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說意

傳經解

傳經解

傳經解16
原文
人之經脈,自皮毛以至筋骨,不過六層,太陽在表,次為陽明,次為少陽,次為太陰,次為少陰,次為厥陰,厥陰者,經脈之在裡者也。風寒感襲,受自皮毛,故太陽先病。
白話
人體的經脈,從皮毛到筋骨,不過六個層次。太陽在最表層,其次是陽明,再次是少陽,然後是太陰,接著是少陰,最後是厥陰。厥陰,就是經脈在最裡層的部分。風寒侵襲人體,是從皮毛感受的,所以太陽經最先發病。
原文
經氣鬱隆,不得外泄,次第內浸,相因而發,日傳一經,六日而遍。此一定之事,不以風寒溫熱而異同也。
白話
經脈之氣鬱結壅盛,無法向外宣洩,便會逐漸向內滲透,一個接一個地發病,每天傳一經,六天就傳遍六經。這是固定的規律,不會因為是風寒還是溫熱邪氣而有所不同。
原文
溫病內熱素積,感必盡傳,風寒之家,起於外感,不緣內傷,或有一經兩經而即已者。
白話
溫病患者體內平素就有熱邪積聚,一旦感受外邪,必定會傳遍六經。而患風寒病的人,起因是外感,不是由內傷引起,有時可能只在一經或兩經發病就痊癒了。
原文
此本氣之旺而外感之輕,不至成病者,及其成病,則捱次遍傳。此風寒之大凡也。
白話
這是因為患者本身正氣旺盛而外感邪氣輕微,不足以形成疾病;等到真的形成疾病,就會按順序傳遍各經。這就是風寒傳經的一般情況。
原文
雖遍傳六經,而未經汗解,則太陽表證,必不能罷。
白話
即使已經傳遍六經,但如果沒有通過發汗解除表邪,那麼太陽經的表證必然不會消除。
原文
太陽不罷,則不拘傳至何經,凡在六日之內,總以太陽為主,寒宜麻黃,風宜桂枝,無用余方也。
白話
只要太陽表證不解除,那麼無論傳到哪一經,只要在六天之內,治療都應以太陽經為主。屬寒邪的宜用麻黃湯,屬風邪的宜用桂枝湯,不必使用其他方劑。
原文
若在經失解,裡氣和平,則不至內傳,如裡氣非平,表郁里應,陽盛則入陽明之腑,陰盛則入三陰之臟。腑熱則宜涼瀉,臟寒則宜溫補。
白話
如果邪氣在經脈階段沒有解除,但體內之氣平和,就不會向內傳變。如果體內之氣不平和,表邪鬱閉而裡氣響應,陽氣偏盛就會傳入陽明腑,陰氣偏盛就會傳入三陰臟。腑有熱邪適宜用寒涼藥瀉熱,臟有寒邪適宜用溫熱藥補益。
原文
凡人陽盛則生,陰盛則死。風寒傳臟,陰盛而滅微陽,早用溫補,固難盡生,風寒傳腑,陽盛而爍微陰,遲用涼瀉,亦或致死。
白話
大凡人體陽氣旺盛就能生存,陰氣太盛就會死亡。風寒傳入臟,陰氣過盛而消滅微弱的陽氣,即使早用溫補之法,也難以完全救活;風寒傳入腑,陽氣過盛而銷灼微弱的陰液,如果延遲使用涼瀉之法,也可能導致死亡。
原文
較之前在營衛,逆順霄壤,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。
白話
比起之前病邪只在營衛的階段,其凶險與順利的差別有如天壤之別,這真是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啊。
原文
仲景為六經分篇,而太陽一經,不皆表證,其間有陽盛而入腑者,有陰盛而入臟者。
白話
張仲景將傷寒分為六經各篇,但太陽這一經並不全是表證,其間有因陽氣偏盛而傳入腑的,也有因陰氣偏盛而傳入臟的。
原文
但病入臟腑,而經證未罷,是以屬之太陽,雖屬太陽,而內入臟腑,是皆太陽之壞病也。至於陽明之篇,則全是腑病。陽明經證,乃腑病連經,而非止經病也。三陰之篇,則全是臟病。三陰經證,乃臟病連經,而非止經病也。少陽之篇,則半是腑病,半是臟病。
白話
只是病邪已傳入臟腑,但經脈的表證尚未消除,所以仍歸屬於太陽篇。雖然歸屬太陽,但病邪已內入臟腑,這些都是太陽經的壞病(變證)。至於陽明篇,則全是腑病。陽明篇中的經證,是腑病連及經脈,而不僅僅是經脈的病。三陰篇,則全是臟病。三陰篇中的經證,是臟病連及經脈,而不僅僅是經脈的病。少陽篇,則一半是腑病,一半是臟病。
原文
少陽居表陽里陰之介,陽盛則傳腑,陰盛則傳臟,故臟腑兼有。
白話
少陽處於表陽與裡陰之間的樞紐位置,陽氣偏盛就傳入腑,陰氣偏盛就傳入臟,所以臟病和腑病都有。
原文
少陽經證,乃臟病腑病之連經,而非止經病也。
白話
少陽篇中的經證,是臟病或腑病連及經脈,而不僅僅是經脈的病。
原文
若但是經病,則全統於太陽一經,不必另分立六經之篇也。
白話
如果僅僅是經脈的病,那就全部歸在太陽一經就可以了,不必另外分立六經的篇章。
原文
此義自仲景而後,千載無知者。郊倩程氏,比之諸家,微有一線螢光,而誤以臟腑之病為經證,因謂傷寒不傳經,謬矣。
白話
這個道理從張仲景以後,千年之間都沒有人真正明白。郊倩程氏(程郊倩),比起其他諸家,稍微有一點見解,但錯誤地把臟腑的病當作經證,因此說傷寒不傳經,這是錯誤的。
原文
至喻嘉言輩,醉魔迷濛,其於此理,一字不解也。
白話
到了喻嘉言等人,更是如醉如癡、迷惑不清,對於這個道理,完全一字不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