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脈證式

卷四

辨陽明病脈證並治法第四(1)

卷四/辨陽明病脈證並治法第四21
原文
(陽明病也者。陽證之極。而乃以邪氣位於胃腹及肉中言之也。是故為其證也。如腹滿讝語。煩渴自汗。熱之於身潮。及大便之於難硬不大便是也。須即白虎湯。三承氣湯。而求之情狀已矣。其他篇中所論之證方。皆非本位者也。如梔子豉湯。豬苓湯。小柴胡湯。蜜煎導者。唯以其證狀之類於本位而標之者也。如茵陳蒿湯。梔子蘗皮湯。麻黃連軺赤小豆湯。則皆出於本位之變者也。如吳茱萸湯。唯假本位而標之者也。夫蓋陽明之於位也。前顧於太陽少陽。後對於太陰少陰厥陰也。然則當篇之於少陽之後。而今篇之於此者。何哉。曰。太陽之於轉機也。不留連於少陽表裡間。而直歸於此位者。亦尤有之矣。故今以篇列明其義者也。若夫太陽之歸於少陽者。不啻使篇之名義知之而已。既見之於太陽中篇。標小柴胡湯。而曰傷寒中風五六日。則桂枝麻黃之變直歸於少陽者。可亦即以求矣。然則今雖逆其篇列。而其轉變之順者。自偶其中矣。可見手段之活矣。)
白話
(陽明病,是陽證的極致,指的是邪氣位於胃腑、腹部及肌肉中所引起的病證。因此它的證候表現,例如腹部脹滿、譫語、煩渴、自汗、身體潮熱,以及大便困難、硬結、不通等。應當立刻使用白虎湯、三承氣湯,並根據病情來治療即可。其他篇章中所討論的證候與方劑,都不是本病位應有的。例如梔子豉湯、豬苓湯、小柴胡湯、蜜煎導法,只是因為它們的證狀類似於本病位而標示在這裡。又如茵陳蒿湯、梔子蘗皮湯、麻黃連軺赤小豆湯,這些都是從本病位變化而來的。又如吳茱萸湯,只是借用本病位來標示而已。大體而言,陽明這個病位,前面連著太陽、少陽,後面對著太陰、少陰、厥陰。既然如此,那麼本篇應當在少陽篇之後,但現在卻排在這裡,是什麼原因呢?回答說:太陽病在傳變的過程中,有些不會停留在少陽的表裡之間,而是直接傳到這個病位,這種情況也是有的。所以現在用篇次的安排來說明這個道理。至於太陽病傳到少陽的,不只是讓篇次的名義可以知道而已,已經在太陽中篇看到,標出小柴胡湯,並說「傷寒中風五六日」,那麼桂枝、麻黃的變化直接傳到少陽的,也可以由此推求了。所以現在雖然顛倒了篇次順序,但傳變的順序自然會與之相符,可見其手法的靈活。)
原文
問曰。病有太陽陽明。有正陽陽明。有少陽陽明。何謂也。答曰。太陽陽明者。脾約是也。正陽陽明者。胃家實是也。少陽陽明者。發汗利小便已。胃中躁煩實。大便難是也。
白話
問道:病有太陽陽明、正陽陽明、少陽陽明,這是什麼意思?回答說:太陽陽明,就是脾約(脾氣受約束)。正陽陽明,就是胃家實(胃腑邪氣實滿)。少陽陽明,就是發汗、利小便之後,胃中躁煩、實滿,大便困難。
原文
按太陽陽明。少陽陽明。歸之於合併病則可矣。而今歸之於陽明一位而論之者。殊背馳乎式例矣。且也答問以為體。已是後人之手痕明矣乎。陽明之為病。胃家實也。
白話
按:太陽陽明、少陽陽明,歸屬於合病、並病是可以的。但現在把它們歸在陽明一個病位來討論,完全違背了體例。況且用問答的形式作為主體,這明顯是後人的手筆。陽明之為病,胃家實也。
原文
(此條。肇論陽明之候法者也。故曰陽明之為病也。夫陽明之於證也。輕重劇易。雖固夥。而推究其本源。則無不盡於胃實也。故今略其脈證。而曰胃家實也。是挈其因。而籠罩其脈證之謂也。實也者。邪實也。解見於藥品體用矣。且也。今措陽明之諸證。而約之於胃家實之一言者。其義可論者。亦復有之矣。蓋醫之療疾病也。欲必速治之者也。是故動則易失其治於過當也。為之疾醫之弊也。夫然故。縱令其病位尚在於太陽。而見於其病勢之劇者。則誤投乎陽明之治者。亦或有之乎。是故先建極於胃家實。而不眩之外證候。並察其因來。則表裡淺深之分。劃然而明矣。豈眩惑乎外證候之劇易之為乎哉。此乃所以措陽明之諸證。而約之於胃家實之一言也。又按。系胃以家者。為重胃之辭也。夫人之有身體臟腑。而各異其活用。猶如家有君臣婢奴。各異其任用然矣。雖然。繹其活源。則盡出於胃一腑。則亦猶如以胃為一家然矣。此豈不重胃之辭也乎矣。)
白話
(這一條,是開始論述陽明病證候法則的。所以說「陽明之為病」。陽明病的證候,輕重緩急雖然很多,但推究其根本,沒有不是由於胃實的。所以現在省略了脈證,而說「胃家實」。這是抓住其病因,並概括其脈證的說法。「實」,指的是邪氣實。解釋詳見於藥品體用篇。而且,現在把陽明的各種證候,歸結為「胃家實」一句話,其意義可以討論的,也還有其他原因。大凡醫生治療疾病,想要必定快速治癒,因此一舉動就容易失於治療過當,這是醫生的通病。既然如此,即使病位還在太陽,但看到病勢劇烈,就誤用陽明治法的人,也是有的。所以先確立「胃家實」這個標準,不為外在證候所迷惑,同時考察其病因來路,那麼表裡淺深的分別,就清晰明白了。怎麼會被外在證候的輕重所迷惑呢?這就是為什麼要把陽明的各種證候,歸結為「胃家實」一句話的原因。又按:在「胃」後面加「家」字,是表示重視胃的用詞。人體有身體臟腑,各自有不同的作用,就像家裡有君臣、婢女、奴僕,各自有不同的職責。雖然如此,但推究其生命活動的根源,全都出自胃這一個臟腑,那麼就好像以胃為一家一樣。這難道不是重視胃的用詞嗎?)
原文
問曰。何緣得陽明病。答曰。太陽病。發汗。若下。若利小便。此亡津液。胃中乾燥。因轉屬陽明。不更衣。內實。大便難著。此名陽明也。
白話
問道:是什麼原因得了陽明病?回答說:太陽病,用了發汗、瀉下或利小便的方法,導致津液亡失,胃中乾燥,因而轉屬陽明。不更衣(大便不通),內實,大便困難,這就叫做陽明病。
原文
問曰。陽明病。外證云何。答曰。身熱汗自出。不惡寒。反惡熱也。
白話
問道:陽明病的外在證候是什麼?回答說:身體發熱,自動出汗,不惡寒,反而惡熱。
原文
問曰。病有得之一日不發熱而惡寒者何也。答曰。雖得之一日。惡寒將自罷。即自汗出而惡熱也。
白話
問道:有這種病,得病第一天不發熱卻惡寒,這是為什麼?回答說:雖然得病第一天,惡寒會自行停止,然後就會自汗出而惡熱。
原文
問曰。惡寒何故自罷。答曰。陽明居中土也。萬物所歸。無所復傳。始雖惡寒。二日自止。此為陽明病也。
白話
問道:惡寒為什麼會自行停止?回答說:陽明居中土,是萬物所歸的地方,沒有再傳變之處。開始雖然惡寒,第二天就會自行停止,這就是陽明病。
原文
(以上四條語意相承。恐成一人之撰者也乎。而如其識見。則淺劣尤甚矣。豈可據以論焉哉。)
白話
(以上四條語意相承,恐怕是同一人所撰寫的吧。但它的見解,卻非常淺陋,怎麼能據此來討論呢?)
原文
本太陽病。初得病時。發其汗。汗先出不徹。因轉屬陽明也。
白話
本來是太陽病,剛得病的時候,用了發汗法,汗出得不透徹,因而轉屬陽明。
原文
傷寒。發熱無汗。嘔不能食。而反汗出。濈濈然者。是轉屬陽明也。
白話
傷寒,發熱無汗,嘔吐不能進食,反而出汗,汗出連綿不斷的,這是轉屬陽明。
原文
(以上二條。論太陽之轉屬於陽明者也。字句雖頗像正文。而意趣未全。蓋後人之所偽撰矣乎。)傷寒三日。陽明脈大。
白話
(以上兩條,論述太陽病轉屬陽明。字句雖然很像正文,但意趣不全,大概是後人偽造的。)傷寒三日,陽明脈大。
原文
(此當有脫柬。今所存之語意。應適傳經之意者耳。然則其散失。亦何足惜焉哉。)
白話
(此處應當有脫落的文字。現在所保存的語意,大概只是符合傳經的意思罷了。既然如此,它的散失又有什麼可惜的呢?)
原文
傷寒脈浮而緩。手足自溫者。是為系在太陰。太陰者。身當發黃。若小便自利者。不能發黃。至七八日。大便硬者。為陽明病也。
白話
傷寒,脈浮而緩,手足自覺溫暖的,這是病在太陰。太陰病,身體應當發黃。如果小便通利,就不會發黃。到了七八天,大便硬結的,就是陽明病。
原文
(此條。後人論發黃之由者。而其意在於以麻黃連軺赤小豆湯。歸之於太陰。以茵陳蒿湯。歸之於陽明者耳。未知發黃之不與太陰陽明。而在於虛實間。與麻黃連軺赤小豆湯。及茵陳蒿湯之亦不在於太陰陽明。而在於虛實間者也。豈其從之乎哉。)傷寒轉系陽明者。其人濈然微汗出也。
白話
(這一條,是後人討論發黃原因的,其用意在於把麻黃連軺赤小豆湯歸屬於太陰,把茵陳蒿湯歸屬於陽明罷了。但不知道發黃不屬於太陰或陽明,而在於虛實之間;麻黃連軺赤小豆湯和茵陳蒿湯也不屬於太陰或陽明,而在於虛實之間。怎能聽從他的說法呢?)傷寒轉屬陽明的,病人會連續不斷地微微出汗。
原文
(此亦後人對大承氣湯。所謂手足濈然汗出者。而說之者也。雖其義如通。而亦不全論者矣乎。)
白話
(這也是後人針對大承氣湯所謂「手足濈然汗出」而說的。雖然意思似乎通順,但也並不完全正確吧。)
原文
陽明中風。口苦咽乾。腹滿微喘。發熱惡寒。脈浮而緊。若下之。則腹滿小便難也。
白話
陽明中風,口苦、咽乾、腹部脹滿、微微氣喘、發熱惡寒、脈浮而緊。如果用了瀉下法,就會出現腹部脹滿、小便困難。
原文
(此條。論陽明輕證者也。故曰陽明中風也。蓋陽明之雖位於胃腹。而其初位之於輕證也。未必備陽明之模範。或類似於少陽。又或類似於太陽者。尤有之矣。是乃所以舉於口苦咽乾。及發熱惡寒也。論曰。少陽之為病。口苦咽乾。目眩也。此以其在於少陽本位而言之也。而今亦標曰口苦咽乾者。雖一於其所言。而冒陽明中風而言之。則知是乃出於口舌乾燥之初地。而非素髮於少陽之地位者也。且夫發熱惡寒之為證。以其常論之。則為太陽之准證也。雖然。亦冒陽明中風而舉之。則知是乃出於身熱微惡寒之初地。而非素髮於太陽之地位者也。是故。舉腹滿微喘。以標其本位。而更挾掖於口苦咽乾。發熱惡寒之二句。以欲率之於陽明之位地也。此為作文活意之妙處也。不可不稽矣。脈浮而緊。言浮之有劇勢也。蓋脈之於浮緊也。三陽之位地皆與者也。而今舉之於此者。示脈亦未備陽明之模範。而以答於舉口苦咽乾。及發熱惡寒之意也。若下之。則腹滿小便難也。此言不可與承氣湯也。夫既陽明病而戒與承氣湯。則知治之方在於白虎湯。不俟論矣。可謂略文法備得妙矣。)
白話
(這一條,論述陽明輕證,所以稱為「陽明中風」。大凡陽明雖然病位在胃腹,但初期輕證,未必具備陽明的典型證候,有時類似少陽,有時又類似太陽,這種情況很多。這就是為什麼要列出口苦咽乾和發熱惡寒的原因。論中說:「少陽之為病,口苦咽乾目眩也。」這是因為病在少陽本位而說的。但現在也標出「口苦咽乾」,雖然用詞相同,卻是在陽明中風的名義下提出的,就知道這是由於口舌乾燥的初期階段,而不是原本發於少陽病位。再者,發熱惡寒這個證候,按照通常的說法,是太陽的標準證候。然而,也是在陽明中風的名義下列出,就知道這是由於身體發熱、輕微惡寒的初期階段,而不是原本發於太陽病位。因此,列出「腹滿微喘」來標示其本病位,更藉助「口苦咽乾」、「發熱惡寒」這兩句,以引導歸屬於陽明病位。這是作文靈活運用的妙處,不可不考察。脈浮而緊,是說脈浮而有緊急的趨勢。大凡脈浮而緊,三陽病位都可能出現。現在在這裡提出,表示脈象也還沒有具備陽明的典型,以回應上文列出口苦咽乾和發熱惡寒的用意。如果用了瀉下法,就會腹脹滿、小便困難,這是說不可使用承氣湯。既然陽明病而告誡不能用承氣湯,就知道治療方法在於白虎湯,不必論述了。可以說文字簡略而文法完備,妙極了。)
原文
陽明病。若能食。名中風。不能食。名中寒。
白話
陽明病,如果能進食,稱為中風;不能進食,稱為中寒。
原文
(按中寒當作傷寒。蓋陽明之於中風傷寒也。辨之於脈證者固矣。雖然。於不具其正鵠者。則不可以脈證而辨之者。亦復有焉。於是乎。以能食與不能食。而推求之於內。則胃中已實與未實之分。可判然察焉。論曰。陽明病。讝語發潮熱。脈滑而疾者。小承氣湯主之。此即雖與大承氣湯均其候法。而以能食。取之於小承氣湯者也。又曰。讝語有潮熱。反不能食者。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。此亦雖與小承氣湯均其候法。而以不能食。取之於大承氣湯者也。又按。此條當序陽明病。胃家實也。之次耳。)
白話
(按:中寒應作傷寒。大凡陽明病的傷寒與中風,用脈證來區別固然可以。然而,對於那些不具備典型表現的,就不能用脈證來區別,這樣的情況也是有的。因此,用能食與不能食,從內部推求,那麼胃中已經實滿與尚未實滿的區別,就可以清楚判別了。論中說:「陽明病,譫語發潮熱,脈滑而疾者,小承氣湯主之。」這就是要雖然與大承氣湯證的證候相同,但因為能食,所以選用小承氣湯。又說:「譫語有潮熱,反不能食者,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。」這也要雖然與小承氣湯證的證候相同,但因為不能食,所以選用大承氣湯。又按:這一條應當排在「陽明病,胃家實也」的後面。)
原文
陽明病。若中寒不能食。小便不利。手足濈然汗出。此欲作固瘕。必大便初硬後溏。所以然者。以胃中冷。水穀不別故也。
白話
陽明病,如果中寒不能進食,小便不利,手足連綿不斷地出汗,這是將要形成固瘕(一種大便初硬後溏的證候)。一定會有大便先硬後溏的情況。之所以如此,是因為胃中寒冷,水穀不能分別運行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