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二十二、少陰病,吐利(煩燥)〔躁煩〕,四逆者,死。原文296
二十二、少陰病,嘔吐下利(煩躁)〔躁煩〕,四肢逆冷,死。原文296
原文
【鄭論】 按此條係吳茱萸湯證,何以前不言死,而此言死也,又見其四逆故也。
【鄭論】 按此條是吳茱萸湯證,為什麼以前不說死,而這裡說死呢?又因為見到其四肢逆冷的緣故。
原文
【闡釋】 此條與前12條吳茱萸湯證相同,何以前不言死,而此言死也,何故?
【闡釋】 此條與前面第12條吳茱萸湯證相同,為什麼以前不說死,而這裡說死呢?是什麼原因?
原文
必是已用理中、四逆、白通諸湯治之不愈,轉加躁煩,四肢厥逆,不死何待?亦即鄭氏所說:「又見其四逆故也」。非死不可。
必定是已經用理中、四逆、白通等湯治療無效,反而增加躁煩,四肢厥逆,不死還等待什麼?也就是鄭氏所說的:「又因為見到其四肢逆冷的緣故」。非死不可。
原文
二十三、少陰病,下利止而頭眩,時時自冒者((冒者,如以物蔽目的意思,這裏是指眼發昏黑,目無所見的昏暈而言。)),死。原文297
二十三、少陰病,下利停止而頭眩,時時自冒(冒者,如同用物體遮蔽眼睛的意思,這裡是指眼發昏黑,目無所見的昏暈),死。原文297
原文
【鄭論】 按下利既止,應乎不死,此以死論者,以其時時頭眩自冒,冒者何?是陽欲從上脫也。
【鄭論】 按下利已經停止,按理應當不死,這裡以死論斷,是因為時時頭眩自冒,冒是什麼?是陽氣想要從上部脫離。
諸書說:「陽氣回復、下利停止則生,陰氣竭盡、下利停止則死」。
原文
余觀此條,時時眩冒,陽將脫而未脫,急急回陽,或者可救。
我看此條,時時眩冒,陽氣將要脫離而尚未脫離,趕快回陽,或許可以救治。
原文
總之陽回利止,精神健旺,陰盡利止,精神憊極,大有攸分。
總之,陽氣回復、下利停止,精神健旺;陰氣竭盡、下利停止,精神疲憊至極,大有區別。
原文
【闡釋】 下利雖止,而頭眩,時時自冒,是陰竭於下,陽欲脫於上之極危候,急投大劑回陽之品,如鄭氏所說:「陽將脫而未脫,急急回陽,或者可救」之謂矣。
【闡釋】 下利雖然停止,但頭眩,時時自冒,是陰氣竭盡於下,陽氣想要脫離於上的極危險證候,趕快投以大劑回陽的藥物,正如鄭氏所說:「陽氣將要脫離而尚未脫離,趕快回陽,或許可以救治」的意思了。
原文
二十四、少陰病,四逆,惡寒而身踡,脈不至,(而)〔不〕煩而(燥)〔躁〕者,死。原文298
二十四、少陰病,四肢逆冷,惡寒而身體蜷縮,脈搏不至,(而)〔不〕煩而(燥)〔躁〕,死。原文298
原文
【鄭論】 按惡寒、身踡四逆,陽衰已極之候,況脈既不至,陽已不能達於外也,兼見煩(燥)〔躁〕,煩出於心,(燥)〔躁〕出於腎,心腎不交,方有此候,今竟如是,其人安得不死?
【鄭論】 按惡寒、身體蜷縮、四肢逆冷,是陽氣衰敗已極的證候,何況脈搏既已不至,陽氣已經不能到達體表,兼見煩(燥)〔躁〕,煩出於心,(燥)〔躁〕出於腎,心腎不交,才會有此證候,如今竟然如此,這個人怎能不死?
原文
【闡釋】 鄭氏據原文以釋,是正確的,最後曰:「其人安得不死」。
【闡釋】 鄭氏根據原文來解釋,是正確的,最後說:「這個人怎能不死」。
原文
筆者認為少陰一證,但令有一線微陽,即有再生之機,醫者志在救危,可用重劑通脈四逆湯救危亡於萬一,以盡醫者天職。
筆者認為少陰一證,只要還有一線微陽,就有再生的機會,醫者志在救危,可以用重劑通脈四逆湯救治危亡於萬一,以盡醫者的天職。
原文
二十五、少陰病,六七日,息高者((指呼吸淺表,不能作深長的呼吸,甚至呼氣多而吸氣少的意)),死。原文299
二十五、少陰病,六七日,呼吸淺表(指呼吸淺表,不能作深長的呼吸,甚至呼氣多而吸氣少的意思),死。原文299
原文
【鄭論】 按息高而在陽明,未犯少陰,尚可不死。
【鄭論】 按呼吸淺表而在陽明,沒有侵犯少陰,還可以不致死。
原文
若在少陰,少陰乃根本之地,先天之真陽寄焉,真陽喜藏而不喜露,今見息高,是腎氣上奔,陰陽離絕,危亡轉瞬,故知其必死。又曰:陽明少陰從何分別乎?
若在少陰,少陰是根本之地,先天的真陽寄居於此,真陽喜歡隱藏而不喜歡暴露,如今見到呼吸淺表,是腎氣向上奔越,陰陽離絕,危亡在轉瞬之間,所以知道必定死亡。又說:陽明與少陰如何區別呢?
原文
陽明者,胃脈鼓指,而尺脈沉細,口熱氣粗,多係有餘;若少陰者,尺大而空,或弦勁鼓指,爪、甲、唇、舌青黑,遺尿等形,多係純陰無陽,故知之也。更有新久之不同,病形之迥異為別。
陽明病,胃脈鼓指,而尺脈沉細,口中熱、氣息粗,多屬於有餘;若是少陰病,尺脈大而空,或弦勁鼓指,爪甲、嘴唇、舌頭青黑,遺尿等形狀,多屬於純陰無陽,所以能知道。更有新病久病的不同,病形的迥異作為區別。
原文
【闡釋】 息高有陽明少陰之別,陽明多係有餘之證,少陰則為純陰無陽。
【闡釋】 呼吸淺表有陽明與少陰的區別,陽明多屬於有餘的證候,少陰則是純陰無陽。
原文
少陰病而見息高,此腎氣下絕,肺氣上脫,為上下離絕之象,故知其必死。
少陰病而見到呼吸淺表,這是腎氣下絕,肺氣上脫,為上下離絕的現象,所以知道必定死亡。
原文
若能於六七日之前,見微知機,用大劑通脈四逆湯加收固腎氣藥品治之,或可免於死亡。
如果能在六七日之前,見微知機,用大劑通脈四逆湯加入收固腎氣的藥品治療,或許可以免於死亡。
至於鄭氏所解釋的陽明、少陰呼吸淺表的區分,則可以指導臨床辨證。
原文
二十六、少陰病、脈微、細、沉,但欲臥,汗出不煩,自欲吐,至五六日,自利,復煩躁不得臥寐者,死。原文300
二十六、少陰病,脈微、細、沉,只想躺臥,汗出而不煩,自己想吐,到五六日,自行下利,又煩躁不能臥寐,死。原文300
原文
【鄭論】 按欲臥而轉至不得臥,陰陽不交甚已,又加以煩躁自利,安得不死?
【鄭論】 按想躺臥而轉變到不能躺臥,陰陽不交已經很嚴重了,又加上煩躁、自利,怎能不死?
原文
【闡釋】 脈微、細、沉,但欲臥,是少陰本證。汗出不煩是陽氣外亡,自欲吐為陰邪上逆。
【闡釋】 脈微、細、沉,只想躺臥,是少陰的本證。汗出而不煩是陽氣外亡,自己想吐是陰邪上逆。
大概到此尚未成為死證,應當趕快用四逆湯、白通湯回陽來救治。
原文
若失此不治,至五六日,如鄭氏所釋:「陰陽不交甚已,又加以煩躁自利,安得不死?」此即陽虛已脫,陰盛轉加,陰陽離絕而死矣。
如果錯失此時不治療,到五六日,如鄭氏所解釋:「陰陽不交已經很嚴重了,又加上煩躁、自利,怎能不死?」這就是陽氣虛弱已經脫離,陰氣盛實轉而加重,陰陽離絕而死亡了。
原文
二十七、少陰負趺陽者((脈小於趺陽脈。少陰即太谿脈,趺陽即衝陽脈。少陰負趺陽,謂太谿脈小於趺陽脈)),為順也。原文362後段
二十七、少陰脈小於趺陽脈(脈小於趺陽脈。少陰即太谿脈,趺陽即衝陽脈。少陰負趺陽,是說太谿脈小於趺陽脈),為順。原文362後段
原文
【鄭論】 按少陰為水臟,趺陽為土臟,今少陰負趺陽者,土足以制水,水即汜溢,得土以拌之,水有所歸,不至橫流為災,故為順也。
【鄭論】 按少陰是水臟,趺陽是土臟,如今少陰脈小於趺陽脈,土足以制水,水即使泛溢,得到土來拌合,水有所歸宿,不至於橫流成災,所以為順。
原文
【闡釋】 少陰為腎經,屬水,其脈在太谿穴;趺陽為胃經,屬土,其脈在衝陽穴;少陰負趺陽,則脾胃的穀氣猶盛,其病雖危,而正氣仍可奮起抗邪,所以為順,亦即其病可以轉危為安。
【闡釋】 少陰是腎經,屬水,其脈在太谿穴;趺陽是胃經,屬土,其脈在衝陽穴;少陰脈小於趺陽脈,則脾胃的穀氣仍然旺盛,其病雖然危險,而正氣仍可奮起抗邪,所以為順,也就是其病可以轉危為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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