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恆論

太陽中篇

太陽中篇(3)

太陽中篇30
原文
【鄭論】 按太陽傷寒,既稱發汗已,想是外邪已去。
白話
【鄭論】 根據鄭欽安的論述,太陽傷寒病,既然說已經發汗,想是外邪已經去除。
原文
又見其脈浮數,煩渴,必是外邪已去,而內熱未解,故其脈浮數尚見。
白話
再者見到脈象浮數,心煩口渴,必定是外邪已去,但內熱尚未解除,所以脈象浮數仍然出現。
原文
至於煩渴者,熱傷津液也,理應清解其熱,熱去則煩渴自解,脈數便平,何得即以五苓散主之?
白話
至於心煩口渴,是熱邪損傷津液所致,按理應該清熱解熱,熱邪除去則心煩口渴自然解除,脈數也就平復,何以立即用五苓散來主治呢?
原文
凡用五苓散,必要太陽邪已入腑,口渴而小便不利,原文只據一煩渴,脈數,學者每多不識。
白話
凡是使用五苓散,必須是太陽之邪已經傳入膀胱腑,口渴且小便不暢利,原文只根據一個心煩口渴、脈數,學者往往多不了解。
原文
煩渴二字,亦有飲冷、飲熱之分,不可不察(頂批)
白話
「煩渴」二字,也有喜飲冷水、喜飲熱水的分別,不可不仔細辨別(頂批)
原文
【闡釋】 此條鄭氏指出用五苓散之不當。凡用五苓散,必要太陽邪已入腑,口渴而小便不利,原文只據一煩渴,脈數,其不當明甚。
白話
【闡釋】 本條鄭氏指出使用五苓散的不當之處。凡是使用五苓散,必須是太陽之邪已經傳入膀胱腑,口渴且小便不暢利,原文只根據一個心煩口渴、脈數,其不當之處很明顯。
原文
十、傷寒汗出而渴者((此處之口渴,不是陽明裏證的口渴,是水氣停在下焦,津液不能上布之口渴。)),五苓散主之;不渴者,茯苓甘草湯主之。原文73
白話
十、傷寒病出汗而口渴的(此處的口渴,不是陽明裏證的口渴,是水氣停滯在下焦,津液不能向上輸布所致的口渴),用五苓散主治;不口渴的,用茯苓甘草湯主治。(原文73)
原文
【鄭論】 按汗出而渴,是太陽寒水從毛竅而出,不能滋潤腸胃,故見口渴,以五苓散主之,乃使太陽寒水之氣,不從外出,而仍從內出,則汗渴便止。
白話
【鄭論】 鄭氏論述:汗出而口渴,是太陽寒水之氣從毛孔外出,不能滋潤腸胃,所以出現口渴,用五苓散主治,乃是使太陽寒水之氣不從體表外出,而仍從體內正常運行,那麼汗出、口渴便會停止。
原文
然有不渴者,是津液未大傷,胃中尚可支持,雖見汗出,以茯苓甘草湯主之,亦是化氣行水之妙。
白話
然而有不口渴的,是津液沒有大傷,胃中尚能支持,雖然見汗出,用茯苓甘草湯主治,也是化氣行水的妙法。
原文
此條據余所見,當時汗出而渴,小便不利者,以五苓散主之;汗出不渴,小便不利者,以茯苓甘草湯主之。加此四字,後學更易於明白了然。
白話
根據我所見,本條如果汗出而口渴,小便不利的,用五苓散主治;汗出不口渴,小便不利的,用茯苓甘草湯主治。加上「小便不利」這四個字,後學更容易明白清楚。
原文
再按汗出而渴,在陽明㈠有白虎之方;汗出而不渴,在少陰有亡陽之概,學者宜知。大渴飲冷(頂批)。
白話
再按:汗出而口渴,在陽明病有用白虎湯的方劑;汗出而不口渴,在少陰病有亡陽的表現,學者應當知道。大渴飲冷(頂批)。
原文
【闡釋】 此條為茯苓甘草湯證與五苓散證之辨證要點,只在渴與不渴之間,則其他證狀,如脈浮數,小便不利,微熱等情況,亦必大致相同。
白話
【闡釋】 本條是茯苓甘草湯證與五苓散證的辨證要點,只在口渴與不口渴之間,則其他證狀,如脈浮數、小便不利、微熱等情況,也必定大致相同。
原文
鄭氏釋為加小便不利四字,更加明白了然,是正確的。
白話
鄭氏解釋為加上「小便不利」四字,更加明白清楚,是正確的。
原文
兩證的主要區別是:一則水蓄於下,口渴而小便不利;一則水停於中,口不渴而小便不利。
白話
兩證的主要區別是:一是水蓄積在下焦,口渴而小便不利;一是水停在中焦,口不渴而小便不利。
原文
證情雖有異,但總的原因都屬停飲蓄水為患,所以都治以溫陽化水,不過一則重在溫化膀胱,以利小便,一則重在溫化胃陽而通利三焦,以蠲水飲,所以主治方劑各別。茯苓甘草湯方(校補)
白話
病情雖然有差異,但總的原因都屬於停飲蓄水為患,所以都治以溫陽化水,不過一則重在溫化膀胱,以利小便,一則重在溫化胃陽而通利三焦,以消除水飲,所以主治方劑各不相同。茯苓甘草湯方(校補)
原文
茯苓四兩 桂枝二兩(去皮) 甘草一兩(炙) 生薑三兩(切)
白話
茯苓四兩、桂枝二兩(去皮)、甘草一兩(炙)、生薑三兩(切)
原文
上四味,以水四升,煮取二升,去滓,分溫三服。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白話
以上四味藥,用水四升,煮取二升,去掉藥渣,分三次溫服。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原文
本方治汗出不渴,其蓄水比五苓散為輕,因而去掉主要的利水藥,僅用茯苓之淡滲,加重桂枝溫陽,生薑溫胃,甘草和中,四味配伍,溫胃散水之功最佳,為治水氣停中焦,不煩不渴,心下悸而四肢厥逆的有效良方。
白話
本方治療汗出而不口渴,其蓄水的情況比五苓散證為輕,因而去掉主要的利水藥,僅用茯苓的淡滲,加重桂枝以溫陽,生薑以溫胃,甘草以和中,四味配伍,溫胃散水的功效最佳,是治療水氣停滯中焦,不煩不渴,心下悸而四肢厥逆的有效良方。
原文
十一、脈浮緊者,法當身疼痛,宜以汗解之。
白話
十一、脈象浮緊的,按理應當身體疼痛,適宜用汗法來解除。
原文
假令尺中遲者((尺中的脈搏現遲而澀的現象,所謂「呼吸三至,來去極遲」。遲就是脈搏至數減少。但這裏的遲,是對緊而言。)),不可發汗,〔何以知之?然②,以營氣不足,血少故也。〕原文50
白話
假使尺部脈搏遲的(尺部的脈搏呈現遲而澀的現象,所謂「呼吸三至,來去極遲」。遲就是脈搏至數減少。但這裡的遲,是相對於緊而言的),不可發汗,〔何以知道呢?因為營氣不足,血少的緣故。〕(原文50)
原文
十二、〔脈浮數者,法當汗出而愈,若下之,身重心悸者,不可發汗〕,當自汗出乃解。
白話
十二、〔脈象浮數的,按理應當汗出而愈,如果用了瀉下法,出現身體沉重、心悸的,不可再發汗〕,應當等待自然汗出而解除。
原文
所以然者,尺中脈微,此裏虛,須((等待的意思))表裏實,津液自和,便自汗出愈。原文49
白話
其所以如此,是因為尺部脈搏微弱,這是裏虛,須等待表裏正氣充實,津液自然調和,就會自然汗出而愈。(原文49)
原文
【鄭論】 條內指一脈浮緊,身痛之人,法本當汗,假令尺中虛者,不可發汗,是言其陰分本虛,發之深恐亡陽,明是教人留意於發汗之間耳。即有他證,亦俟其津液自和,自汗出愈。蓋慎之深,防之密矣。
白話
【鄭論】 條文中指出脈象浮緊、身體疼痛的人,按理原本應當發汗,假使尺部脈搏虛弱的,不可發汗,這是說其陰分本來虛弱,發汗恐怕會導致亡陽,明顯是教導人們在發汗時要留意罷了。即使有其他證候,也等待其津液自然調和,自然汗出而愈。真是謹慎深切、防備周密啊。
原文
【闡釋】 按此二條,鄭氏合併來加以注釋,原文錯落較多,其按亦不全面。
白話
【闡釋】 按語:這兩條,鄭氏合併起來加以注釋,原文脫落錯亂較多,其按語也不全面。
原文
茲據《傷寒論》校補其錯落文字,分列兩條之釋文。
白話
現根據《傷寒論》校補其脫落錯亂的文字,分列兩條的釋文。
原文
脈浮緊,身疼痛,此傷寒之脈證,宜麻黃湯以汗之者也,然尺中脈遲,此營氣不足,而不可發汗之虛證也。
白話
脈浮緊,身體疼痛,這是傷寒的脈證,宜用麻黃湯來發汗,然而尺部脈搏遲,這是營氣不足,而不可發汗的虛證。
原文
至12條表證誤下後,見身重、心悸、尺脈微的,不能再用發汗,可俟其自汗出而愈。
白話
至於第12條表證誤用瀉下後,出現身重、心悸、尺脈微的,不能再用發汗,可以等待其自然汗出而愈。
原文
但亦可以酌用小建中湯一類方劑,溫養裏氣,使表裏正氣早復,氣血充沛,則津液自和,便能汗出而愈。十三、咽喉乾燥者,不可發汗。原文83
白話
但也可以酌情使用小建中湯一類方劑,溫養裏氣,使表裏正氣早日恢復,氣血充沛,則津液自然調和,便能汗出而愈。十三、咽喉乾燥的人,不可發汗。(原文83)
原文
【鄭論】 凡咽喉乾燥之人,津液已傷,豈可再行發汗,以重奪其液乎?
白話
【鄭論】 凡是咽喉乾燥的人,津液已經受傷,怎麼可以再去發汗,以加重奪取其津液呢?
原文
余謂咽喉乾燥之人,有因下元坎中真氣衰微,不能啟真水上升而致者,法宜扶陽;有因邪火灼其津液而致者,法宜清潤;有因寒水逆於中,阻其胃中升騰之氣而致者,法宜行水。學者留心察之,若此等證,皆非發汗所能了
白話
我認為咽喉乾燥的人,有因為下元腎中真氣衰微,不能引動真水上升而導致的,治法宜扶助陽氣;有因為邪火灼傷其津液而導致的,治法宜清熱潤燥;有因為寒水逆亂於中焦,阻礙胃中升騰之氣而導致的,治法宜行水。學者要留心觀察,像這些證候,都不是發汗所能解決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