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症寶筏

痙(合參)

痙(合參)(2)

痙(合參)36
原文
邵評:發汗太多,津液傷而不涵養筋脈,故致痙。此為液虧致痙,病由內虛所致。夫風病下之則痙,復發汗,必拘急。
白話
邵評:發汗太多,津液受傷而不能滋養筋脈,所以導致痙攣。這是津液虧虛導致的痙攣,病由內虛所致。風病若用下法則會痙攣,若再發汗,必定會導致拘急。
原文
邵評:風病應肝而主筋,妄下傷胃液,液不養筋而痙。復汗以耗其陰,陰液燥則拘急也。此條因妄汗下而傷陰致痙,亦內虛也。
白話
邵評:風病對應肝臟而主管筋脈,胡亂用下法會傷胃液,津液不能滋養筋脈而痙攣。再發汗耗傷陰液,陰液乾燥就會拘急。這一條因胡亂發汗、攻下而傷陰導致痙攣,也是內虛。
原文
瘡家雖身疼痛,不可發汗,汗出則痙。以上述《金鑑》法。
白話
瘡家雖有身體疼痛,不可發汗,汗出就會痙攣。以上是《金鑑》的方法。
原文
邵評:瘡家身痛,是營虛筋脈失養,故戒發汗。
白話
邵評:瘡家身體疼痛,是營血虛弱、筋脈失養,所以告誡不可發汗。
原文
汗之則津液越出,筋虛燥,亦攣急而為痙矣。此瘡家發痙,亦由液耗而內虛使然。
白話
發汗則津液外泄,筋脈虛弱乾燥,也會攣急而形成痙攣。這瘡家發生的痙攣,也是由於津液耗損和內虛所致。
原文
《經》云:諸暴強直,皆屬於風。其勢勇猛,故曰剛痙(以風寒屬剛痙)。又云:諸痙項強,皆屬於濕。其勢弱軟,故名柔痙(以風濕為柔痙)。
白話
《經》說:各種突然強直的症狀,都屬於風。其勢勇猛,所以叫做剛痙(以風寒屬於剛痙)。又說:各種痙攣頸項強直,都屬於濕。其勢弱軟,所以名叫柔痙(以風濕為柔痙)。
原文
柯韻伯以痙之屬風者,不因風而因熱;屬濕者,不因濕而因燥。
白話
柯韻伯認為痙攣屬風的,不是因為風而是因為熱;屬濕的,不是因為濕而是因為燥。
原文
雖似太鑿,然戒人不可以劫液之品治痙,實屬苦心。
白話
雖然似乎過於穿鑿,但是告誡人們不可用劫奪津液的藥物治療痙攣,實在是苦心。
原文
邵評:一由火熱內盛,熱極化風而成痙。一由濕熱挾風內灼,傷陰化燥而成痙。
白話
邵評:一是由於火熱內盛,熱極化風而形成痙攣。一是由於濕熱挾風內灼,傷陰化燥而形成痙攣。
原文
痙雖因於風濕外邪,其傷陰劫液之藥,總當慎用。
白話
痙攣雖然由於風濕外邪,但那些傷陰劫液的藥物,總應當謹慎使用。
原文
愚按:痓證即痙證也。其因有二:一屬風濕之邪合而為痙,即《內經》所云屬風、屬濕是也;一屬過表汗多,耗其津液而咸痙,即仲景所云發汗太多因致痙是也。分屬之,則治法須無悖謬。
白話
愚按:痓證就是痙證。其原因有兩個:一是屬於風濕之邪相合而形成痙攣,即《內經》所說的屬風、屬濕;一是屬於過度發表汗多,耗損其津液而形成痙攣,即仲景所說的發汗太多因而導致痙攣。區分歸類之後,治法就不可以違背謬誤。
原文
邵評:痙證有外邪、內傷虛實二因。若外著風濕之邪,入於筋脈而成痙者,此實證也,可用《金匱》諸方治之。
白話
邵評:痙證有外邪、內傷虛實兩種原因。如果外感風濕之邪,侵入筋脈而形成痙攣,這是實證,可用《金匱》諸方治療。
原文
若汗下誤施、產後亡血、津液傷耗、筋脈失養而痙者,此內傷虛證也,宜滋液熄風和絡治之。
白話
若發汗、攻下誤用、產後失血、津液傷耗、筋脈失養而痙攣,這是內傷虛證,宜滋養津液、熄風和絡來治療。
原文
如太陽未曾表汗而發痙(未曾表汗而津液未傷亦發痙者,此風濕外邪為病也),明系風濕之邪混擾於太陽,風濕相恃而不解(邪襲陽經),則濕熱交併(風濕合而化熱也),留滯經絡,營衛不和、津液不行、筋脈失所養而作也。
白話
如太陽經未曾發表出汗而發生痙攣(未曾發表出汗而津液未傷也發生痙攣,這是風濕外邪為病),明顯是風濕之邪混亂干擾於太陽經,風濕相互搏結而不解除(邪氣侵襲陽經),於是濕熱交結(風濕相合而化熱),留滯經絡,營衛不和、津液不行、筋脈失於滋養而發作。
原文
此是傷寒類證,非傷寒變證也(風濕內伏,津液凝滯不行,筋脈失於潤養而作痙也。因未經誤治,非傷寒之變證。病因風濕外邪與傷寒相類,故曰傷寒類證)。
白話
這是傷寒類證,不是傷寒變證(風濕內伏,津液凝滯不行,筋脈失於潤養而作痙。因為未經誤治,不是傷寒的變證。病因是風濕外邪,與傷寒相類似,所以叫做傷寒類證)。
原文
其症背反強、頭搖口噤、項強拘急、轉側艱難、身熱足冷(見症屬太陽陽明)。
白話
其症狀是背部反張、頭搖口噤、頸項強直拘急、翻身轉側困難、身體發熱、足部冰冷(所見症狀屬於太陽陽明)。
原文
當審其風濕甚者,則有汗(風為陽邪,與濕合則有汗)而為柔痙;風寒甚者,則無汗(寒為陰邪,雖有風亦無汗)而為剛痙。
白話
應當審察:如果風濕偏重,就有汗(風為陽邪,與濕相合則有汗)而成為柔痙;如果風寒偏重,就無汗(寒為陰邪,雖有風也無汗)而成為剛痙。
原文
《金匱》法以栝蔞桂枝湯(治風)治太陽柔痙,以葛根湯(風寒同治)治太陽剛痙,以大承氣湯(下其裡熱)治陽明劇證。
白話
《金匱》的方法用栝蔞桂枝湯(治風)治療太陽柔痙,用葛根湯(風寒同治)治療太陽剛痙,用大承氣湯(攻下裡熱)治療陽明劇證。
原文
《金鑑》法均以小續命湯(統治六經風證)為主治,剛痙去附子,柔痙去麻黃,表實去參附加二活(疏表),裡實去參附加硝黃(攻裡)。
白話
《金鑑》的方法都以小續命湯(統治六經風證)為主方治療,剛痙去附子,柔痙去麻黃,表實去人參、附子加羌活、獨活(疏散表邪),裡實去人參、附子加芒硝、大黃(攻下裡實)。
原文
邵評:風寒濕邪,留滯經絡,未經表汗而發痙,此是外邪表證,可用《金匱》諸方治之。
白話
邵評:風寒濕邪,留滯經絡,未經發表出汗而發生痙攣,這是外邪表證,可用《金匱》諸方治療。
原文
若傷寒過表汗多而成痙,乃是傷寒變證,治分兩途。
白話
如果傷寒過度發汗、汗出過多而形成痙攣,則是傷寒變證,治法分為兩種途徑。
原文
蓋汗多則血耗乾枯、筋無所養而痙作也,非濕非風,不得妄施前藥。
白話
因為汗多則血液耗損乾枯、筋脈無所滋養而痙攣發作,並非濕邪風邪,不可胡亂使用以前的方藥。
原文
故凡傷寒汗下後、癰疽潰膿後、婦人新產後,而見身體角弓反張、手足攣搐者,都是氣血大虧,液不榮筋所致。
白話
所以凡是傷寒發汗、攻下之後,癰疽潰破排膿之後,婦人剛生產之後,而見到身體角弓反張、手足抽搐的,都是氣血大虧,津液不能滋養筋脈所致。
原文
《治法匯》均以八珍湯加枸杞、川斷、鉤藤、桂枝主之,以養筋脈,不可純作風治。柯韻伯以復脈湯治痙,救陰液也。
白話
《治法匯》都用八珍湯加枸杞、川斷、鉤藤、桂枝為主方,來滋養筋脈,不可單純當作風證治療。柯韻伯用復脈湯治療痙攣,是為了救治陰液。
原文
邵評:過表汗多,陰液傷耗,筋脈失養而成痙,此是誤治後變證,並無風濕外邪,與上條之因邪致痙者有虛實之不同,故宜分途施治。上條邪實發痙,故用驅風散邪之方。
白話
邵評:過度發汗、汗出過多,陰液傷耗,筋脈失養而形成痙攣,這是誤治後的變證,並無風濕外邪,與上一條因外邪致痙者有虛實的不同,所以應當分開途徑治療。上一條是邪實發痙,所以用驅風散邪的方劑。
原文
此因誤治傷津血枯,而筋脈拘急,非風非濕,是為虛痙,治當滋液養營、熄風和絡為主,切忌驅風散邪之劑也。
白話
這一條因誤治而傷津血枯,筋脈拘急,非風非濕,這是虛痙,治療應當以滋養津液、養營血、熄風和絡為主,切忌用驅風散邪的藥物。
原文
若汗下後、潰瘍及新產後,三者皆傷陰耗血,血虛生風,筋失滋養,以致反張攣搐等症,是虛痙也,治用氣血兩調、和絡化風之法,乃陰虛致痙之正治也。
白話
至於發汗、攻下之後,潰瘍以及新產之後,三者都傷陰耗血,血虛生風,筋脈失於滋養,以至於出現反張、抽搐等症,這是虛痙,治療採用調和氣血、和絡化風的方法,這是陰虛致痙的正確治法。
原文
至於復脈救陰,陰回則虛風自熄,痙亦止矣。
白話
至於用復脈湯救治陰液,陰液恢復則虛風自然平息,痙攣也就停止了。
原文
此陰液虧乏、血不營筋而痙,是內傷虛痙,與上條外感實痙不同。滋液養正,治法最合。
白話
這是陰液虧乏、血液不能滋養筋脈而痙攣,是內傷虛痙,與上一條外感實痙不同。滋養津液、扶養正氣,治法最為契合。
原文
按:過汗表虛成痙,汗出不止者,桂枝湯加歸、耆、人參。產後血虛成痙,歸耆建中湯。
白話
按:過度發汗、表虛而成痙攣,汗出不止的,用桂枝湯加當歸、黃耆、人參。產後血虛而成痙攣,用歸耆建中湯。
原文
潰瘍去膿血過多,為風所襲成痙者,八珍湯加黃耆、掛枝、羌活、防風。
白話
潰瘍排膿血過多,被風邪侵襲而成痙攣的,用八珍湯加黃耆、掛枝、羌活、防風。
原文
邵評:此承上條汗後、潰瘍、新產三證而言。
白話
邵評:這是承接上一條汗後、潰瘍、新產三種證候而說的。
原文
過汗不止,則表虛液脫,陽不附陰而痙,養營固衛治之。產後血虛,血不營筋而痙,調營補氣治之。
白話
過度出汗不止,則表虛津液脫失,陽氣不能依附於陰而痙攣,用養營固衛法治療。產後血虛,血液不能滋養筋脈而痙攣,用調營補氣法治療。
原文
潰瘍之後,氣血兩傷,外風乘虛而入於經脈,則成痙,宜氣血兩補,略佐化風治之。此與上條,均誤治後變症而成虛痙。
白話
潰瘍之後,氣血兩傷,外風乘虛而入於經脈,就形成痙攣,宜氣血雙補,稍加化風藥治療。這與上一條都是誤治後變症而形成的虛痙。
原文
又評:《金匱》論痙病十二條,曰風、曰寒、曰熱、曰濕,皆是正傷寒之痙,與《千金方》所謂溫熱病入腎之痙及小兒癇熱盛之痙相去霄壤。其所用之藥,皆麻桂葛根。
白話
又評:《金匱》論述痙病十二條,說風、寒、熱、濕,都是正傷寒的痙證,與《千金方》所說的溫熱病入腎之痙以及小兒癇證熱盛之痙相差天壤之別。其所用的藥物,都是麻黃、桂枝、葛根。
原文
若溫熱暑疫之痙,亦誤以此等方治之,其害甚於操刃矣。
白話
如果溫熱暑疫引起的痙攣,也錯誤地用這類方劑治療,其危害比拿了刀子還厲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