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傷寒。厥而心下悸者。宜先治水。當服茯苓甘草湯。卻治其厥。不爾。水漬入胃。必作利也。
傷寒,出現四肢厥冷而且心下悸動的,應當先治療水飲,適合服用茯苓甘草湯,然後再治療厥逆。否則,水飲浸漬進入胃腸,必定會產生下利。
原文
(此條。以虛實間之象乎本位。曰傷寒也。蓋茯苓甘草湯之位乎虛實間也。既論之於太陽中篇。而以摹寫之於五苓散也。如彼矣。今亦論其匹偶。而以摹寫之於真武湯也。如此矣。彼此可相對以全虛實間之意爾矣。夫然故。今為厥而心下悸者。皆本於心胃間有水熱之變也。蓋水熱之凝心胃間乎。心胃之氣必為之激焉。所以出心下悸也。且夫水熱之益凝而不瀉乎。遂致使心胃之氣阻隔。則上下內外之機。不得不亦從而失其序也。是所以出厥也。然則當云心下悸而厥。而今曰厥而心下悸者。欲專摹寫其狀於真武湯也。是故雖為厥。而於其脈腹。則固無虛候。亦可知焉矣。先治以下五字。及卻治以下十四字。恐後人之所旁書。謬傳於今者矣乎。)
(此條,是從虛實之間的角度來看本位,稱之為傷寒。茯苓甘草湯的地位正是在虛實之間。已在太陽中篇論述過,並且用五苓散來比擬它,就像那樣。現在也討論它的對等關係,而用真武湯來比擬它,就像這樣。彼此可以相對照,以完整表達虛實之間的含義罷了。因此,現在出現厥冷和心下悸動的,都根源於心胃之間有水熱的變化。水熱凝結在心胃之間,心胃之氣必定因此被激擾,所以出現心下悸動。而且水熱越發凝結而不排泄,於是導致心胃之氣阻隔,那麼上下內外的機能,不得不也跟著失去秩序,這就是出現厥冷的原因。既然如此,應當說心下悸動而後厥冷,但現在說厥冷而後心下悸動,是想要專門比擬真武湯的證狀。所以雖然是厥冷,但在脈象和腹部方面,確實沒有虛弱徵候,也可以知道這一點。「先治」以下五個字,以及「卻治」以下十四個字,恐怕是後人所添加的旁註,錯誤地流傳到了今天吧。)
原文
傷寒。六七日。大下後。寸脈沉而遲。手足厥逆。下部脈不至。咽喉不利。唾膿血。泄利不止者。為難治。麻黃升麻湯主之。
傷寒,六七天,經過峻猛攻下之後,寸脈沉而遲,手足厥冷,下部脈搏摸不到,咽喉不舒暢,吐出膿血,泄瀉不止的,是難治的病症,用麻黃升麻湯主治。
原文
麻黃升麻湯方 麻黃(二兩半) 升麻(一兩一分) 當歸(一兩一分) 知母 黃芩 萎蕤(各十八銖) 石膏 白朮 乾薑 芍藥 天門冬 桂枝 茯苓 甘草(各六銖) 上十四味。以水一斗。先煮麻黃。一兩沸。去上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分溫三服。相去如炊三斗米頃令盡。汗出愈。
麻黃升麻湯方:麻黃(二兩半),升麻(一兩一分),當歸(一兩一分),知母、黃芩、萎蕤(各十八銖),石膏、白朮、乾薑、芍藥、天門冬、桂枝、茯苓、甘草(各六銖)。以上十四味藥,用水一斗,先煮麻黃,沸騰一兩次,去掉上面的浮沫,加入其他藥材,煮取三升,去掉藥渣,分三次溫服,每次服藥間隔如同煮熟三斗米的時間,服完,出汗就會痊癒。
原文
(按是證大率存於四逆湯之域者也。而今曰為難治者。未可知善否者也。且也。麻黃升麻湯之於方。雖固不得式例。而概陽位之方也。證方齟齬之甚。亦已如此矣。豈其謂之正論乎哉。)
(按:這個證候大體上屬於四逆湯的範疇,而現在說它是難治的,不能確定是否妥當。況且,麻黃升麻湯這個方劑,雖然固然不符合常規格式,但大體上是治療陽位疾病的方劑。證候與方劑的牴觸如此嚴重,難道能稱之為正確的論述嗎?)
原文
傷寒四五日。腹中痛。若轉氣。下趣少腹者。此欲自利也。
傷寒四五天,腹中疼痛,如果氣體轉動向下趨於少腹的,這是將要自行下利的表現。
原文
(此條。論腹痛之在於虛地者。而對其在於實地者也。故曰傷寒四五日。以顧陽位也。若轉氣下趣少腹者。言通氣唯促少腹也。與夫腹中轉失氣之燥屎。轉旋於腹中者自異矣。故曰。此欲自利也。以別夫不大便難硬之比者也。然則此條。雖非不與本篇之旨。而序之於陽明篇大承氣湯之次。而以對實之可攻者。而明論虛之不可攻者。則亦更有埤益已爾。)
(此條,論述腹痛屬於虛證的情況,而與屬於實證的情況相對照。所以說「傷寒四五日」,是顧及陽位。所謂「若轉氣下趣少腹」,是說氣體僅向下催促少腹,這與腹中轉失氣、燥屎在腹中轉動的情況自然不同。所以說「此欲自利也」,用來區別那些不排便、大便困難堅硬的情況。既然如此,此條雖然並非不符合本篇的宗旨,但如果把它安排在陽明篇大承氣湯條文之後,用來與可攻的實證相對照,並明確論述不可攻的虛證,那麼也會更有補益罷了。)
原文
傷寒。本自寒下。醫復吐下之。寒格更逆吐下。若食入口即吐。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主之。
傷寒,本來就是寒性下利,醫生又用催吐攻下之法,導致寒邪格拒,更加劇了吐利。如果食物入口立即吐出,用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主治。
原文
(傷寒。以虛實間之象於本位言之也。本自寒下。非謂下利之本於虛寒者。唯以其狀之在於洞泄。呼曰寒下也。此知是寒下之唯以洞泄言之者。推之於白頭翁湯所謂熱利下重。則當足探尋其義矣。夫蓋下利之出於實位乎。不可利而下利。故以後重為之狀也。下利之出於虛位乎。可利而自利。故以洞泄為之狀也。雖然。至量其虛實。則必當並他證而後決之矣。豈為但以下利之狀態已。期之虛實乎哉。是故。今曰寒下者。無素有虛實之定候者也。是乃所以取其部位於虛實間也。抑虛實間之為部位也。其淺者自接實地。其深者自接虛地。今也。舉其接虛地者於此。而曰寒下。處以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。以對彼接實地者。而曰熱利。處以白頭翁湯者也。然則寒下熱利。雖異其所呼。而共於在虛實間則一也。宜精論諸。按此條。述寒下之三級階。而弘其所之者也。是故本自寒下。而未及下文之變者。乃此湯之的證也。而醫復吐下之。更逆吐下者。亦此湯之所治也。若食入口即吐者。是雖大象本篇所謂食不下自利益甚。而尚在寒下之極致而為之者也。故亦復此湯之所制也。又按寒格二字。雖如可論而恐後之註文耳。若食入口即吐下。疑脫者字乎。)
(傷寒,是從虛實之間的現象來表述本位的。所謂「本自寒下」,並非指下利根源於虛寒,而是因為其症狀表現為洞泄,所以稱為寒下。由此可知,寒下只是以洞泄來稱呼。推及白頭翁湯所謂的「熱利下重」,就足以探尋其含義了。大抵下利出於實位,本來不應下利卻下利,所以以後重為症狀;下利出於虛位,本來可以下利而自行下利,所以以洞泄為症狀。雖然如此,若要衡量其虛實,必須結合其他證候才能判斷,怎能僅根據下利的狀態來斷定虛實呢?因此,現在所說的寒下,是沒有素來虛實的確定證候的,這就是取其位於虛實之間的緣故。抑或虛實之間的部位,其淺層自然接近實地,其深層自然接近虛地。現在,列舉那些接近虛地的情況在這裡,稱為寒下,用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治療;對應那些接近實地的情況,稱為熱利,用白頭翁湯治療。如此,寒下與熱利雖然名稱不同,但同在虛實之間則是一致的。應當精細地論述它。按:此條,敘述寒下的三個層級,而擴展了其範圍。所以「本自寒下」而未涉及下文變化的,正是此湯的對證;而「醫復吐下之,更逆吐下」,也是此湯所治療的;如果「食入口即吐」,雖然大體上符合本篇所謂的「食不下,自利益甚」,但仍然屬於寒下的極致表現,所以也為此湯所制約。又按:「寒格」二字,雖然似乎可以討論,但恐怕是後人的註文。至於「若食入口即吐下」,疑是脫漏了「者」字。)
原文
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方 乾薑(三兩) 黃連(三兩) 黃芩(三兩) 人參(三兩) 上四味。以水六升。煮取二升。水滓。分溫再服。下利。有微熱而渴。脈弱者。令自愈。
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方:乾薑(三兩),黃連(三兩),黃芩(三兩),人參(三兩)。以上四味藥,用水六升,煮取二升,去掉藥渣,分兩次溫服。下利,有輕微發熱而口渴,脈象虛弱的,會自行痊癒。
原文
下利。脈數。有微熱汗出。令自愈。設復緊為未解。
下利,脈象數,有輕微發熱和出汗,會自行痊癒。假如脈象又轉為緊,則是病未解除。
原文
(二條。皆論下利之化熱者也。乃是極陰轉陽之口氣耳。豈足據焉哉。)
(這兩條,都是論述下利轉化為熱證的情況,不過是極陰轉陽的說法罷了,哪裡足以作為依據呢?)
原文
下利。手足厥冷。無脈者。灸之不溫。若脈不還。反微喘者死。
下利,手足厥冷,脈搏摸不到的,用灸法後手足仍不轉溫,如果脈搏不恢復,反而出現輕微氣喘的,屬於死證。
原文
(按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。即通脈四逆湯之證也。而今但期之於灸法者。亦一種之識見耳。曷其牽強之於本論之為哉。且也。脈之出與不出。死生之機。既曉然於茲矣。豈待反微喘者。斷其死乎。亦已後矣。)少陰負趺陽者。為順也。
(按:下利、手足厥冷、無脈,就是通脈四逆湯的證候,而現在只寄望於灸法,也是一種見解罷了。何必如此牽強地附會於本論呢?況且脈搏是否出現,死生的關鍵已經明瞭在此,難道要等到出現反微喘才判斷死亡嗎?這也太落後了。)少陰脈弱於趺陽脈的,是順證。
原文
(少陰趺陽。經各異其纏縈。故脈亦就而暫為異也。雖然。問其本源。則皆一脈一動。而無別起於某某之經脈矣。唯有纏縈之異耳。且也。論徵順逆於少陰趺陽。而不論氣口之如何者。亦似精而粗矣。不可不思諸。)
(少陰和趺陽,經絡各自的纏繞循行不同,所以脈象也隨之暫時有所差異。雖然如此,追問其本源,都是同一脈搏跳動,並沒有另外起自某條經脈,只有纏繞循行的差別罷了。況且,討論順逆的徵兆在於少陰和趺陽,而不討論寸口脈如何,似乎精細卻又粗略,不可不思考。)
下利,寸脈反而浮數,尺中自然澀滯的,必定會排膿血。
原文
(蓋後人論下利之變。為清膿血之脈例者耳。)下利清穀。不可攻表。汗出必脹滿。
(大概是後人論述下利的變化,作為排膿血的脈象例子罷了。)下利清穀,不可以攻解表邪,發汗後必定會腹部脹滿。
原文
(此蓋論陰陽先後之式例者也。今篇之此者。尤無照應。更對之於太陽中篇所謂傷寒醫下之。續得下利。清穀不止。身疼痛者。急當救里之條。則意義得互全備乎耶。當移之於彼條之次爾。)
(這大概是論述陰陽先後次序的範例。現在把它放在此篇,尤其沒有照應。如果把它對照太陽中篇所謂「傷寒,醫下之,續得下利,清穀不止,身疼痛者,急當救里」的條文,那麼意義就能互相補充完備了吧?應當移到那一條的後面。)
原文
下利。脈沉弦者。下重也。脈大者為未止。脈微弱數者。為欲自止。雖發熱不死。(因脈而產證者。蓋叔和之家言矣乎。)
下利,脈象沉弦的,有裡急後重;脈大的,是下利未止;脈微弱而數的,是下利將要自行停止,雖然發熱也不會死亡。(根據脈象而推斷證候的,大概是王叔和的一家之言吧。)
原文
下利。脈沉而遲。其人面少赤。身有微熱。下利清穀者。必鬱冒汗出而解。病人必微厥。所以然者。其面戴陽。下虛故也。
下利,脈象沉而遲,病人面色稍微發紅,身體有輕微發熱,下利清穀的,必定會發生鬱悶眩暈、出汗而後解除。病人必定有輕微厥冷。之所以如此,是因為他的面部戴陽,下部虛弱的緣故。
原文
(此蓋陰中有陽之說。固非本論之辭氣。亦後人之杜撰耳。 )
(這大概是陰中有陽的說法,本來就不是本論的語氣,也是後人杜撰的罷了。)
原文
下利脈數而渴者。令自愈。設不差。必清膿血。以有熱也。
下利,脈象數而且口渴的,會自行痊癒。假如不愈,必定會排膿血,因為有熱的緣故。
原文
(後人亦論下利之變為清膿血者也。與所謂下利寸脈反浮數。尺中自澀者。一口氣耳。)
(後人也論述下利變化為排膿血的情況,與所謂「下利,寸脈反浮數,尺中自澀者」是同一個口氣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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