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(安道:)讀仲景書當求其所以立法之意,苟得於此,則知其書足以為萬世法,而後人莫之能外矣。
(王安道說:)閱讀張仲景的著作,應當探求他制定治療法則的用意。如果能掌握這一點,就會明白他的書足以成為萬世遵循的法則,而後人沒有誰能超越它了。
原文
不得其所以立法之意,則疑信相雜,未免通此而礙彼也。鳴呼!
如果不能領會他制定法則的用意,就會疑惑與信任相互混雜,難免會理解這一處卻又阻礙了那一處。唉!
原文
自仲景以來,發明其書者不可勝數,然其所以立法之意,竟未有表彰以示人者。
自從張仲景以來,闡發他著作的人多得數不清,然而他制定法則的用意,竟然沒有人明確揭示出來給世人看。
原文
豈求之而不得歟,將相循習而不求歟,抑有之而未之見歟?予雖不敏,僭請陳之。夫傷於寒,有即病者焉,有不即病者焉。
是探求了卻得不到呢,還是互相沿襲習慣而不去探求呢,或者是有這樣的見解卻沒有被看到呢?我雖然不聰敏,但還是冒昧地陳述一下。感受寒邪,有立即發病的,也有不立即發病的。
原文
即病者,發於所感之時,不即病者,過時而發於春夏也。即病謂之傷寒,不即病謂之溫暑。
立即發病的,在感受寒邪的時候就發作;不立即發病的,過了時令而在春夏季節發作。立即發病稱為傷寒,不立即發病稱為溫病或暑病。
原文
夫傷寒溫暑,其證雖殊,其所受之原則不殊也。由其原之不殊,故一以傷寒為稱。由其證之殊,故施治不得相混。
傷寒與溫病暑病,它們的症狀雖然不同,但它們所受的病源卻沒有不同。因為病源相同,所以一概以傷寒來稱呼;因為症狀不同,所以治療時不能混為一談。
原文
以所殊而混其治,宜其貽禍後人,以歸咎於仲景之法,而委廢其大半也。籲!使仲景之法果貽禍後人,傷寒論不作可也。
因為症狀不同而混同治療,當然會給後人留下禍患,從而歸罪於張仲景的法則,並拋棄廢除了其中大半內容。唉!如果張仲景的法則真的遺禍後人,那麼《傷寒論》不寫作也可以了。
原文
能知仲景之法,不肯貽禍於人,傷寒論其可一日缺乎?
能夠懂得張仲景的法則,不肯遺禍於人,那麼《傷寒論》難道可以缺少一天嗎?
原文
後人乃不自責於己見之未至,而歸咎於立法之大賢,可謂溺井憾伯益,失火怨燧人矣。
後人卻不責備自己見解不夠透徹,反而歸罪於制定法則的偉大賢人,這可以說是掉進井裡卻怨恨伯益(發明井的人),失了火卻埋怨燧人氏(發明鑽木取火的人)了。
原文
仲景法之祖也,後人雖移易無窮,終莫能越其矩度。由是觀之,則其法其方,可委廢乎?
張仲景是醫法的始祖,後人雖然變化無窮,但終究不能超越他的規矩法度。由此看來,他的法則和方劑,難道可以拋棄廢除嗎?
原文
雖然立言垂訓之士,猶不免失酌於此,彼碌碌者,無足誚矣。
雖然如此,那些著書立說、流傳教訓的人,尚且難免在這裡考慮不周,那些平庸之輩,就更不值得責備了。
原文
惟夫立言之士,形乎著述之間,其碌碌者,當趑趄猶豫之際,得不靡然爭趨簡略之地矣。故其法其方,委廢大半而不知返。
只是那些著書立說的人,在著述中表現出來,而那些平庸之輩,在猶豫不決的時候,怎能不紛紛爭先恐後地走向簡略的道路呢?所以他的法則和方劑,被拋棄廢除大半卻不知回頭。
原文
日卑日鄙,此民生所以無藉,而仲景之心,所以不能別白矣。嗚呼!
一天比一天低劣粗鄙,這就是百姓生命無所依靠,而張仲景的用心所以不能明白顯示的原因。唉!
原文
法也方也,仲景專為即病之傷寒設,不兼為不即病之溫暑設也。
這些法則和方劑,是張仲景專門為立即發病的傷寒而設立的,並不是同時為不立即發病的溫病暑病而設立的。
原文
後人能知此旨,則尚恨其法之散失,所存不多,而莫能御夫粗工妄治之萬變,奚可憚煩而委廢之。
後人如果能明白這個宗旨,就會遺憾他的法則散失,保存下來的也不多,因而無法抵禦那些粗陋醫生的胡亂治療所導致的各種變化,怎麼能因為怕麻煩就拋棄廢除它呢?
那些自己沒有察覺到錯誤的人,是因為沒有領會他制定法則的用意啊。
原文
世醫往往以治傷寒法治溫暑,不過借用之耳,非仲景立法之本旨也。猶六書假借,移易無窮,終非造字之初意。夫仲景之法,天下後世之權衡也。
世上的醫生往往用治療傷寒的方法來治療溫病暑病,這不過是借用罷了,並不是張仲景制定法則的根本宗旨。就像六書中的假借字,變化無窮,但終究不是造字最初的本意。張仲景的法則,是天下後世衡量醫術的標準。
尚且可以借用來治療其他疾病,哪裡只是可以借用來治療溫病暑病而已呢?
原文
今人因其可藉以治溫暑,遂謂其法通為傷寒溫暑設,此非識流而昧源者歟!苟不予信,請以證之。
現在的人因為它可以借用來治療溫病暑病,就說他的法則同時是為傷寒和溫病暑病設立的,這難道不是只看到支流而糊塗了本源嗎!如果不相信我說的,請讓我用證據來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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