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脈證式

卷二

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中第二(2)

卷二/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中第二18
原文
太陽病。十日以去。脈浮細而嗜臥者。外已解也。設胸滿脅痛者。與小柴胡湯。脈但浮者。與麻黃湯。
白話
太陽病,十天以後,脈象浮細並且喜歡躺臥的,是表證已經解除了。假如出現胸脅滿痛,給予小柴胡湯。脈象只是浮的,給予麻黃湯。
原文
太陽病十日。以麻黃湯言之也。以去猶以後。此於其一二日。二三日之初也。既現麻黃證者也。今也十日以後。脈浮細而嗜臥者。言不拘既為之治者。與不為治者。而如其麻黃證則罷去者也。故曰外已解也。外與表。頗同而少異矣。但有廣狹與主客之分而已。脈浮細。前以顧浮大浮緊言之。後以對浮緩沉細言之也。嗜臥。本於氣液虛損也。蓋其在此乎。其變之所之之道有三矣。浮細之若比於浮緩。則為之穀肉之所復也。是其一也。浮細之若比於沉細。則不得不認為少陰病也。是其二也。若此而為胸滿脅痛。則為之少陽病也。即小柴胡湯之所任也。是其三也。設猶若也。脈但浮者。此承十日以去。而弘論不惟於一二日二三日者而已也。曰脈但浮。則知浮在其本面。而無餘證也。所以與麻黃湯也。又按是之二句。為一結於麻黃湯發之也。)
白話
太陽病十日,這裡是從麻黃湯的角度來說的。「以去」如同「以後」。這裡是指在疾病的一二日、二三日之初,已經出現麻黃湯證的情況。如今十日以後,脈浮細而嗜臥,是說不論是否已經治療,只要麻黃湯證已經消退。所以說「外已解」。外與表,大致相同但稍有差異,只有廣狹與主客之分而已。脈浮細,前面是對照浮大浮緊來說,後面是對照浮緩沉細來說。嗜臥,根本在於氣液虛損。大概在於此處?其變化所趨向的道路有三種:浮細如果比於浮緩,則是穀肉之氣恢復,這是其一;浮細如果比於沉細,則不得不認為是少陰病,這是其二;如果出現胸滿脅痛,則是少陽病,即小柴胡湯所主治,這是其三。設,如同「若」。脈但浮者,這裡承接十日以後,而廣泛討論不限於一二日二三日而已。說脈但浮,則知道浮是其本來面貌,而沒有其他證候,所以給予麻黃湯。又按這兩句,是總結於麻黃湯發汗的。
原文
太陽中風脈浮緊。發熱惡寒。身疼痛。不汗出而煩躁者。大青龍湯主之。若脈微弱。汗出惡風者。不可服。服之。則厥逆。筋惕。肉瞤。此為逆也。
白話
太陽中風,脈象浮緊,發熱惡寒,身體疼痛,不出汗而煩躁的,用大青龍湯主治。如果脈象微弱,出汗惡風的,不可服用。服用了,就會出現四肢厥冷、筋脈跳動、肌肉蠕動,這是治療錯誤。
原文
(標曰太陽中風者。其義二焉。一則以麻黃湯言之。而示其證之轉於此也。二則以大青龍湯言之。而對後條之傷寒。而以差其輕重也。以是乎。如太陽中風。脈浮緊。發熱惡寒。身疼痛則大青龍湯證。而即亦亙於麻黃湯證者也。不可不明辨焉。乃今論其證候也。雖一其字面如此。而即其病勢而按之。則二證二方之分別。斷然可察焉。豈何眩曜之乎。以是乎。不曰無汗。而曰汗不出也。無汗。與汗不出。雖均其事體。而今於屬文之間。將欲眼其病勢之差別。故曰汗不出也。是故雖既與之以麻黃湯。而不但不得汗出。而加一煩躁者也。然則太陽中風以下之諸證。雖既在於麻黃之面目。而亦病勢進於一等。豈不彰明乎哉。於是乎。斷其證於大青龍湯。以曰大青龍湯主之也。煩躁。邪勢壅鬱之所為也。故於不汗出也。煩。心煩也。躁。手足躁擾之謂也。脈浮緊。發熱惡寒。身疼痛。解已見麻黃湯條下。
白話
標題說「太陽中風」,其意義有二:一是從麻黃湯的角度來說,顯示其證候轉變於此;二是從大青龍湯的角度來說,對照後條的傷寒,以區別輕重。因此,像太陽中風,脈浮緊,發熱惡寒,身疼痛,這是大青龍湯證,同時也貫穿於麻黃湯證中,不可不明辨。現在討論其證候,雖然字面相同,但按病勢來看,二證二方的區別是明確可察的,有什麼可疑惑的呢?因此,不說「無汗」而說「汗不出」。「無汗」與「汗不出」雖然事情本質相同,但在行文之間,為了凸顯病勢的差別,所以說「汗不出」。因此,即使已經給予麻黃湯,不但未能出汗,反而增加了煩躁。那麼太陽中風以下的諸證,雖然已經具備麻黃湯的面貌,但病勢又進了一等,難道不是很明顯嗎?於是判斷其證為大青龍湯,說「大青龍湯主之」。煩躁,是邪氣壅鬱所致,所以發生在不出汗時。煩,是心煩;躁,是手足躁擾。脈浮緊、發熱惡寒、身疼痛的解釋已在麻黃湯條下。
原文
若脈微弱以下。為服後之法式也。既與大青龍湯。而勿論其證之解與不解。脈已至微弱。則是精氣衰敗者也。於是汗出惡風從焉出矣。故以不可服大青龍湯為式法也。若不察而服之。則直見機變於厥陰必矣。不可不慎也。厥逆筋惕肉瞤。皆是陰候。而出於精氣衰敗之太甚也。此為逆也者。深戒不可用大青龍湯之辭也。又按脈微弱。對桂枝二越婢一湯之脈微弱。而相共應陽浮陰弱之脈式也。
白話
「若脈微弱」以下,是服藥後的準則。已經給予大青龍湯,不論其證解不解,脈象已變為微弱,這是精氣衰敗的表現,於是汗出惡風隨之而出。所以把不可服用大青龍湯作為準則。如果不察而服之,則必然立即出現厥陰病變,不可不慎。厥逆、筋惕、肉瞤,都是陰證表現,出於精氣衰敗太甚。「此為逆也」是深切告誡不可用大青龍湯的言辭。又按脈微弱,與桂枝二越婢一湯的脈微弱相對,共同對應陽浮陰弱的脈象模式。
原文
大青龍湯方 麻黃(六兩) 桂枝(三兩) 甘草(二兩) 杏仁(四十個) 生薑(三兩) 大棗(十二枚) 石膏(如雞子大) 上七味。以水九升。先煮麻黃。減二升。去上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取微似汗。汗出多者。溫粉粉之。一服汗者。停後服。汗多亡陽遂虛。惡風煩躁。不得眠也。
白話
大青龍湯方:麻黃六兩、桂枝三兩、甘草二兩、杏仁四十個、生薑三兩、大棗十二枚、石膏如雞子大。以上七味藥,用水九升,先煮麻黃,減去二升,去掉上層泡沫,加入其他藥材,煮取三升,去掉藥渣,溫服一升。取微微出汗。如果出汗過多,用溫粉撲在身上。如果一服藥就出汗,停服後續藥。出汗過多會亡陽而致虛,出現惡風、煩躁、不能安眠。
原文
雞子大。當準八兩。夫蓋大青龍湯之於方。雖殊駿劇。而其邪亦猛勢矣。於是乎知。駿劇之力。足稍取微似汗也。豈為患汗出多乎。因是考之。則溫粉方亦非醫聖之舊明矣。當削汗出多者。溫粉粉之二句。及汗多亡陽以下三句。以復其舊耳矣。)
白話
雞子大,應當折合八兩。大青龍湯這個方子,雖然非常峻烈,但其邪氣也很迅猛。因此可知,峻烈之力足以稍稍取得微微出汗,怎麼會擔心出汗過多呢?由此考證,那麼溫粉方也不是醫聖的原方,很明顯。應當刪去「汗出多者,溫粉粉之」這兩句,以及「汗多亡陽」以下三句,以恢復原貌。
原文
傷寒。脈浮緩。身不疼但重。乍有輕時。無少陰證者。大青龍湯發之。
白話
傷寒,脈象浮緩,身體不疼痛只是沉重,有時會減輕,沒有少陰證的,用大青龍湯發汗。
原文
(標曰傷寒者。其義有二焉。一則明於承上條太陽中風。而雖尚是在於大青龍湯。而有至於其重如此者也。二則明於今為其證也。雖在於大青龍湯。而以為其極地。故至於難固察之。而或將惑為機變於陰位者也。脈浮緩。是前條之浮緊。一轉而至於此也。蓋緊之為脈也。出於邪勢縱橫於分內也。緩之為脈也。出於邪勢未及肉者。與邪勢深潛於肉裡者也。桂枝輩之於浮緩。則邪勢未及肉之所使也。此條之於浮緩。則邪勢深潛於肉裡之所使也。然則此於是浮緩。非固邪氣減而出之者可知矣。是故媲論於身不疼但重者也。蓋身不疼但重者。以肉裡既受其邪勢。而無有精氣相競之動勢也。以是乎。邪勢旺而精氣罷憊也。此所以身不疼但重也。既如是則大易混於少陰也。雖既易混於少陰。而此仍在於大青龍湯之極地也。故邪勢為時而翻於肉外。此所以為乍有輕時也。無少陰證者。以似有少陰證言之。以斷無有少陰證也。此為之式之辭也。發之者。發汗之也。言以太陽之機變極於此。而其候法亦如此不常。故或嫌雖今與大青龍湯。而異其效用也。是故曰發之。以明一於其效用也。
白話
標題說「傷寒」,其意義有二:一是表明承接上一條的太陽中風,雖然仍然屬於大青龍湯範圍,但病情嚴重到如此程度;二是表明現在所見的證候,雖然屬於大青龍湯,但已達極點,所以難以確切觀察,甚至可能被誤認為陰位病變。脈浮緩,是上一條的浮緊轉變而來。緊脈,是由於邪氣在分肉間縱橫;緩脈,是由於邪氣未及肌肉,或者邪氣深潛於肌肉內部。桂枝類方劑的浮緩,是邪氣未及肌肉所致;此條的浮緩,是邪氣深潛於肌肉內部所致。那麼此處的浮緩,並非邪氣減弱而出現,可以知道。因此並論「身不疼但重」。身不疼但重,是因為肌肉內部已受邪氣,沒有正氣與之相爭的動勢,所以邪氣旺盛而正氣疲憊,這就是身不疼但重的原因。既然這樣,就很容易與少陰病混淆。雖然容易與少陰病混淆,但此證仍處於大青龍湯的極點,所以邪氣有時會翻身到肌肉之外,這就是「乍有輕時」的原因。「無少陰證」者,是說雖然症狀類似少陰,但判斷沒有少陰證,這是作為準則的言辭。「發之」就是發汗。意思是太陽病的機變到這裡達到極點,其證候表現如此不規律,所以即使現在給予大青龍湯,也有人懷疑其效用不同,因此說「發之」,以表明其效用是一致的。
原文
按此聯舉於大青龍湯也。浮緊之變。至於浮緩。浮緩之變。至於微弱者。順也。故此條之變。至於微弱者。固不俟論也。而今上條舉浮緊。而直期其變於微弱者。逆也。此以逆示順文法也。不可不熟慮矣。)
白話
按:這裡是連貫地列舉大青龍湯的條文。浮緊的變化到浮緩,浮緩的變化到微弱,這是順序。所以此條的變化到微弱,本來無需討論。而上一條列舉浮緊,卻直接預期其變化到微弱,這是逆序。這是用逆序來顯示順序的寫法,不可不深思。
原文
傷寒表不解。心下有水氣。乾嘔發熱而咳。或渴。或微利。或噎。或小便不利。少腹滿。或喘者。小青龍湯主之。
白話
傷寒表證未解,心下有水氣,乾嘔發熱並且咳嗽,或者口渴,或者輕微腹瀉,或者噎塞,或者小便不利、小腹部脹滿,或者氣喘的,用小青龍湯主治。
原文
(按此條。麻黃湯之一變。而發於心下有水氣之一岐流者也。傷寒以麻黃湯言之。此雖已與麻黃湯。而其證仍不得解。故曰表不解也。夫蓋表證之不解。其里聊失之機約。於是乎。心下畜成水氣也。既而心下有水氣之不一旦而謝。則遂至釀熱氣。而與表熱互相親因。則表裡之熱勢。必效會於心中。此所以為乾嘔也。既乾嘔之發乎。必壓表熱帥裡熱。然則於其發熱也。可知不但表不解之發熱而已。以裡熱亦並之。故益其劇於一等者也。上文已曰表不解。則發熱自備其中。而今復舉發熱而咳者。欲示是等之義也。咳者。以表裡之熱鬱於心胸。而水液為之痰化。此為之咳之由也。而字可玩味矣。或猶若也。期兩端之辭也。凡論中曰或或者。皆為之兼證也。是故其證之有無出入。不宜必移其本劑。不亦必須加減。唯處其本劑。而其用足者也。是為之其式也。渴。出於胸中鬱熱也。微利。以心下水氣之故。下焦不和調之所致也。噎。膈噎也。表裡之熱勢。鬱陶於胸中所令也。小便不利。少腹滿。以水道效於心下之滯水不瀉也。喘。出於表熱壓於裡。與裡熱排於表也。
白話
按:此條是麻黃湯的一個變證,是由於心下有水氣而發生的分支。傷寒是從麻黃湯的角度來說。雖然已經給予麻黃湯,但其證仍不能解除,所以說「表不解」。表證不解,其裏氣失去調節,於是心下蓄積成水氣。心下水氣如果不能很快消退,就會釀成熱氣,並與表熱互相影響,那麼表裡的熱勢必然會合於心中,這就是乾嘔的原因。乾嘔發生後,必然壓制表熱、率領裡熱,那麼對於發熱來說,可知不僅是表不解的發熱,裡熱也同時存在,所以病情加重一等。上文已經說表不解,則發熱自然包括在其中,而現在又舉出發熱和咳嗽,是為了顯示這個道理。咳嗽,是因為表裡之熱鬱結於心胸,水液因而化為痰,這是咳嗽的原因。「而」字值得玩味。「或」如同「若」,是表示兩端的詞。凡論中說「或」「或」的,都是兼證。所以其證的有無出入,不一定要改變主方,但必須加減,只是處以主方,其作用就足夠了,這是它的模式。口渴,出於胸中鬱熱;輕微腹瀉,是因為心下水氣導致下焦不和;噎,是膈噎,由表裡熱勢鬱結於胸中所致;小便不利、少腹脹滿,是因為水道受阻於心下停滯之水不能排泄;氣喘,出於表熱壓迫於裡,以及裡熱排斥於表。
原文
小青龍湯方 麻黃(三兩) 芍藥(三兩) 五味子(半升) 生薑(三兩) 甘草(三兩) 桂枝(三兩) 半夏(半升) 細辛(三兩) 上八味。以水一斗。先煮麻黃。減二升。去上沫。內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加減法。若微利者。去麻黃。加蕘花如雞子。若渴者。去半夏加栝蔞根三兩。若噎者去麻黃。加附子一枚。若小便不利少腹滿。去麻黃。加茯苓四兩。若喘者。去麻黃。加杏仁半升。
白話
小青龍湯方:麻黃三兩、芍藥三兩、五味子半升、生薑三兩、甘草三兩、桂枝三兩、半夏半升、細辛三兩。以上八味藥,用水一斗,先煮麻黃,減去二升,去掉上層泡沫,加入其他藥材,煮取三升,去掉藥渣,溫服一升。加減法:如果輕微腹瀉,去掉麻黃,加入雞子大的蕘花;如果口渴,去掉半夏,加入栝蔞根三兩;如果噎塞,去掉麻黃,加入附子一枚;如果小便不利、小腹部脹滿,去掉麻黃,加入茯苓四兩;如果氣喘,去掉麻黃,加入杏仁半升。
原文
(後加減法。後人之所錄也。論中設加減法者。凡六方。皆誤讀兼證而及之者也。當效於茲。削於他耳。或曰。凡疾病之活。不可固期其轉變。則如其兼證。亦當每證有之乎。而論中舉之者。才止於六方。大似有所遺也。倘為以之准於他者乎。不能無疑矣。請聞其說。曰。兼證也者。言其證不應有而有之者也。蓋其證不應有而有之者。因於病勢不於一途者也。小青龍湯。真武湯之及畜於水氣。理中丸。四逆散之交於虛實。小柴胡湯之亙於表裡。通脈四逆湯之至於虛極。皆病勢之不於一途者也。故取準據於此。而名之於他則尚可矣。通客證而混兼證則不可矣。
白話
後面的加減法,是後人所記錄的。論中設立加減法的共有六方,都是誤讀兼證而添加的。應當以此為例,刪除其他地方的加減法。有人說:疾病是活潑變化的,不能固定預期其轉變,那麼像兼證,也應該每種證都有嗎?而論中舉出的只有六方,似乎有所遺漏。或許是作為其他方的準則?不能沒有疑問,請聽您的解釋。回答說:兼證,是指不應該出現而出現的證候。不應該出現而出現,是因為病勢不沿一條途徑。小青龍湯、真武湯涉及水氣蓄積;理中丸、四逆散交錯於虛實之間;小柴胡湯貫穿表裡;通脈四逆湯達到虛極,都是病勢不沿一條途徑的例子。所以取這些作為依據,而類推於其他方子還可以,但把客證與兼證混為一談則不行。
原文
按論中。凡以大小名方者。小必轉大者也。如大小柴胡。及大小承氣即是也。今青龍之於大小也。少異其意矣。小青龍湯雖不必之大青龍湯。唯欲取其輕重之準據於麻黃湯耳。如大青龍湯。則在於麻黃部位。而殊猛烈者也。如小青龍湯。均在於麻黃部位。而據於一內證者也。是為其別也。故大青龍湯直承麻黃湯標之。小青龍湯後於大青龍湯標之。行文之法。抑有味乎。)
白話
按:論中凡是大小命名的方劑,小的必然轉變為大的,如大小柴胡湯、大小承氣湯就是這樣。現在青龍湯的大小,意義稍有不同。小青龍湯雖然不一定轉變為大青龍湯,只是想要取麻黃湯作為輕重的準則。大青龍湯則處於麻黃湯的位置,但特別猛烈;小青龍湯也處於麻黃湯的位置,但依據一個內證。這是它們的區別。所以大青龍湯直接承接麻黃湯而標出,小青龍湯則在大青龍湯之後標出。行文之法,很有趣味。
原文
傷寒。心下有水氣。咳而微喘。發熱不渴。服湯已渴者。此寒去欲解也。小青龍湯主之。
白話
傷寒,心下有水氣,咳嗽並且輕微氣喘,發熱,口不渴。服藥後口渴的,這是寒飲將去、病證將要解除,用小青龍湯主治。
原文
此條。論小青龍湯之一活法者也。傷寒非以表邪言之。但以始於心下水氣言之也。蓋心下水氣之不一旦而謝。必釀成熱氣。而其熱遂及於心胸。亦使水液擁滯也。是所以咳而微喘也。既至為咳而微喘。則其勢足復現發熱也。今雖現發熱。而是水氣動勢之所令。而不由於熱邪也。故曰不渴。以證之也。於是乎與小青龍湯。以誘之水氣於其有路。而發解之者也。豈不一活法乎。服湯。服小青龍湯之謂也。寒者。寒飲也。謂心下之水氣也。蓋小青龍湯之於發解心下水氣也。津液亦不得不並耗也。是故發解之之於一旦也。必為引飲而自救也。故雖渴。不可固及於處治方者也。滋潤厭足而其渴自止者也。此所以曰寒去欲解也。上條與曰或渴者大異矣。不可混同矣。)
白話
此條是論述小青龍湯的一種靈活治法。傷寒並非從表邪來說,而是從始於心下水氣來說。心下水氣如果不能很快消退,必然釀成熱氣,而熱氣波及心胸,也使水液壅滯,這就是咳嗽和輕微氣喘的原因。既然發展到咳嗽和輕微氣喘,那麼其勢足以再次出現發熱。現在雖然出現發熱,但這是水氣動勢所致,而非由於熱邪,所以說「不渴」,以此作為證據。於是給予小青龍湯,引導水氣循路而出,從而發散化解,這難道不是一種靈活治法嗎?「服湯」是指服用小青龍湯。「寒」是指寒飲,即心下的水氣。小青龍湯在發散化解心下水氣時,津液也難免同時耗損,所以一旦化解,必然會引水自救。因此雖然口渴,不可固執地馬上用藥治療,滋潤滿足後口渴自然停止。這就是「寒去欲解」的意思。上一條說「或渴」,與此大不相同,不可混淆。
原文
太陽病。外證未解。脈浮弱者。當以汗解。宜桂枝湯。
白話
太陽病,表證未解,脈象浮弱的,應當用發汗法解除,適宜用桂枝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