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●兩目赤色,火證也,必兼舌燥口渴、六脈洪大有力(實熱證據)。
●兩眼發紅,是火證,必定伴隨舌頭乾燥、口渴、六脈洪大有力(這是實熱的證據)。
原文
宜犀角、連翹等清透之,陽毒三黃石膏湯表裡兼解之。
適宜用犀角、連翹等藥物來清熱透邪,用陽毒三黃石膏湯來表裡雙解。
原文
若目赤顴紅、六脈沉細、手足指冷者(虛火證據),此少陰虛火上冒,假熱真寒也(虛陽上浮,無根之火)。六脈洪大,按之無力者(著眼)亦是。
如果兩眼發紅、顴骨發紅、六脈沉細、手腳指尖冰冷(這是虛火的證據),這是少陰的虛火向上冒,是假熱真寒(虛陽上浮,是無根之火)。六脈洪大,但按下去無力的(這點要特別注意)也是這種情況。
原文
●兩目黃色,此濕熱內盛,欲發黃也,必兼小便不利(熱瘀證據在此)、腹滿口渴、脈沉數。輕則茵陳五苓散,重則茵陳大黃湯。
●兩眼發黃,這是濕熱內盛,即將發黃疸的徵兆,必定伴隨小便不順暢(熱瘀的證據在這裡)、腹部脹滿、口渴、脈象沉數。病情輕的用茵陳五苓散,病情重的用茵陳大黃湯。
原文
若目黃小便自利、大便黑(蓄血證據在此)、小腹硬滿而痛,屬蓄血,桃仁承氣湯下之。
如果眼睛發黃但小便通暢、大便呈黑色(蓄血的證據在這裡)、小腹硬滿而疼痛,屬於蓄血證,用桃仁承氣湯來攻下。
原文
若目黃身冷、口不渴、脈沉細,屬陰黃,茵陳理中湯。
如果眼睛發黃、身體冰冷、口不渴、脈象沉細,屬於陰黃證,用茵陳理中湯。
原文
邵評:熱瘀下焦與蓄血下焦,其辨在小便不利為熱瘀,小便自利是蓄血。●病人目眵多結者,肝膽火盛也,宜清之。
邵評:熱瘀在下焦與蓄血在下焦,它們的區別在於小便不順暢是熱瘀,小便通暢是蓄血。●病人眼屎多且結塊的,是肝膽火盛,適宜清熱。
原文
●病人目睛微定,暫時轉動者,痰也,宜加味導痰湯。痰去,目珠自然流動矣。●病人眼胞上下黑者,痰也。
●病人的眼珠微微凝滯,但暫時還能轉動的,是痰證,適宜用加味導痰湯。痰去除了,眼珠自然就會靈活轉動。●病人眼瞼上下發黑的,也是痰證。
原文
●病人目色清白寧靜者,多非火證,不可妄用寒涼。
●病人眼睛的顏色清澈、白色且安靜的,大多不是火證,不可隨意使用寒涼藥物。
●病人眼睛看不清人,如果是陽明實證還可以治療,如果是少陰虛證就很難治療。
原文
●凡目昏不知人,或戴眼上視,或目瞪直視,或眼胞陷下,皆屬死證。
●凡是眼睛昏花看不清人,或者眼球上翻、或者眼睛瞪直不動、或者眼瞼凹陷,都屬於死證。
原文
●傷寒必先觀兩目,目中不了了,尚為可治之候,直視則為不治之疾。故《經》云:視其目色以知病之存亡也。
●患傷寒病必須先觀察兩眼,如果眼睛看東西不清楚,還算是可以治療的徵兆,如果眼睛直視不動,就是不治之症。所以《醫經》說:觀察眼睛的顏色可以知道疾病的存亡。
●凡是病情危急時,必須觀察兩眼。眼珠不靈活的,是熱邪蒸灼腦系所致。
原文
蓋腦為髓海,髓之精為瞳子,悍熱之氣入絡於腦,故睛不和而昏眩,甚或見鬼見怪。
因為腦是髓的海,髓的精華是瞳孔,強烈的熱邪之氣侵入並絡於腦部,所以眼珠不靈活而頭暈目眩,甚至會看到鬼怪等異象。
原文
●凡病目能識人者輕,睛昏不識人及目歪視、目縮小、目睛正圓,為神氣己去,多不治。
●凡是生病時眼睛還能認出人的,病情較輕;眼珠昏花認不出人,以及眼睛歪斜、眼睛縮小、眼珠正圓,表示神氣已經散失,大多無法治療。
原文
惟直視、歪視、上視,移時即如常者,多因痰閉使然,又不可竟作不治論。
只有眼睛直視、歪斜、上翻,但過一會兒就恢復正常的,大多是由於痰邪閉阻所致,又不能完全當作不治之症來論斷。
原文
●目有眵有淚、精采內含者,為有神氣,凡病多吉。
●眼睛有眼屎有眼淚、神采內含的,表示有神氣,凡是生病大多吉利。
原文
無眵無淚、白珠色藍、烏珠色滯、精采內奪及浮光外露者,皆為無神氣,凡病多凶。●脫陽者見鬼,脫陰者目盲,凡病皆危。
沒有眼屎沒有眼淚、眼白呈藍色、黑眼珠顏色呆滯、神采內奪以及浮光外露的,都是沒有神氣,凡是生病大多凶險。●陽氣脫失的人會看到鬼魅,陰精脫失的人會眼睛失明,凡是生病都很危險。
原文
●燥病則目光炯炯,濕病則目多昏蒙。燥甚則目無淚而乾澀,濕甚則目珠黃而眥爛,或眼胞腫如臥蠶。
●燥病則眼睛明亮有神,濕病則眼睛多昏暗不清。燥邪嚴重時眼睛無淚而乾澀,濕邪嚴重時眼珠發黃且眼角潰爛,或者眼瞼腫脹像臥蠶一樣。
原文
●陽明腑實,則譫語,妄有所見。熱入血室,血耗陰傷,晝日明瞭,夜則低聲自語,如見鬼狀。
●陽明腑實證,就會說胡話,產生幻覺看到東西。熱邪侵入血室,血液耗損、陰氣受傷,白天神志清楚,晚上則會低聲自言自語,好像看到鬼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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