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【闡釋】 太陽隨經瘀熱在裏,深入下焦,與血搏結而成蓄血之證,實屬瘀熱在腑,自應以行血之品,從腑分以逐之。
【闡釋】 太陽隨經瘀熱在裏,深入下焦,與血搏結而成蓄血之證,實屬瘀熱在腑,自應以行血之品,從腑分以逐之。
原文
鄭氏曰:「此方可為女科乾血癆對症之方也。」所謂乾血癆者,多見於婦女。
鄭氏曰:「此方可為女科乾血癆對症之方也。」所謂乾血癆者,多見於婦女。
原文
因五勞所傷,虛火久蒸,乾血內結,瘀滯不通,久則瘀血不去,新血難生,津血不能外榮。
因五勞所傷,虛火久蒸,乾血內結,瘀滯不通,久則瘀血不去,新血難生,津血不能外榮。
原文
症見經閉不行,身體羸瘦,不思飲食,骨蒸潮熱,肌膚甲錯,面目黯黑等。
症見經閉不行,身體羸瘦,不思飲食,骨蒸潮熱,肌膚甲錯,面目黯黑等。
原文
繼而鄭氏又言:「此方施於果係腑分有瘀血則宜,蓄血則謬,乾血則宜,血枯則謬」。確屬經驗有得之言,殊堪寶貴。抵當湯方(校補)
繼而鄭氏又言:「此方施於果係腑分有瘀血則宜,蓄血則謬,乾血則宜,血枯則謬」。確屬經驗有得之言,殊堪寶貴。抵當湯方(校補)
原文
水蛭三十條(熬) 虻蟲三十個(去翅足熬) 桃仁二十個(去皮尖) 大黃三兩(酒洗)
水蛭三十條(熬) 虻蟲三十個(去翅足熬) 桃仁二十個(去皮尖) 大黃三兩(酒洗)
原文
上四味,以水五升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一升,不下更服。
上四味,以水五升,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一升,不下更服。
原文
代抵當湯桃仁 歸尾 生地 肉桂 大黃 芒硝 穿山甲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代抵當湯桃仁 歸尾 生地 肉桂 大黃 芒硝 穿山甲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原文
本方為行瘀逐血的峻劑,藥力猛於桃核承氣湯,方中除大黃桃仁外,更有水蛭、虻蟲,水蛭即螞蝗,虻蟲是牛馬身上之蠅也。二味食血去瘀之力,可以直入血絡。
本方為行瘀逐血的峻劑,藥力猛於桃核承氣湯,方中除大黃桃仁外,更有水蛭、虻蟲,水蛭即螞蝗,虻蟲是牛馬身上之蠅也。二味食血去瘀之力,可以直入血絡。
原文
惟水蛭、虻蟲二藥,人所罕用,王肯堂《證治準繩》中,訂代抵當湯(丸):桃仁、生地、歸尾,潤以通之;肉桂熱以動之;大黃、芒硝以推蕩之;穿山甲引之以達瘀所也。
惟水蛭、虻蟲二藥,人所罕用,王肯堂《證治準繩》中,訂代抵當湯(丸):桃仁、生地、歸尾,潤以通之;肉桂熱以動之;大黃、芒硝以推蕩之;穿山甲引之以達瘀所也。
原文
代抵當湯常用於熱與瘀血結於下焦有症瘕積聚者,以及婦人經水閉滯者,對肝脾腫大等有一定療效。
代抵當湯常用於熱與瘀血結於下焦有症瘕積聚者,以及婦人經水閉滯者,對肝脾腫大等有一定療效。
原文
四十、太陽病身黃,脈沉結,少腹鞕,小便不利者,為無血也。
四十、太陽病身黃,脈沉結,少腹鞕,小便不利者,為無血也。
原文
小便自利,其人如狂者,血證諦((審也,證據確實的意思。))也,抵當湯主之。原文125
小便自利,其人如狂者,血證諦((審也,證據確實的意思。))也,抵當湯主之。原文125
原文
【鄭論】 按此條只以小便之利與不利,判血之有無也。
【鄭論】 按此條只以小便之利與不利,判血之有無也。
原文
其人少腹滿而小便不利者,是蓄尿而非蓄血也;若少腹滿而小便利,其人如狂者,蓄血之驗也。
其人少腹滿而小便不利者,是蓄尿而非蓄血也;若少腹滿而小便利,其人如狂者,蓄血之驗也。
原文
苟其人不狂,小便利而腹滿,別無所苦,則又當以寒結熱結下焦處之,分別施治,庶可言活人也。
苟其人不狂,小便利而腹滿,別無所苦,則又當以寒結熱結下焦處之,分別施治,庶可言活人也。
原文
【闡釋】 本條承上條辨蓄血與蓄水證。若其人少腹滿而小便不利,是太陽腑證中之蓄尿證,治以五苓倍桂。
【闡釋】 本條承上條辨蓄血與蓄水證。若其人少腹滿而小便不利,是太陽腑證中之蓄尿證,治以五苓倍桂。
原文
若少腹滿而小便利,其人如狂,此非膀胱蓄水,是蓄血也,所以仍用抵當湯破瘀逐血。
若少腹滿而小便利,其人如狂,此非膀胱蓄水,是蓄血也,所以仍用抵當湯破瘀逐血。
原文
鄭氏曰:「苟其人不狂,小便利而腹滿,別無所苦,則下焦又有寒結熱結之分。」筆者認為寒結治以苓桂朮甘湯加附片、白蔻、砂仁;熱結可用黃連解毒湯加滑石、木通。
鄭氏曰:「苟其人不狂,小便利而腹滿,別無所苦,則下焦又有寒結熱結之分。」筆者認為寒結治以苓桂朮甘湯加附片、白蔻、砂仁;熱結可用黃連解毒湯加滑石、木通。
原文
四十一、太陽病,小便利者,以飲水多,必心下悸((指心下胃脘部築築而動。));小便少者,必苦裏急((小便欲下不能,小腹部有急迫的感覺。))也。原文127
四十一、太陽病,小便利者,以飲水多,必心下悸((指心下胃脘部築築而動。));小便少者,必苦裏急((小便欲下不能,小腹部有急迫的感覺。))也。原文127
原文
【鄭論】 按飲水多而小便亦多,此理之常。但既稱小便多,水以下行,又何致上逆淩心而為悸乎?
【鄭論】 按飲水多而小便亦多,此理之常。但既稱小便多,水以下行,又何致上逆淩心而為悸乎?
原文
必是小便少而水道不暢,上逆以淩心而為悸,與理方恰。小便不暢,裏必苦急,勢所必然。
必是小便少而水道不暢,上逆以淩心而為悸,與理方恰。小便不暢,裏必苦急,勢所必然。
原文
原文以飲水多,致心下悸,理亦不差,仍不若小便之多少處求之,更為恰切。或曰:太陽行身之背,水氣何得淩心?
原文以飲水多,致心下悸,理亦不差,仍不若小便之多少處求之,更為恰切。或曰:太陽行身之背,水氣何得淩心?
原文
【闡釋】 本條從小便之利與不利,以辨別水停的部位。
【闡釋】 本條從小便之利與不利,以辨別水停的部位。
原文
飲水多,小便利者,心下胃脘部築築而動,此水停中焦所致,可用茯苓甘草湯治療。
飲水多,小便利者,心下胃脘部築築而動,此水停中焦所致,可用茯苓甘草湯治療。
原文
飲水多,小便不利者,少腹急急迫,是水停下焦之故,可用豬苓湯治之。
飲水多,小便不利者,少腹急急迫,是水停下焦之故,可用豬苓湯治之。
原文
四十二、大下之後,復發汗,小便不利〔者〕,亡津液故也,勿治之;〔得〕小便利,必自愈。
四十二、大下之後,復發汗,小便不利〔者〕,亡津液故也,勿治之;〔得〕小便利,必自愈。
原文
凡病若((應作「或」字解。))發汗、若吐、若下、若亡((應作「喪失」解))血、亡津液,陰陽自和者,必自愈。原文59、58
凡病若((應作「或」字解。))發汗、若吐、若下、若亡((應作「喪失」解))血、亡津液,陰陽自和者,必自愈。原文59、58
原文
【鄭論】 據所言汗、吐、下,以致亡血,亡津液,只要其人無甚大苦,可以勿藥,俟正氣來復,必自愈。
【鄭論】 據所言汗、吐、下,以致亡血,亡津液,只要其人無甚大苦,可以勿藥,俟正氣來復,必自愈。
原文
【闡釋】 此條在《傷寒論》中為兩條。「大下之後,……必自愈。」按此節乃下後復汗,俟其自愈之證也。「勿治之」三字,諸家皆謂不可用利藥。
【闡釋】 此條在《傷寒論》中為兩條。「大下之後,……必自愈。」按此節乃下後復汗,俟其自愈之證也。「勿治之」三字,諸家皆謂不可用利藥。
原文
惟大下之「大」字,均未注明,所謂大下者,即用大承氣法是也。
惟大下之「大」字,均未注明,所謂大下者,即用大承氣法是也。
原文
蓋大承氣直瀉君相二火,既傷津液中之陽,復發汗又傷津液中之陰,此小便所以不利也,亦必待其陰陽自和,斯小便得利,而自愈矣,「凡病若發汗,……必自愈」。按此節乃諸治後自愈之總綱也。
蓋大承氣直瀉君相二火,既傷津液中之陽,復發汗又傷津液中之陰,此小便所以不利也,亦必待其陰陽自和,斯小便得利,而自愈矣,「凡病若發汗,……必自愈」。按此節乃諸治後自愈之總綱也。
原文
陰陽自和者,即不能再用汗、吐、下之法,但當調其陰陽,則未盡之邪,從外解者,必自汗而解;從上解者,必自吐而解;從下解者,必自利而解。此即陰陽和,必自愈之真諦也。
陰陽自和者,即不能再用汗、吐、下之法,但當調其陰陽,則未盡之邪,從外解者,必自汗而解;從上解者,必自吐而解;從下解者,必自利而解。此即陰陽和,必自愈之真諦也。
原文
誠如鄭氏所言;「教人不可妄用藥、誤用藥、恐生他變也。」
誠如鄭氏所言;「教人不可妄用藥、誤用藥、恐生他變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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