者用大柴胡湯加芒硝;大實大滿閉而不通者,用大承氣湯攻下。必須審察輕重,斟酌而用之。
原文
蓋此與陽盛拒陰同,王太僕所謂身寒厥冷,其脈滑數,按之鼓擊於指下者,是陽盛拒陰,非寒也。
因為這與陽盛拒陰相同,王太僕所說的身寒厥冷,其脈滑數,按之鼓擊於指下者,是陽盛拒陰,不是寒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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