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廣要

卷五

下後治例(補劑不可遽用)

卷五/兼蓄血治驗6
原文
傷寒內實。大熱通利之後。已得輕瘥。且量進白粥三兩日。未可遽與和胃之劑。熱氣得之。又復作也。繼此。旋以易簡溫膽湯。入竹茹與之。或二陳湯加前胡。亦可矣。二藥。傷寒瘥後通用。無熱者。只守本方。世俗以四君子湯為貴細。循習用之。不思內有白朮。溫而閉氣。往往因此而燥開矣。(總括)
白話
傷寒病邪氣內實,發高燒,經過通利瀉下後,病情已經輕微好轉。應暫時進食白粥兩三天,不可以急著給予調和胃氣的藥劑。若此時用藥,熱氣得到藥力相助,病情會再次發作。之後,可立即使用《易簡》溫膽湯,加入竹茹給患者服用。或者用二陳湯加前胡,也可以。這兩種藥方,是傷寒病癒後通用的。如果沒有發熱,就只用原方。世俗之人認為四君子湯是珍貴的補藥,沿用習慣使用它,卻沒有想到方中有白朮,性溫而會阻滯氣機,往往因此導致燥熱之證發生。
原文
凡治傷寒。若汗下後。不可便用參耆大補。宜用小柴胡。加減和之。若大補。使邪氣得補。而熱愈盛。復變生他證矣。所謂治傷寒無補法也。如曾經汗下後。果是虛弱之甚。脈見無力者。方可用甘溫之劑補之。(六書)
白話
凡是治療傷寒病,如果經過發汗或瀉下之後,不可以馬上使用人參、黃芪等大補的藥物。應該用小柴胡湯,根據情況加減來調和。如果使用大補的藥物,會使邪氣得到補益,從而發熱更加嚴重,又會產生其他的病證。這就是所說的「治療傷寒沒有補法」。如果曾經發汗或瀉下之後,確實是極度虛弱,脈象呈現無力的,才可以用甘溫的藥劑來補益。
原文
若下後。臍中虛軟。脈無力者。此為虛也。以參胡三白湯和之。若發熱。或潮熱。或往來寒熱不解者。並宜小柴胡湯。增損和之。若煩熱不得眠者。宜竹葉石膏湯。或十味溫膽湯主之也。(蘊要)
白話
如果瀉下之後,肚臍周圍虛軟無力,脈象也無力,這是虛證。應使用參胡三白湯來調和。如果出現發熱,或者潮熱,或者忽冷忽熱的往來寒熱不能解除,都應該用小柴胡湯,根據情況增減藥物來調和。如果煩躁發熱而無法入睡,應該用竹葉石膏湯,或者用十味溫膽湯主治。
原文
下後以邪未盡。不得已而數下之。間有兩目加澀。舌反枯乾。津不到咽。唇口燥裂。緣其人所稟陽臟。素多火而陰虧。今重亡津液。宜清燥養營湯。設熱渴未除。里證仍在。宜承氣養營湯。(溫疫論)
白話
瀉下之後因為邪氣沒有完全清除,不得已而多次使用瀉下法。其間會出現兩眼更加乾澀,舌頭反而枯乾,津液無法上達咽喉,嘴唇乾燥開裂等症狀。這是因為患者體質屬於陽臟,平素體內火旺而陰液虧損,現在又嚴重耗損了津液。應該用清燥養營湯。如果發熱口渴沒有消除,裡證仍然存在,應該用承氣養營湯。
原文
夫疫乃熱病也。邪氣內郁。陽氣不得宣布。積陽為火。陰血每為熱搏。暴解之後。余焰尚在。陰血未復。大忌參耆白朮。得之反助其壅鬱。餘邪留伏。不惟目下淹纏。日後必變生異證。或周身痛痹。或四肢攣急。或流火結痰。或遍身瘡瘍。或兩腿攢痛。或勞嗽湧痰。或氣毒流注。或痰核穿漏。皆驟補之為害也。凡有陰枯血燥者。宜清燥養營湯。若素多痰。及少年平時肥盛者。投之恐有膩膈之弊。亦宜斟酌。大抵時疫愈後。調理之劑。投之不當。莫如靜養節飲食為第一。(同上)
白話
瘟疫本質上是熱病。邪氣在體內鬱結,陽氣無法正常宣發佈散,積聚的陽氣化為火,陰血常常被熱邪搏結。病情突然緩解之後,殘餘的邪火仍然存在,陰血尚未恢復。此時嚴忌使用人參、黃芪、白朮,使用這些藥物反而會助長邪氣的壅滯鬱結,使殘餘的邪氣留伏體內。不僅眼下病情會纏綿難癒,日後必定會產生各種變證。或者全身疼痛麻木,或者四肢拘攣抽搐,或者邪火流竄形成痰結,或者全身長瘡瘍,或者兩腿攣縮疼痛,或者因勞累而咳嗽、咳吐大量痰涎,或者氣機鬱滯形成毒邪流注,或者痰核潰爛穿漏。這些都是因為突然使用補藥所造成的危害。凡是陰液枯竭、血液乾燥的人,應該用清燥養營湯。如果平素痰多,以及年輕時身體肥胖壯實的人,使用此藥恐怕會有滋膩礙胃的弊端,也應該仔細斟酌。一般來說,時行疫病痊癒後,調理的藥物如果使用不當,不如靜心休養、節制飲食為上策。
原文
溫疫下後。適有暫時之通。即投人參。因而不脹。醫者以為用參之後。雖不見佳處。然不為禍。便為是福。乃恣意服之。不知參乃行血里之補藥。下後雖通。餘邪尚在。再四服之。則助邪填實。前證復起。禍害隨至矣。間有失下。以致氣血虛耗者。有因邪盛數下及大下。而挾虛者。遂投人參。當覺精神爽慧。醫者病者。皆以為得意。明後日再三投之。即加變證。蓋下後。始則胃家乍虛。沾其補益而快。殊弗思餘邪未盡。恣意投之。則漸加壅閉。邪火復熾。愈投而變證愈增矣。所以下後邪緩虛急。是以補性之效速。而助邪之害緩。(同上)
白話
溫疫病經過瀉下之後,恰好暫時出現了通暢的感覺,就立即投用人參,因此腹脹消除。醫生認為使用人參之後,雖然沒有看到明顯的好處,但既然沒有造成禍害,就算是福氣了,於是就毫無節制地讓患者服用。殊不知人參是補益氣血的藥物,瀉下之後雖然大便通暢,但殘餘的邪氣仍然存在。反覆多次服用人參,就會助長邪氣、填補實邪,導致之前的病證再次發作,災禍隨之而來。有的是因為延誤了瀉下時機,導致氣血虛耗;有的是因為邪氣亢盛而多次瀉下或大瀉之後,患者身體已經虛弱,此時投用人參,患者會感覺精神清爽舒暢,醫生和患者都以為治療得當。但到了第二天或第三天,再反覆投用人參,就會出現各種變證。這是因為瀉下之後,最初胃氣暫時空虛,用了補藥感覺舒適,卻完全沒有想到殘餘的邪氣尚未清除。毫無節制地使用補藥,就會逐漸加重壅滯閉塞,邪火再次熾盛。越是使用補藥,變證就越多。所以瀉下之後,邪氣緩而正氣虛急,因此補藥的效果見效快,但助長邪氣的危害卻是緩慢而深遠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