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直指

舌法篇《金鏡錄》序

舌法篇《金鏡錄》序

舌法篇《金鏡錄》序17
原文
凡傷寒熱病,傳經之邪,比雜病不同,必辨其脈、證、舌胎,表裡汗下之,庶不有誤。
白話
凡是傷寒熱病,傳經的邪氣,與雜病不同,必須辨別其脈象、證候、舌苔,區分表裡來用汗法或下法,這樣才不會有誤。
原文
況脈者,血之府,屬陰,當其得病之邪,與正氣相傳,若真氣未衰,脈必滑數而有力。病久熱甚,真氣衰,脈必微細而無力。方數甚也,但可究陰退陽,此識脈之要也。或初病即惡寒發熱,後必有渴水燥熱之證。或逆厥而利,此熱證傳經之邪也。若始終皆熱證,惟熱而不惡寒。
白話
況且脈象是血液的府庫,屬陰,當人感受病邪時,與正氣相搏。如果真氣沒有衰弱,脈象必然滑數而有力。病久熱盛,真氣衰弱,脈象必然微細而無力。當脈數很盛時,只可追究陰退陽的方法,這是辨識脈象的要點。或者初病就惡寒發熱,之後必定有口渴燥熱的證候。或者出現四肢厥逆而腹瀉,這是熱證傳經的邪氣。如果始終都是熱證,只有發熱而不惡寒。
原文
故傷寒為病,初則頭痛,必無發熱惡寒渴水之證。
白話
所以傷寒作為疾病,初期頭痛,必定沒有發熱、惡寒、口渴飲水的證候。
原文
一病便有逆厥泄利,或但惡寒而無發熱,此寒證也。此識證之妙也。
白話
一發病就有四肢逆冷、腹瀉,或者只惡寒而沒有發熱,這是寒證。這是辨識證候的奧妙所在。
原文
如舌本者,乃心之苗,竅於舌,心屬火主熱,象離明。
白話
至於舌頭,是心的苗竅,心竅開於舌,心屬火,主熱,象徵離明。
原文
人得病初在表,則舌自紅,無白胎等色,表邪入於半表半里之間,其舌色變為白胎而滑見矣,切不可不明表證。
白話
人得病初期在表,舌頭自然紅色,沒有白苔等顏色。表邪進入半表半里之間,舌色變為白苔而滑潤顯現,切不可不明白表證。
原文
故邪傳於裡,里未罷則舌必見黃胎,乃邪入於胃,急宜下之,胎黃自去而疾安矣。
白話
所以邪氣傳入裡,裡證未罷時舌頭必定出現黃苔,這是邪氣進入胃,應當緊急用下法,黃苔自然消失而疾病痊癒。
原文
至此醫之不依次,惟用湯丸,失於遲下,其胎必黑,變證蜂起,此為難治。若見舌胎如漆黑之光者,十無一生。
白話
到這時如果醫者不按順序,只用湯丸,延誤了及時的攻下,舌苔必定變黑,變證蜂擁而起,這就難治了。如果見到舌苔像漆黑色的光澤,十個無一生還。
原文
此心火自炎,與邪熱相乘,熱極則反兼水象,故色從黑,而應水化也。
白話
這是心火自旺,與邪熱相互交乘,熱極則反而兼有水象,所以顏色變黑,而與水化相應。
原文
若乃臟腑皆受邪日深,必作熱證,須下之,乃去胃中之熱,否則熱人絡臟之中,鮮有不死者。
白話
如果臟腑都受邪且日益加深,必定形成熱證,須要用下法,才能去除胃中的熱,否則熱邪進入絡臟之中,很少有不死的。
原文
譬如火之自炎,初則紅,過則薪,為黑炭矣。此亢則害,承乃制。
白話
譬如火自燃燒,開始時紅色,燒到後來則變成黑炭。這是“亢則害,承乃制”。
原文
今以前十二舌明著,猶恐未盡諸證,復作二十四圖,並方治列於左,則區區推源尋流,實可決生死之妙也。時至正元年學士杜清碧撰。
白話
現在將前面十二種舌象明確記載,還擔心未能涵蓋所有證候,又製作了二十四幅圖,並將方劑治法列於左邊,這樣我微薄地推源尋流,確實可以決斷生死的奧妙。時至正元年,學士杜清碧撰。
原文
舊有敖氏金鏡錄一篇,專以舌色視病,既圖其狀,復著其情,而後別其方藥,開卷昭然,一覽具在。雖不期乎仲景之書,而悉合乎仲景之道。
白話
舊有敖氏《金鏡錄》一篇,專門依據舌色診視疾病,既畫出舌象的形狀,又記載其病情,然後區別方藥,打開書卷清楚明白,一覽無遺。雖然不與仲景的書相同,但完全符合仲景的醫道。
原文
昔嘗刻之留都官舍,本皆繪以五彩,恐其久而色渝,因致謬誤,乃分注其色於上,使人得以意會焉。
白話
從前曾經在留都的官署刻印,原本都用五彩繪畫,擔心時間久了顏色變化,導致謬誤,於是分別在圖上註明顏色,使人能夠用意會理解。
原文
夫人之一身,皆受於天,心名天君,故獨為此身之主。舌乃心苗,凡身之病,豈有不見於此者哉。嘉靖丙辰院使姑蘇薛己立齋序。
白話
人的一身,都稟受於天,心稱為天君,所以唯獨是身體的主宰。舌頭是心的苗竅,凡是身體的疾病,哪有不表現在這裡的呢?嘉靖丙辰年,院使姑蘇薛己立齋序。
原文
《舌法金鏡錄》,元敖氏著。杜學士增定。薛立齋圖。申鬥垣輯觀舌心法,推廣至一百三十七圖。
白話
《舌法金鏡錄》,元代敖氏所著。杜學士增補訂定。薛立齋繪圖。申鬥垣輯錄《觀舌心法》,推廣到一百三十七圖。
原文
長洲張誕先復正其錯誤,汰其無與於傷寒者,定為一百二十圖,名《傷寒舌鑑》。今更刪其重出者,余悉圖綴於左。
白話
長洲張誕先又糾正其中的錯誤,刪去與傷寒無關的部分,定為一百二十圖,命名為《傷寒舌鑑》。現在再刪除其中重複出現的,其餘的全部繪圖附在左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