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上七味,以水七升,微火煮取三升,去滓,溫服一升,復取微似汗。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以上七味藥,用水七升,用小火煮到剩三升,去掉藥渣,溫服一升,然後讓病人微微出汗。
原文
本方由桂枝湯加厚朴、杏仁組成。桂枝湯以和榮衛解表邪,厚朴寬中下氣消痰,杏仁宣肺降氣平喘。適用於原有咳喘而又因感冒新邪者。
這個藥方是由桂枝湯加上厚朴、杏仁所組成。桂枝湯是用來調和營衛、解除體表的病邪;厚朴能寬暢中焦、使氣下行、消除痰飲;杏仁能宣通肺氣、使氣下降、平定氣喘。這個藥方適用於原本就有咳嗽氣喘,又因為感冒了新病邪的人。
原文
但其見證,必具桂枝湯證如頭痛、發熱、惡風、脈浮等,兼有喘息者,方為適宜。
但是,在使用這個藥方時,病人必須表現出桂枝湯的症狀,例如頭痛、發燒、怕風、脈象浮等,同時又兼有氣喘的現象,這樣才適合使用。
原文
三十七、太陽病,下之,其脈促,不結胸者,此為欲解也。
第三十七條:太陽病,如果使用了瀉下的治法,病人脈象呈現急促,但沒有形成結胸的現象,這表示疾病即將痊癒。
原文
脈浮者,必結胸(也);脈緊者,必咽痛;脈弦者,必兩脅拘急;脈細數者,頭痛未止;脈沉緊者,必欲嘔;脈沉滑者,(必)協熱利;脈浮滑者,必下血。原文140
脈象浮的,必定會形成結胸;脈象緊的,必定會咽喉疼痛;脈象弦的,必定會兩側脅肋部位感到拘攣緊張;脈象細數的,頭痛還沒有停止;脈象沉緊的,必定會想要嘔吐;脈象沉滑的,必定會伴隨熱象而下利;脈象浮滑的,必定會大便出血。
原文
【鄭論】 按既經下後,邪從下趨,裏氣既通,則表氣宜暢,病亦立解。
【鄭欽安論述】 我認為,既然已經使用了瀉下的治法,病邪便會順著下焦排出,體內之氣既已通暢,體表的氣機也應該隨之舒暢,疾病也就能立刻解除。
原文
原文以脈促不結胸為欲解,意者不結胸為內無邪滯,脈促為邪欲外出,亦近理之論。通條又何必舉某脈必現某病耶?
原文用「脈促」和「不結胸」來判斷疾病將要痊癒,意思是說,不結胸表示體內沒有病邪停滯,脈促表示病邪想要向外排出,這也是接近道理的論述。但整條條文又何必舉例說某種脈象必定會出現某種疾病呢?
原文
夫脈之變化無窮,現證亦多不測,學者亦不必執脈以求病,總在臨時隨機應變為是。
脈象的變化是無窮盡的,表現出來的症狀也多難以預測,學習醫術的人不必固執地只憑脈象來斷定疾病,總之在臨證時要能夠隨機應變才是正確的。
原文
【闡釋】 太陽病,用下法治療,是屬誤治,但太陽病下之後,其脈促,又不結胸,此裏和而不受邪,則太陽表氣不因誤下而陷,反欲上衝,此邪在表,為欲解也。
【闡釋】 太陽病使用瀉下的方法治療,這是屬於誤治。但是太陽病被瀉下之後,病人的脈象呈現急促,又沒有形成結胸,這表示體內之氣調和,沒有被病邪侵犯,那麼太陽經的體表之氣並沒有因為誤下而內陷,反而想要向上衝,這表示病邪還在體表,是疾病將要痊癒的現象。
原文
全條又通過脈診來斷病,而不結合望、聞、問三法以論病,是不恰當的。
整條條文又只透過脈診來診斷疾病,卻沒有結合望診、聞診、問診這三種方法來討論病情,這是不恰當的。
原文
故鄭氏曰:「夫脈之變化無窮,現證亦多不測,學者不必執脈以求病。總在臨時隨機應變為是。」斯為得矣。
所以鄭欽安先生說:「脈象的變化無窮無盡,表現出來的症狀也多難以預測,學習醫術的人不必固執地只憑脈象來求取疾病。總之在臨證時要能夠隨機應變才是正確的。」這樣說是對的。
原文
三十八、太陽病不解,熱結膀胱,其人如狂((是狂而不甚,較發狂為輕。)),血自下,下者愈。其外不解者,尚未可攻,當先解〔其〕外,外解已,但少腹((臍以下腹部稱少腹,亦稱小腹。一說臍以下稱小腹臍兩旁稱少腹。))(結急)〔急結〕者,乃可攻之,宜桃核承氣湯。原文106
第三十八條:太陽病沒有解除,邪熱結聚在膀胱部位,病人呈現像發狂但又不太嚴重的狀態(意思是狂躁但不像真正的發狂那麼厲害),如果瘀血能自行從大便排出,那麼瘀血排出後病就會痊癒。如果體表的症狀還沒有解除,就不能夠用攻下的方法,應當先解除體表的病邪。體表的病邪解除之後,只有小腹部感覺緊急結硬,才可以攻下,適合用桃核承氣湯。
原文
【鄭論】 按太陽蓄血,其人如狂,理應化氣從小便以逐瘀,此既已趨大腸,血自下,故斷其必自愈。但外邪未解者不可攻,恐攻而邪下陷也。
【鄭欽安論述】 我認為,太陽病蓄血的證候,病人呈現出類似發狂的狀態,按理應該要化氣行水,讓瘀血從小便排出。但這裡既然已經趨向大腸,血液自然能從大便排出,所以斷定它必然會自行痊癒。但是體表的病邪還沒有解除的,就不能用攻下法,恐怕攻下會使病邪內陷。
原文
外邪既已解,而獨見少腹急結者,是瘀尚未盡也,故可以逐瘀攻下之法施之,方不致誤。
體表的病邪既然已經解除,卻唯獨出現小腹急結的現象,這是瘀血還沒有完全清除的緣故,所以可以用驅逐瘀血、攻下的方法來治療,這樣才不至於出錯。
原文
鄙意以桃仁承氣湯,乃陽明下血之方,而用之於太陽,似非正法,理當分別處究,血從大便則宜,血從小便則謬,學者宜細心求之,庶不誤人。
我個人的看法是,桃核承氣湯是治療陽明病導致的下血(大便出血)的藥方,現在卻用在太陽病上,似乎不是正統的治法。按理應當分別情況來處理:如果瘀血是從大便排出,用這個藥方就適合;如果是從小便排出,用這個藥方就是錯的。學習醫術的人應該要細心探究這個道理,才不至於貽誤病人。
原文
【闡釋】 太陽病表病不解,邪熱與瘀血互結在下焦少腹部位,以致造成蓄血的證候。
【闡釋】 太陽病的表證沒有解除,體表的邪熱與體內的瘀血互相結聚在下焦的小腹部位,因而造成蓄血的證候。
原文
一是血結較淺,血被熱邪所迫,其所蓄之血,方能夠自下,邪熱亦可隨瘀血下趨而解除;一是病情較重,邪熱與瘀血相結不解,血不能自下,勢非用攻下藥不可。
一種是血結比較輕淺,血液被熱邪所逼迫,它所蓄積的瘀血才能夠自行排出,邪熱也可以隨著瘀血向下排出而解除;另一種是病情比較嚴重,邪熱與瘀血互相凝結無法化解,瘀血不能自行排出,勢必非得使用攻下藥不可。
原文
但表證沒有解除的,就不可先攻下,因為表裏同病,裏證實的當先解表,是傷寒治法的定例。
但是,如果體表的證候還沒有解除,就不能夠先使用攻下法,因為表證和裡證同時存在時,對於裡證屬實的情況,應該先解除表證,這是《傷寒論》治療法則的既定原則。
原文
解表可用桂枝湯;然後才針對裏熱證,處以桃核承氣湯。膀胱腑之衛為氣分,營為血分。
解除表證可以用桂枝湯;然後再針對裡熱的證候,開立桃核承氣湯。膀胱這個腑,它的衛分屬於氣分,營分屬於血分。
原文
熱入而犯氣分,氣化不行,熱與水結者,謂之犯衛分之裏,五苓散證也。
邪熱侵入而侵犯氣分,導致氣化功能失常,邪熱與水飲互相凝結的,這叫做侵犯衛分的裡證,是五苓散的證候。
原文
熱入而犯血分,血蓄不行,熱與血結者,謂之犯營分之裏,桃核承氣湯證也。
邪熱侵入而侵犯血分,導致血液蓄積無法運行,邪熱與瘀血互相凝結的,這叫做侵犯營分的裡證,是桃核承氣湯的證候。
原文
二方皆治犯本之劑,而一從前利,一從後攻,水與血主治,各不同也。
這兩個藥方都是治療侵犯本腑(膀胱)的方劑,但是一個是從前陰(小便)來疏利,一個是從後陰(大便)來攻下,一個主治水,一個主治血,各自的治療方向是不同的。
原文
故鄭氏說:「血從大便則宜,小便則謬。」可謂洞悉竅要。桃核承氣湯方(校補)
所以鄭欽安先生說:「瘀血從大便排出就適合(用桃核承氣湯),從小便排出就是錯的。」可以說是透徹了解了其中的關鍵要點。桃核承氣湯方(校補)
原文
桃仁五十個(去皮尖) 大黃四兩 桂枝二兩(去皮) 甘草二兩(炙) 芒硝二兩
桃仁五十個(去皮尖),大黃四兩,桂枝二兩(去皮),甘草二兩(炙),芒硝二兩。
原文
上五味,以水七升,煮取二升半,去滓,內芒硝,更上火微沸,下火,先食溫服五合,日三服,當微利。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以上五味藥,用水七升,煮到剩二升半,去掉藥渣,加入芒硝,再放到火上稍微煮到沸騰,然後離火,在飯前溫服五合,每天服用三次,服藥後應該會輕微地腹瀉。
原文
本方為調胃承氣湯加桃仁、桂枝,為破瘀逐血之劑。
這個藥方是調胃承氣湯加上桃仁、桂枝,是破除瘀血、驅逐血液凝滯的方劑。
原文
大黃之苦寒,蕩實除熱為君,芒硝之鹹寒,入血軟堅為臣;桂枝之辛溫,桃仁之辛潤,擅逐血散邪之長為使;甘草之甘,緩諸藥之勢,俾去邪而不傷正為佐也。
大黃味苦性寒,能蕩滌實邪、清除熱邪,作為君藥;芒硝味鹹性寒,能入血分、軟化堅結,作為臣藥;桂枝味辛性溫,桃仁味辛性潤,擅長驅逐瘀血、散除病邪,作為使藥;甘草味甘,能緩和其他藥物的藥性,使藥力能祛除病邪而不損傷正氣,作為佐藥。
原文
除治少腹急結,其人如狂,小便自利的下焦蓄血證外,筆者推廣以治陽虛體質的婦女月經不調,先期作痛者有良效。
除了治療小腹急結、病人像發狂但不太嚴重、小便通暢的下焦蓄血證之外,筆者還推廣用它來治療陽虛體質婦女的月經不調,特別是月經提前來潮且伴隨疼痛的,有很好的效果。
原文
近代用之不僅可治瘀血,也能治出血;不僅治下部之瘀血出血,也能治上部之瘀血出血。
近代使用這個藥方,不僅可以治療瘀血,也能治療出血;不僅可以治療下部的瘀血和出血,也能治療上部的瘀血和出血。
原文
三十九、太陽病六七日,表證仍在,脈微而沉,反不結胸,其人發狂者,以熱在下焦,少腹當鞕滿,小便自利者,下血乃愈。
第三十九條:太陽病經過六七天,體表的證候仍然存在,脈象微弱而沉伏,反而沒有形成結胸,病人出現發狂的現象,這是因為邪熱鬱積在下焦的緣故,小腹部應當會感到硬滿,如果小便通暢,那麼將瘀血排出體外就能痊癒。
原文
所以然者,以太陽隨經((瘀熱在裏:就是太陽本經邪熱,由表入裏,並未傳入他經,但蓄於下焦血分的意思。)),瘀熱在(表)〔裏〕故也,抵當湯主之。原文124
之所以會這樣,是因為太陽經的邪熱隨著經脈內傳,瘀熱積聚在體內(意思是太陽本經的邪熱,由體表進入體內,但沒有傳入其他經脈,只是蓄積在下焦血分),所以用抵當湯來主治。
原文
【鄭論】 按此條所現,實屬瘀熱在腑,理((原書為「裏」))應以行血之品,從腑分以逐之,方於經旨不錯,此以抵當湯治之,較前頗重一格,取一派食血之品以治之,俾瘀血去而腑分清,其病自愈。此方可為女科乾血癆對症之方也。
【鄭欽安論述】 我認為,這條條文所表現的症狀,確實屬於瘀熱在腑,按理應該用能運行血液的藥物,從腑的部分來驅逐瘀熱,這樣才符合醫經的宗旨。這裡用抵當湯來治療,比之前的方劑(桃核承氣湯)又更重了一級,選用了一類能蝕血的藥物來治療,使瘀血去除,腑氣得以分清,疾病自然痊癒。這個藥方可以作為婦科乾血癆的對證方劑。
原文
但此方施於果係腑分有瘀血則宜,蓄血則謬;乾血則宜,血枯則謬。總在醫家細心求之,否則方不可輕試也。
但是,這個藥方如果確實是用在腑的部分有瘀血的情況,就適合;如果是蓄血(血液停積),就不適合;用在乾血(血液乾涸凝結)的情況就適合;用在血枯(血液枯竭)的情況就不適合。總之,在於醫家要仔細地分辨清楚,否則這個藥方不可以輕易嘗試。
注意: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、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,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。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、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