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太陽經外在皮毛,感冒風寒,皮毛閉塞,營衛郁遏,不得外發,自當內傳,二日陽明,三日少陽,四日太陰,五日少陰,六日厥陰。
太陽經主管體表與皮毛,若感受風寒,導致皮毛閉塞,營氣與衛氣鬱結阻滯,無法向外發散,自然會向內傳變:第二天傳入陽明經,第三天傳入少陽經,第四天傳入太陰經,第五天傳入少陰經,第六天傳入厥陰經。
原文
六經既遍,若臟寒不生,腑熱不作,營衛無內陷之路,勢必外發皮毛,泄而為汗。
等到六經都傳遍後,如果體內沒有產生臟寒或腑熱的狀況,營氣與衛氣就沒有向內陷入的路徑,勢必會向外發散到皮毛,透過排泄而成為汗液。
原文
其感之重者,六日經盡表解,而病不遽除。中風之家,營鬱熱盛,多有六日表解之後,餘熱未消,猶不霍然。俟至十二日,經熱全消,而後悉愈。甚者經盡表解,又必再經。
那些感受病邪較重的人,雖然在第六天六經傳遍、表證解除,但疾病並未立刻痊癒。中風的患者,營氣鬱結而熱勢旺盛,常常在六天表證解除之後,殘餘的熱邪尚未消除,仍然無法迅速康復。要等到第十二天,經脈中的熱邪完全消散,之後才會完全痊癒。更嚴重的,即使六經傳遍、表證解除,還必須再經歷一次傳經的過程。
凡是發汗解除病邪之後,頭痛又再次發作,這是疾病復發且將要再次傳經的現象。
原文
以經熱未清,但遇一切風寒、飲食、喜怒、勞倦,營衛一郁,餘熱即發。陽莫盛於陽明,是宜清陽明以瀉經熱也。
這是因為經脈中的熱邪尚未清除,只要遇到任何風寒、飲食不當、情緒波動、勞累疲倦等情況,營氣與衛氣一旦鬱結,殘餘的熱邪就會立刻發作。人體陽氣沒有比陽明經更旺盛的了,因此適宜清泄陽明經,來瀉除經脈中的熱邪。
原文
六七日中,經盡汗解,是裡氣之平者,裡氣非平,陽盛則入腑,陰盛則入臟。
在六七天之內,六經傳遍並藉由發汗解除病邪,這是體內正氣平和的表現。如果體內正氣不平和,陽氣亢盛就會傳入腑,陰氣亢盛就會傳入臟。
原文
傳無定期,解無定日,視其臟腑寒熱,郁動之早晚也。
傳經沒有固定的週期,病邪解除也沒有固定的日期,這要觀察患者臟腑的寒熱屬性,以及鬱結之邪發動的早晚來決定。
原文
凡太陽病,頗欲作嘔,或躁煩不寧,脈候急數,此腑陽素旺,因表鬱而內發,必將傳裡。
凡是太陽病,如果病人很想嘔吐,或者煩躁不安,脈象表現為急促而頻數,這是因為腑中的陽氣向來旺盛,由於體表鬱結而向內引發,必定會向裡傳變。
原文
若二三日不見陽明、少陽證,脈又安靜,而不急數,則不至傳腑。入臟之脈證,反此推之。臟腑有傳有不傳,經無不傳之理也。
如果兩三天內沒有出現陽明經或少陽經的證候,脈象又平靜而不急促頻數,那麼就不會傳入腑。傳入臟的脈象與證候,可以反過來推斷。臟腑有傳變與不傳變的區別,但經脈沒有不傳變的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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