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論述義

卷四

濕熱寒濕

卷四/濕熱寒濕6
原文
濕熱者。水濕內瘀。熱氣熏蒸。相郁發黃。是也。此猶陽明病。唯有燥濕之分。
白話
濕熱,是指水濕內部鬱滯,熱氣熏蒸,兩者相互鬱結而發為黃疸,就是這個意思。這仍屬於陽明病,只是有燥與濕的分別。
原文
(瘀熱。唯於發黃及蓄血稱之。錢說可信。徐氏亦曰。凡言瘀字。有挾濕之義焉。考瘀。系淤字從疒。說文曰。淤。澱滓濁泥。從水於聲。)蓋其人州都不通內畜水濕。而得病之後。胃熱相釀。以為重濁。殆如淤泥之黏濘。是所以郁甚成黃。故以茵陳蒿湯。逐除濕熱也。
白話
(瘀熱的「瘀」字,只在發黃及蓄血的病證中用到。錢氏的說法可信。徐氏也說,凡是提到瘀字,有挾帶濕邪的意思。考「瘀」字,系「淤」字從「疒」,說文說:淤,澱滓濁泥,從水於聲。)大致而言,此人州都不通,內蓄水濕,患病之後,胃熱相互釀成,變成重濁之邪,就好像淤泥的黏濘一般。這就是鬱滯嚴重而成黃疸的原因,所以用茵陳蒿湯來逐除濕熱。
原文
(茵陳蒿湯條。其一不言腹滿不大便者。省文也。蓋茵陳為清熱中之燥藥。故的解濕熱。又此湯用後。大便必利。胃熱能散。則濕自小便去。故如皂角汁狀。以濕即水類也。。水一斗二升。煮至三升。殊覺過濃。二升二字無者為勝。)更有二證。其一。前證而未內實者。單清涼之。梔子檗皮湯證。是也。
白話
(茵陳蒿湯條,其中一條不說腹滿、不大便,是省略之文。因為茵陳是清熱藥中的燥藥,所以能解濕熱。又此湯服用後,大便必然通利,胃熱得以消散,則濕邪自小便而去,所以大便如皂角汁狀,因為濕即水類也。水一斗二升,煮至三升,實在覺得太濃了,「二升」二字沒有反而更好。)還有兩種證候。其一,前證而尚未內實的,單純用清涼法治療,就是梔子檗皮湯證。
原文
(全嬰方論。蘗皮湯。治小兒衄血。至一二勝悶絕。即本方。)其一。濕熱外迫者。專發散之。麻黃連軺赤小豆湯證。是也。
白話
(全嬰方論,蘗皮湯,治療小兒衄血,到一二處悶絕,就是本方。)其二,濕熱外迫的,專用發散法治療,就是麻黃連軺赤小豆湯證。
原文
(先教諭弟子西仲潛曰。此二條。證方互錯。瘀熱在裡。理不宜發表。必是梔檗湯證。身黃髮熱。即為表候。殆即赤小豆湯證。此前人所未言。殊似有理。云岐子以此三湯配三陽。亦足互徵。。先友伊澤信恬曰。連軺。即連翹。本草經所載之物。而非其根也。千金及翼。並作連翹。爾雅。連。異翹。郭璞注。一名連苕。皆可取證。且詩陳風。邛有旨苕。陸璣疏。苕。苕饒也。幽州人謂之翹饒。漢書禮樂志。兼云招給祠南郊。顏師古注。招。讀與翹同。文選吳都賦。翹關扛鼎。李善注。列子曰。孔子勁能招國門之關。而不肯以力聞。據此。翹。苕。軺。實一聲也。此說為核。又金鑑曰。無梓皮。以茵陳代之。愚意不如李中梓之以桑白皮代之。)寒濕者。其人素胃寒有濕。邪氣相郁為黃。如谷癉。及寒濕在裡證。是也。此太陰病之類變。而寒亦發黃者。猶是郁黷所致也。
白話
(先教諭弟子西仲潛說:這兩條,證與方互相錯置。瘀熱在裡,理不宜發表,必定是梔檗湯證。身黃發熱,即是表候,大概就是赤小豆湯證。這是前人未曾說過的,頗有道理。云岐子將這三個湯方配合三陽,也足以互相印證。先友伊澤信恬說:連軺,就是連翹,是本草經所記載的藥物,而不是它的根。千金及翼,都寫作連翹。爾雅:連,異翹。郭璞注:又名連苕,都可作為證據。又詩經陳風:邛有旨苕。陸璣疏:苕,苕饒也。幽州人稱之為翹饒。漢書禮樂志:兼云招給祠南郊。顏師古注:招,讀與翹同。文選吳都賦:翹關扛鼎。李善注:列子說,孔子勁能招國門之關,而不肯以力聞。據此,翹、苕、軺,實為一聲之轉。此說較為精確。又金鑑說:沒有梓皮,用茵陳代替。我以為不如李中梓用桑白皮代替。)寒濕,是指此人平素胃寒有濕,邪氣相互鬱結而成黃疸,如谷癉,以及寒濕在裡證,就是這個意思。這是太陰病一類的變證,而寒邪也會發黃的,仍是鬱滯晦濁所導致。
原文
(此證。後世名為陰黃。韓祗和方說殊詳。)
白話
(此證,後世稱為陰黃,韓祗和的方論說得非常詳細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