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(夫陽明之於病也。以邪實為本任也。然今雖在於陽明。而以殊在小承氣湯之初地。或無足察邪實之形勢者。於是乎。但主津液外出屬文。故曰其人。先更端之。以示其義也。津液外出。即多汗之由也。胃中燥。不啻因津液外出而已。里邪職之由矣。故不曰干。而曰燥也。夫既里邪之燥津液也。大便當必硬也。已大便之硬乎。邪氣注胃中之所令也。邪氣之注胃中。其勢當必薰於心。而使心憒憒然也。所以為讝語也。故曰硬則讝語也。且夫不標其熱狀。而但以大便硬與讝語斷之小承氣湯者。豈非論其初地耶。是故。若一服而讝語止。則為之裡邪已解之候也。於其津液枯竭。則當以漸自復焉。何為盡劑乎。故曰更莫復服。)
(陽明病,以邪氣實為根本。但即使病在陽明,其特殊之處在於處在小承氣湯的初步階段,或許不足以觀察到邪實的具體形勢。於是,主要論述津液外出的情況,所以說「其人」,先改變說法,以顯示其意義。津液外出,就是多汗的原因。胃中乾燥,不僅是因為津液外出,也是裡邪導致的結果。所以不說「乾」,而說「燥」。既然裡邪使津液乾燥,大便必然會硬。大便已經變硬了嗎?這是邪氣注入胃中所導致的。邪氣注入胃中,其氣勢必然會燻擾心臟,使心中昏亂,因此出現譫語。所以說大便硬就會有譫語。而且不標明發熱的症狀,僅憑大便硬與譫語就判定為小承氣湯證,難道不是論其初起階段嗎?因此,如果服一次藥後譫語停止,就是裡邪已解的徵兆。此時津液枯竭,應當逐漸自行恢復,何必用盡藥劑呢?所以說「更莫復服」。)
原文
陽明病。讝語發潮熱。脈滑而疾者。小承氣湯主之。因與承氣湯一升。腹中轉失氣者。更服一升。若不轉失氣。勿更與之。明日不大便。脈反微澀者。裡虛也。為難治也。不可更與承氣湯也。
陽明病,出現譫語、發潮熱,脈象滑而疾數的,用小承氣湯主治。隨即給予承氣湯一升,如果腹中有排氣轉動的,再服一升;如果不排氣,就不要繼續給予。第二天仍不大便,脈象反而微澀的,這是裡虛,屬於難治,不可以再給予承氣湯了。
原文
(讝語發潮熱。脈滑而疾者。元亙大小承氣之候也。雖然。今欲專弘小承氣湯之效用。故標小承氣湯。以示對上條。而有首尾輕重之狀態如此異者也。夫蓋於是證也。歸之於小承氣湯。則以為其極地也。復歸之於大承氣湯。則以為其初地也。極地之於小承氣湯。與初地之於大承氣湯。須並燥屎有無之候法。而辨之已矣。發潮熱之發。以小承氣湯言之。則新發之義也。以大承氣湯言之。則時發之義也。脈滑而疾者。對脈反微澀。而明專邪實。而勿論精虛也。因者。因緣也。因緣於與小承氣湯。而腹中轉失氣與否。而與大承氣湯一升。既至此也。亦復候轉矢氣與否。更亦服一升。故曰若不轉矢氣。勿更與之也。明日以下。承大小承氣湯二端。而論難治之候者也。夫既與大小承氣湯。而明日不大便。則似尚可攻之者。雖然。其脈不在滑疾。而在微澀。則知邪實未謝。而專於精虛矣。此之為脈證相背也。所以曰為難治。不可更與承氣湯也。)
(譫語、發潮熱,脈象滑而疾數的,原本是大小承氣湯的證候。雖然如此,現在想要專門弘揚小承氣湯的效用,所以標明小承氣湯,以表示與上一條對比,而有首尾輕重狀態如此不同。大概對於這個證候,歸屬於小承氣湯,就認為是小承氣湯的極致階段;歸屬於大承氣湯,則認為是大承氣湯的初起階段。小承氣湯的極致階段與大承氣湯的初起階段,必須結合燥屎有無的診斷方法來辨別。發潮熱的「發」,從小承氣湯來說,是「新發」的含義;從大承氣湯來說,是「時發」的含義。脈象滑而疾數,是相對於「脈反微澀」而言,說明專屬邪氣實,而不考慮精氣虛。「因」是「因緣」之意,根據給予小承氣湯後腹中是否轉失氣,然後給予大承氣湯一升。到了這個地步,又再次觀察是否轉失氣,再服一升。所以說「若不轉矢氣,勿更與之」。從「明日」以下,承接大小承氣湯兩方面,論述難治的證候。既然已經給予大小承氣湯,而第二天仍不大便,似乎還可以攻下。然而,其脈象不在滑疾,而是微澀,就知道邪氣實尚未消除,但精氣已虛。這就是脈象與證候相背離,所以說「為難治,不可更與承氣湯也」。)
原文
陽明病。讝語有潮熱。反不能食者。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。若能食者。但硬爾。宜大承氣湯主之。
陽明病,出現譫語、有潮熱,反而不能進食的,胃中必定有燥屎五六枚。如果能進食的,只是大便硬而已,適宜用大承氣湯主治。
原文
(此對前條而論之者也。有也者。一有一無之意也。可知潮熱之未顯著矣。然則當能食。而此不能食。故曰反也。夫蓋讝語有潮熱之雖如不重。而於不能食之亦不輕。則豈亦得謂無燥屎乎。故曰。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。今期之概而曰五六枚者。欲對讝語潮熱之尤顯著。而必當有燥屎七八枚者。使人知雖均在於大承氣湯。而輕重之異如此也。若能食者。但硬爾。復承讝語有潮熱。而論未畜燥屎。但在大便硬者也。是乃小承氣湯之證也。今不舉方者。蓋略之也。此條主大承氣湯起文。余意及於小承氣湯者也。雖既主大承氣湯。而殊在其初位。而未備其全。故曰宜。復曰主之。)
(這是針對前一條而論述的。「有」字,表示有與無的差異。可知潮熱尚未顯著。如此則應當能進食,但此處不能進食,所以說「反」。大抵譫語有潮熱雖然看似不重,但對於不能進食來說也不輕,怎能說沒有燥屎呢?所以說「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」。現在大略斷定為五六枚,是為了對比譫語潮熱更顯著時必定有燥屎七八枚的情形,使人知道雖然都屬於大承氣湯證,但輕重差異如此。如果能進食,只是大便硬,再次承接譫語有潮熱,論述尚未積聚燥屎,僅是大便硬的情況。這是小承氣湯的證候。現在不列舉方劑,大概是省略了。此條以「大承氣湯主之」起文,我的意思也涉及小承氣湯。雖然已經主以大承氣湯,但特別在其初起階段,尚未完備,所以說「宜」,又說「主之」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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