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一、大病差後,勞復者,枳實梔子豉湯主之(若有宿食者,加大黃,如博棋子大五六枚)。原文393
一、大病痊癒之後,因勞累而復發的,用枳實梔子豉湯主治(如果有宿食的,加大黃,像博棋子大小五六枚)。原文393
原文
【鄭論】 按大病差後,稍有勞動,而病依然復初,此皆元氣薄弱之故,不得按前法治之。
【鄭論】 按大病痊癒之後,稍微勞動,病就仍然恢復到初發狀態,這都是元氣薄弱的緣故,不能按照之前的方法治療。
原文
但病(果按)勞復一證,果係何臟損傷,何經為病?
但病(果按)勞復這一證候,究竟是什麼臟腑損傷,什麼經脈為病?
原文
病差後,稍有勞動,其病依然,應按臟經施治,原文所主之方,大非確論,恐有遺誤。
病痊癒後,稍微勞動,其病仍然發作,應當按照臟腑經脈來施治,原文所主的方劑,絕非確切之論,恐怕有遺漏和錯誤。
原文
【闡釋】 大病新差,真元大虛,氣血未復,過勞了可能復發舊病,與前無異,自當照前用藥,此一定之理也。
【闡釋】 大病剛痊癒,真元大虛,氣血未復,過勞了可能復發舊病,與之前沒有差別,自然應當按照之前用藥,這是一定的道理。
原文
而鄭氏則說:「而病依然復初,此皆元氣薄弱之故,不得按前法治之」。何其自相矛盾?
而鄭氏則說:「而病依然恢復初發狀態,這都是元氣薄弱的緣故,不能按照之前的方法治療」。這是多麼自相矛盾?
原文
過勞了既可能復發舊病,亦可能新感為病,仍應以隨證施治為准。
過勞了既可能復發舊病,亦可能新感受病邪而發病,仍應以隨證施治為準則。
原文
故鄭氏又謂:「原文所主之方;大非確論,恐有遺誤」。其質疑是正確的。枳實梔子豉湯方(校補)
故鄭氏又說:「原文所主的方劑;絕非確切之論,恐怕有遺漏和錯誤」。他的質疑是正確的。枳實梔子豉湯方(校補)
原文
枳實三枚(炙) 梔子十四個(擘) 豉一升(綿裹)
原文
上三味,以清漿水((徐靈胎曰:漿水即淘米泔水,久貯味酸為佳。))七升④,空煮取四升,內枳實梔子,煮取二升,下豉,更煮五六沸,去渣,溫分再服,復令微似汗。
以上三味藥,用清漿水((徐靈胎說:漿水就是淘米泔水,久貯味道變酸為佳。))七升④,空煮取四升,加入枳實、梔子,煮取二升,放入香豉,再煮五六沸,去掉藥渣,溫服分兩次服用,使病人微微出汗。
原文
若有宿食者,內大黃如博棋子((千金方:羊脂煎方後云,棋子大小如方寸匕。))大五六枚⑤,服之愈。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如果有宿食的,加入大黃如博棋子((千金方:羊脂煎方後說,棋子大小如方寸匕。))大五六枚⑤,服用後即癒。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原文
體虛勞復,熱氣浮越,所以用枳實寬中下氣,梔子泄熱除煩,香豉宣洩陳腐,兼解其表,更用漿水煮藥,以開胃調中,所以具有泄熱除煩,散表和中的作用。
體虛勞復,熱氣浮越,所以用枳實寬中下氣,梔子泄熱除煩,香豉宣洩陳腐,兼解其表,更用漿水煮藥,以開胃調中,所以具有泄熱除煩,散表和中的作用。
原文
假如兼有宿食停滯,再加大黃以蕩滌腸胃,推陳致新,所謂邪去則正自安。
假如兼有宿食停滯,再加大黃以蕩滌腸胃,推陳致新,所謂邪氣去除則正氣自然安和。
原文
二、傷寒差以後,更發熱(者),小柴胡湯主之。脈浮者,以汗解之;脈沉實者,以下解之。原文394
二、傷寒痊癒以後,又發熱(者),用小柴胡湯主治。脈浮的,用發汗法解除;脈沉實的,用攻下法解除。原文394
原文
【鄭論】 按病既稱差已,何得更現發熱乎?又並未現出柴胡證,何得以小柴胡湯主之?
【鄭論】 按病既已稱為痊癒,為何又出現發熱呢?又並未出現柴胡證,何以能用小柴胡湯主治?
原文
即脈浮、沉、實,亦當審其何部何經,應表解、應下解、方可定(按)〔案〕,此以籠統言之,定非確論。
即脈浮、沉、實,也應當審察其何部何經,應當表解、應當下解,方可定(按)〔案〕,此以籠統言之,定非確論。
原文
【闡釋】 傷寒差已,則大邪已去,後更發熱者,表裏之氣未和也,脈當微弦,必兼有口苦、咽乾、胸脅滿等證,否則不能投以小柴胡湯。
【闡釋】 傷寒痊癒已,則大邪已去,後更發熱者,表裏之氣未和也,脈當微弦,必兼有口苦、咽乾、胸脅滿等證,否則不能投以小柴胡湯。
原文
至以汗解、以下解,亦當審其何部何經,兼辨其證狀,對證下藥,始為適當。故鄭氏曰:「此以籠統言之,定非確論」。
至於以汗解、以下解,也應當審察其何部何經,兼辨其證狀,對證下藥,始為適當。故鄭氏曰:「此以籠統言之,定非確論」。
原文
三、大病差後,從腰以下有水氣者,牡蠣澤瀉散主之。原文395
三、大病痊癒之後,從腰部以下有水氣的,用牡蠣澤瀉散主治。原文395
原文
【鄭論】 按大病差後,從腰下有水氣者,是病不責之太陽,而責之於腎也。
【鄭論】 按大病痊癒之後,從腰下有水氣的,這是病不責之於太陽,而責之於腎也。
原文
太陽底面,即是少陰,太陽病已,而少陰腎氣發洩於外,故現腰以下有水氣,法當溫腎收納,若牡蠣澤瀉散,是亦利水之一法也,似非正論。
太陽底面,即是少陰,太陽病已,而少陰腎氣發洩於外,故現腰以下有水氣,法當溫腎收納,若牡蠣澤瀉散,是亦利水之一法也,似非正論。
原文
【闡釋】 本條原文甚簡,必須結合其他證狀來辨別水氣之屬性,是否可用牡蠣澤瀉散治療。
【闡釋】 本條原文甚簡,必須結合其他證狀來辨別水氣之屬性,是否可用牡蠣澤瀉散治療。
原文
如下焦氣化失常,濕熱壅滯,膀胱不瀉,水性下流,故但從腰以下,水氣壅積,膝脛足跗,皆腫重也。
如下焦氣化失常,濕熱壅滯,膀胱不瀉,水性下流,故但從腰以下,水氣壅積,膝脛足跗,皆腫重也。
原文
此屬有餘之邪,脈必沉數有力,二便不利,方可用此排決逐水之劑。
此屬有餘之邪,脈必沉數有力,二便不利,方可用此排決逐水之劑。
原文
若脾胃氣虛,不能升清降濁;腎氣渙散,膀胱氣化不行,水邪氾濫而為腫。
若脾胃氣虛,不能升清降濁;腎氣渙散,膀胱氣化不行,水邪氾濫而為腫。
原文
牡蠣澤瀉散決不可用,當如鄭氏所說:「當溫腎收納」。
牡蠣澤瀉散決不可用,當如鄭氏所說:「當溫腎收納」。
原文
兼以化氣,四逆湯加肉桂、砂仁、白蔻、破故紙治之。牡蠣澤瀉散方(校補)
兼以化氣,四逆湯加肉桂、砂仁、白蔻、破故紙治之。牡蠣澤瀉散方(校補)
原文
牡蠣(熬) 澤瀉 蜀漆(暖水洗去腥) 葶藶子(熬) 商陸根(熬) 海藻(洗去鹹) 栝蔞根各等分
牡蠣(熬) 澤瀉 蜀漆(暖水洗去腥) 葶藶子(熬) 商陸根(熬) 海藻(洗去鹹) 栝蔞根各等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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