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摘錦

六經傳盡後論解

六經傳盡後論解

六經傳盡後論解12
原文
經曰:其不兩感於寒,更不傳經,不加異氣者,至七日,太陽病衰,頭痛,少愈也;八日,陽明病衰,身熱少歇也;九日少陽病衰,耳聾,微聞也;十日太陰病衰,腹減如故,則思飲食;十一日少陰病衰,渴止,舌乾,已而退也;十二日厥陰病衰,囊縮,少腹微下,大氣皆去,病人精神爽慧也。此言大略也。
白話
醫經上說:如果病人沒有同時被寒邪侵襲兩經,也不再傳經,又沒有夾雜其他病邪,那麼到了第七天,太陽病會減輕,頭痛稍微好轉;第八天,陽明病會減輕,發熱稍微消退;第九天,少陽病會減輕,耳聾稍微能聽見聲音;第十天,太陰病會減輕,腹部恢復正常,就想吃東西了;第十一天,少陰病會減輕,口渴停止,舌頭不再乾燥,之後病邪就退去了;第十二天,厥陰病會減輕,陰囊收縮,小腹稍微鬆軟,所有病邪都已去除,病人精神爽朗聰慧。這是大概的說法。
原文
傷寒有循經傳者,有越經傳者,有始終只在一經者,有始在陽經,即傳陰經者,有在經即入腑者,入腑不復再傳矣。
白話
傷寒病有按照經絡順序傳變的,有跳過經絡傳變的,有從頭到尾只在一條經絡的,有開始在陽經,就傳到陰經的,有在經絡就傳入腑的,傳入腑之後就不再傳變了。
原文
信如經言,前六日以次而傳,後六日以次而衰,則前後合併,陰陽混雜,脈證難辨,而治法莫知適從也。況太陽病未罷復傳陽明者,謂之並病。陽經與陰經同病者,謂之兩感。但聞三陽並病,未聞並於三陰者。病兩感者,六日死,未聞延至十二日也。
白話
如果真的像醫經所說,前六天按順序傳變,後六天按順序減輕,那麼前後合併,陰陽混雜,脈象和症狀難以分辨,治療方法就不知道該遵循什麼了。何況太陽病還沒痊癒又傳到陽明經的,稱為「並病」。陽經和陰經同時發病的,稱為「兩感」。只聽說過三陽經並病,沒聽說過並病於三陰經的。患兩感病的人,六天就會死亡,沒聽說過拖延到十二天的。
原文
夫六經傳變,太陽傳陽明,太陽證罷也;陽明傳少陽,陽明證罷也;陽去入陰,少陽之證亦罷也。
白話
六經的傳變規律是:太陽傳到陽明,太陽的症狀就消失了;陽明傳到少陽,陽明的症狀就消失了;陽經傳入陰經,少陽的症狀也消失了。
原文
傳至太陰,只太陰一經病;傳至少陰,只少陰一經病;傳厥陰,只厥陰一經病。
白話
傳到太陰經,就只有太陰經一經的病症;傳到少陰經,就只有少陰經一經的病症;傳到厥陰經,就只有厥陰經一經的病症。
原文
病至厥陰,其經已盡,邪之輕者,調理不乖者,六日之後,邪氣漸衰,正氣漸復,其病愈矣。
白話
病邪傳到厥陰經,這條經絡已經走到了盡頭。如果邪氣較輕,調養護理又沒有失誤,六天之後,邪氣逐漸衰退,正氣逐漸恢復,病就會痊癒了。
原文
若邪或甚,或醫之咎,病且不間,將為再經,或在於陽,或在於陰,安可必其如前六日以次再傳耶?
白話
如果邪氣過於強盛,或者醫生的治療有失誤,病情沒有間斷好轉,將會再次傳經,或者在陽經,或者在陰經,怎麼能肯定它會像前六天那樣按順序再次傳變呢?
原文
經之所序,蓋云以是經得病,亦以是經病終也。
白話
醫經所排列的順序,大概是說在某一經發病,也以這一經的病症結束。
原文
數其日者,自當發之日計之,皆得六日也,管見如斯,識者擇之也。
白話
計算天數,應當從發病那天算起,都是六天。這是我的淺見,有見識的人可以自行選擇取捨。
原文
按經中所序六經之證,專主乎足,未及手之六經,遂使有傷寒傳足不傳手之說。
白話
按照醫經中所排列的六經症狀,專門針對足部的經絡,沒有涉及手部的六經,於是就有了傷寒只傳足經不傳手經的說法。
原文
殊不知手之三陽接於足之三陽,足之三陰接於手之三陰,上下周流,脈絡通貫。風寒之中,未有不俱受病者。不明乎此,故謂只傳足經不傳手經也。
白話
卻不知道手部的三陽經連接足部的三陽經,足部的三陰經連接手部的三陰經,上下循環流動,經脈絡脈貫通連接。感受風寒時,沒有不同時受病的。不明白這個道理,所以才說只傳足經不傳手經。
原文
且如太陽病發熱,小腸也;陽明病鼻乾,大腸也;少陽病耳聾,三焦也;太陰病嗌乾,肺也;少陰病舌乾、口燥,心也;厥陰病舌卷、煩渴,心包絡也。以類求之,斯如傷寒之邪,手經亦有之矣。
白話
例如太陽病發熱,是小腸的病症;陽明病鼻乾,是大腸的病症;少陽病耳聾,是三焦的病症;太陰病咽喉乾燥,是肺的病症;少陰病舌頭乾燥、口渴,是心的病症;厥陰病舌頭捲縮、煩躁口渴,是心包絡的病症。按照這個類別去推求,那麼像傷寒這樣的病邪,手部的經絡也是會受病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