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(按陽也者。取義於顯著也。以象病勢之顯著於外也。蓋病勢之顯著於外者。乃是以精氣勝於邪氣故也。夫精氣之勝於邪氣乎。不固一其態。不能必無多少之異別也。此即所以有三陽之設也。太陽病也者。以邪氣位於肌肉間而假名之也。是故。有病而後呼曰太陽者也。豈敢為稱之於常於經絡乎哉。夫太陽之位於肌肉間也。頭項胸腹及四肢。皆不能無肌肉間之位地。故於其候法。亦不必一而止矣。觀於其有汗出者。有無汗者。有身痛者。有身不痛者。則雖如異其位地。而均是在一太陽而已。既在太陽。而有殊別如此者。以其位地之泛然也。以是乎。分為之三篇也。上篇主論桂枝湯。而及其比類。中篇主論麻黃湯。而及其比類。是乃明於桂枝麻黃各自太陽之正脈證者也。如下篇則論上中二篇之變。而旁弘柴胡之變者也。所以呼為太陽下篇也。脈證相屬言之者。是欲定其部位於茲也。何則唯以脈而不對證。則脈奚辨其部位。其要在於對證矣。唯以證而不對脈。則證奚辨其部位。其要在於對脈矣。然則脈必俟證而辨其位。證必俟脈而辨其位。脈證既辨。而病位定。病位既定。而治法自隨焉。此即所以脈證相屬言之也。豈可忽諸乎。辨也者。辨識辨別之義也。)太陽之為病。脈浮。頭項強痛。而惡寒。
(按:所謂「陽」,是取義於顯著的意思,用來象徵病勢顯露於外的情形。因為病勢顯露於外,是由於精氣戰勝邪氣的緣故。然而精氣戰勝邪氣的情況,並非固定不變,必然會有或多或少的差異。這就是之所以設立三陽的原因。所謂太陽病,是根據邪氣位於肌肉之間而暫且命名的。因此,是有病之後才稱為太陽病,豈敢在平常經絡上這樣稱呼呢?太陽位於肌肉之間,頭項、胸腹以及四肢,都不能沒有肌肉間的位置,所以對於其證候的診察方法,也不必局限於一種。觀察那些有汗出、無汗、身痛、身不痛的情況,雖然好像位置不同,但都屬於同一個太陽病。既然在太陽,卻有如此差別,是因為其位置廣泛。因此,將它分為三篇:上篇主要論述桂枝湯及其類似方劑;中篇主要論述麻黃湯及其類似方劑;這是為了明確桂枝、麻黃各自屬於太陽的正確脈證。下篇則論述上、中兩篇的變化,並旁及柴胡的變化,所以稱為太陽下篇。將脈與證合起來論述,是為了確定病位。為什麼呢?如果只論脈而不對應證,脈如何分辨其部位?關鍵在於對應證。如果只論證而不對應脈,證如何分辨其部位?關鍵在於對應脈。如此,脈必須依靠證來分辨部位,證也必須依靠脈來分辨部位。脈與證都辨別清楚後,病位就確定了;病位確定後,治療方法自然隨之而來。這就是將脈與證合起來論述的原因,豈能忽視呢?「辨」的意思,就是辨識、辨別。)太陽病的表現:脈象浮,頭項僵硬疼痛,並且怕冷。
原文
(此條。為太陽之太綱領也。夫太陽之於脈證也。劇易輕重雖固夥。而無不皆出於此條之變也。此乃所以為綱領也。蓋以脈浮以下之候。名之太陽病者。固肇於是書。故曰太陽之為病也。為字可眼矣。浮也者。浮揚之謂也。凡脈浮者。精氣勝於邪氣之所令然也。是故不但於太陽。如少陽陽明。亦皆不得不浮。雖然。浮之為浮者。獨在於太陽。而不專於少陽陽明也。故標曰脈浮也。頭項強痛。猶曰或頭痛。或項強也。蓋太陽之於邪也。無固有定處。唯是鬱陶於肌肉間者也。以是其勢必湊上部。所以為或頭痛或項強也。今不曰頭痛項強。而合之曰頭項強痛者。是唯欲示邪勢之異同。而不可容輕重之差別也。而者。斷續之辭也。蓋惡寒之於證也。有陰陽二途之分。而其分別之也。必在於顧餘證候也。是故並脈浮以下之候。則為之太陽之標準也。若其為少陽為陽明。或為三陰者。皆並其證候。而辨別之。不可不準知矣。且夫惡寒之亙於三陽三陰也。亦不可無說焉。蓋邪氣之在軀殼乎。必為敵於精氣也。其敵之淺而未深乎。精氣必為之屈覆。不能必得常之調度矣。惡寒本於此而出焉。為之陽位惡寒也。其敵於精氣之深而不淺乎。精氣必為之耗損。必失其常之調度矣。亦不能無惡寒矣。為之陰位惡寒也。惡寒之雖一其形狀。而有其分別也如此矣。豈其可忽視焉哉。)
(這一條是太陽病的總綱領。太陽病的脈象和證候,雖然劇烈、輕重各有不同,但都離不開這一條的變化,這就是它成為綱領的原因。因為以「脈浮」以下的證候來命名太陽病,確實起源於這本書,所以說「太陽之為病」。其中「為」字值得注意。「浮」是指脈象浮揚。凡是脈浮,都是精氣勝於邪氣所導致的。因此,不僅太陽,就連少陽、陽明也都不可能不浮。然而,「浮」作為浮的特徵,卻唯獨在太陽病中表現突出,而不專屬於少陽、陽明,所以標明「脈浮」。「頭項強痛」相當於說「或頭痛,或項強」。因為太陽病對於邪氣來說,沒有固定的位置,只是鬱結在肌肉之間,所以其氣勢必然向上沖,因此出現或頭痛、或項強。現在不說是「頭痛項強」,而合起來說「頭項強痛」,是為了表示邪氣的變化,而不允許有輕重的差別。「而」是表示停頓轉折的語氣詞。惡寒這一證候,有陰、陽兩種途徑的分別,而區分它們必須看其他證候。因此,連同「脈浮」以下的證候一起,就成了太陽病的標準。如果是少陽、陽明,或者三陰病,都要連同各自的證候來辨別,不能不準確掌握。而且惡寒貫穿三陽三陰,也不能沒有說法。邪氣在體表時,必然與精氣對抗。如果對抗較淺而未深入,精氣會被壓制,不能維持正常的調度,惡寒由此產生,這是陽位的惡寒。如果對抗較深而不淺,精氣會耗損,失去正常的調度,同樣會出現惡寒,這是陰位的惡寒。惡寒雖然外形相同,但區別卻如此重要,怎能忽視呢?)
太陽病,出現發熱、出汗、怕風、脈象緩的,稱為中風。
原文
(此條弘發首一條。而論有太陽病之一輕證如此者也。蓋邪氣位於肌肉間。而專汲汲乎肌分者。發是脈證也。發熱汗出者。精邪擾越於肌分之所為也。惡風。即惡寒中之一輕證也。故身觸於風則覺寒耳。是乃以精氣屈撓之最微也。脈緩對脈緊。共以脈勢言之。非以一脈狀言之也。緩者。言脈勢之平易也。緊者。言脈勢之駿劇也。蓋緩勢之於平易。與緊勢之於駿劇。可相對以知邪氣之輕重矣。此為之緩緊之脈意也。是故。往往所論之諸凡之脈。不可不必顧其勢於茲矣。後世不辨此義。論緩於脈之情狀。論緊亦於脈之情狀。遂至失古脈之本旨。豈其可不嗟乎哉。蓋曰脈緩者。即牽引上條所謂脈浮來。而言其脈浮而無劇勢也。故知或有浮數而緩勢者。或有浮大而緩勢者也。中風。即傷寒中之一輕狀也。取義於中風為惡風。而名之者也。為者。假為之謂也。)
(這一條是進一步發揮第一條,論述太陽病中有一種輕證如此。邪氣位於肌肉之間,並且專注於肌膚分肉時,就會出現這種脈證。發熱、出汗,是精氣與邪氣擾動在肌分所導致的。怕風,就是怕寒中的一種輕證,所以身體接觸到風就感到寒冷,這是因為精氣受壓制最輕微。脈緩與脈緊相對,都是從脈的氣勢來論述,而不是從脈的形狀來論述。「緩」是指脈勢平穩舒緩,「緊」是指脈勢急劇猛烈。緩勢的平易與緊勢的劇烈,可以相對比來了解邪氣的輕重,這就是「緩」「緊」的脈意。因此,常常在論述各種脈象時,都必須考慮其脈勢。後世不辨別這個道理,把「緩」當作脈的形態,「緊」也當作脈的形態,於是失去了古代脈學的本旨,豈不是令人感嘆!所謂「脈緩」,是承接上一條所說的「脈浮」,而指脈浮但沒有劇烈的氣勢。所以知道,有時會出現「浮數而緩勢」,有時會出現「浮大而緩勢」。「中風」就是傷寒中的一種輕症,取義於中風患者怕風,因而命名。「為」是假借的意思。)
原文
太陽病。或已發熱。或未發熱。必惡寒。體痛。嘔逆。脈陰陽俱緊者。名曰傷寒。
太陽病,有的已經發熱,有的還未發熱,但一定怕冷、身體疼痛、噁心嘔吐,脈象無論陰部陽部都緊的,稱為傷寒。
原文
(此條。亦弘發首一條。而論有太陽病之重證於如此者也。或者。亙兩岐之辭也。已者。既往也。必者。懸期之辭也。蓋邪氣位於肌肉間。而專駸駸乎肉邊者。發此脈證也。夫發熱之亙兩岐者。惟是邪勢之異。而不可必容輕重之論矣。雖然。無論於已發熱者之易認於太陽。於其未發熱者。則或不能無疑若為里屬也。故揭舉惡寒。以示其尚在於表位也。體痛嘔逆。因邪勢密而不輸泄。並精氣壓滯也。是乃以無汗故也。陰陽。言三陽三陰也。緊對緩。言其勢之駿劇也。蓋以脈緊為傷寒者。豈唯三陽已哉。三陰亦然矣。故曰脈陰陽俱緊者。名曰傷寒也。夫既緊之為傷寒也。貫之三陽三陰。則知緩之為中風。亦復貫之三陽三陰也。後世論陰陽者。或以營衛左右。或以指之舉按。議論紛冗皆鑿矣。)
(這一條也是進一步發揮第一條,論述太陽病中有重證如此。「或」是表示兩種情況的詞,「已」是已經,「必」是必然的預期。邪氣位於肌肉之間,並且專注於深入肌肉邊緣時,就會出現這種脈證。發熱有兩種情況,只是邪勢不同,不能一定用輕重來論斷。雖然如此,已發熱的容易辨認為太陽病,但未發熱的,有時可能懷疑是裡證。所以特別提出「惡寒」,來表示病位仍在表。身體疼痛、噁心嘔吐,是因為邪氣鬱滯而不能疏泄,同時精氣也被壓迫阻滯,這是因為沒有出汗的緣故。「陰陽」指的是三陽三陰。「緊」與「緩」相對,是指脈勢的急劇。因為脈緊而稱為傷寒的,不僅是三陽,三陰也是這樣,所以說「脈陰陽俱緊者,名曰傷寒」。既然「緊」代表傷寒,貫穿三陽三陰,那麼就知道「緩」代表中風,也同樣貫穿三陽三陰。後世談論陰陽的人,有人用營衛左右來解釋,有人用脈的舉按來解釋,議論紛雜,都是穿鑿附會。)
原文
傷寒一日。太陽受之。脈若靜者。為不傳。頗欲吐。若躁煩。脈數急者。為傳也。
傷寒第一天,太陽經受病。如果脈象平靜,是不傳變。如果很想嘔吐,或者煩躁不安,脈象數而急,是傳變了。
傷寒第二、三天,沒有出現陽明、少陽的證候,是不傳變。
原文
(以上二條。皆傳經家之所論。而大違本論之旨矣。豈何暇論之乎哉。)
(以上兩條,都是傳經學派的說法,大大違背了本論的宗旨,哪裡還有空閒去討論它們呢?)
原文
太陽病。發熱而渴。而不惡寒者。為溫病。若發汗已。身灼熱者。名曰風溫。風溫為病。脈陰陽俱浮。自汗出。身重。多眠睡。鼻息必鼾。語言難出。若被下者。小便不利。直視失溲。若被火者。微發黃色。劇則如驚癇。時瘛瘲。若火熏之。一逆尚引日。再逆促命期。
太陽病,發熱口渴,卻不惡寒的,是溫病。如果發汗之後,身體灼熱的,稱為風溫。風溫病的表現:脈象無論陰部陽部都浮,自行出汗,身體沉重,多睡眠,鼻息一定打鼾,語言困難。如果被誤下,會小便不利,兩眼直視,大小便失禁。如果被誤用火攻,輕微的會出現黃色,嚴重的會像驚風癲癇,時時抽搐。如果再用火熏,一次錯誤還能延長些日子,再次錯誤就會縮短壽命。
原文
(按此條。蓋出後世病名多岐之杜撰。遂為古道之荊棘也。吳又可輩之所祖述。蓋在於斯邪。)
(按:這一條大概是出於後世病名分歧的杜撰,於是成了古道的障礙。吳又可等人所繼承的,大概就在這裡吧。)
原文
病有發熱。惡寒者。發於陽也。無熱。惡寒者。發於陰也。發於陽者。七日愈。發於陰者。六日愈。以陽數七。陰數六故也。
疾病有發熱怕冷的,是發於陽;沒有發熱而怕冷的,是發於陰。發於陽的,七天癒合;發於陰的,六天癒合,因為陽的數是七,陰的數是六的緣故。
原文
(此條應發首揭惡寒。而復論其惡寒之標式也。病也者。包裹陰陽輕重之稱也。夫疾病者。精氣之賊也。是故病雖異於陰陽輕重。而於失其常則一也。所以曰病也。惡寒者。出於精氣有隙也。而有隙之於實者。有隙之於虛者。不期以辨之。則治亦不可從焉。於是乎。以熱之有無。而候其虛實陰陽也。故曰有發熱惡寒者。發於陽也。以斷有其實隙而惡寒者。曰無熱惡寒者。發於陰也。以斷有其虛隙□而惡寒者也。陽耆主太陽。而旁包少陽陽明。陰者主少陰。而包太陰厥陰。蓋陽位之有熱。陰位之無熱。是為通篇之標式也。發於陽者以下。蓋後人之所附錄也乎。千金翼。熱字下皆有而字。)
(這一條呼應開頭提出的「惡寒」,再次論述惡寒的標準模式。「病」是概括陰陽輕重的稱呼。疾病是精氣的敵人,所以疾病雖然有陰陽輕重的不同,但失去正常狀態是一樣的,因此稱為「病」。惡寒的產生,是由於精氣有虧隙。而虧隙有屬於實的,有屬於虛的,如果不能辨別清楚,治療也無從下手。因此,根據有無發熱來判斷虛實陰陽。所以說「有發熱惡寒者,發於陽也」,用來判斷是實性虧隙而惡寒;說「無熱惡寒者,發於陰也」,用來判斷是虛性虧隙而惡寒。陽主要主太陽,並旁及少陽、陽明;陰主要主少陰,並包括太陰、厥陰。陽位有熱,陰位無熱,這是全篇的標準模式。「發於陽者」以下,大概是後人附錄的吧。《千金翼方》中「熱」字下面都有「而」字。)
原文
太陽病。頭痛。至七日以上自愈者。以行其經盡故也。若欲作再經者。針足陽明。使經不傳則愈。太陽病。欲解時。從巳至未上。風家。表解而不了了者。十二日愈。
太陽病,頭痛,到了七天以上自行痊癒的,是因為該經的病程已經結束。如果將要進入下一經的,可以針刺足陽明經,使經氣不再傳變就會痊癒。太陽病將要解除的時間,是從巳時到未時。患風病的人,表證解除後仍然不舒爽的,十二天會痊癒。
原文
(以上三條。皆無正文之氣格矣。蓋傳經家之論矣乎。)
(以上三條,都沒有原文的氣韻格局,大概是傳經學派的言論吧。)
原文
病人身大熱。反欲得近衣者。熱在皮膚。寒在骨髓也。身大寒。反不欲近衣者。寒在皮膚。熱在骨髓也。
病人身體非常發熱,反而想要靠近衣服的,是熱在皮膚,寒在骨髓;身體非常寒冷,反而不想靠近衣服的,是寒在皮膚,熱在骨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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