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王叔和曰。夫病發熱而惡寒者。發於陽。無熱而惡寒者。發於陰。發於陽者。可攻其外。發於陰者。宜溫其內。發表以桂枝。溫里宜四逆。(外臺)
王叔和說,患病時發熱且怕冷的,是發生在三陽經;不發熱而怕冷的,是發生在三陰經。病在三陽經的,可以從外表攻邪;病在三陰經的,適宜溫暖體內。解表用桂枝湯,溫里適宜用四逆湯。(出自《外臺秘要》)
原文
凡人稟氣各有盛衰。宿病各有寒熱。因傷寒蒸起宿疾。更不在感異氣而變者。假令素有寒者。多變陽虛陰盛之疾。或變陰毒也。素有熱者。多變陽盛陰虛之疾。或變陽毒也。(總病)
一般人的稟賦氣質各有強弱不同,原有的疾病也各有寒熱之分。因傷寒而引發原有的疾病,但並非感受不同的邪氣而改變。如果平素有寒邪的人,多半會轉變成陽虛陰盛的疾病,或轉變成陰毒。平素有熱邪的人,多半會轉變成陽盛陰虛的疾病,或轉變成陽毒。(出自《總病論》)
原文
孫兆云。本是陽病熱證。為醫吐下過多。遂成陰病者。卻宜溫之。有本是陰病。與溫藥過多。致胃中熱實。或大便硬有狂言者。亦宜下也。
孫兆說,本是陽病的熱證,因為醫生用了過多的吐法和下法,於是變成陰病的,反而應當用溫法來治療。有的本來是陰病,因為給予溫熱藥過多,導致胃中產生熱實,或者大便硬結而出現狂言的,也應當用下法。
原文
(類證辨惑入式。元戎。王朝奉辨陰陽證中。亦引孫兆。)
(《類證辨惑入式》《元戎》《王朝奉辨陰陽證》中也都引用了孫兆的說法。)
原文
清碧杜先生曰。傷寒陽熱之證。傳經之邪。變態不一。辨之不精。則汗吐下三法之治一差。死生反掌矣。非比陰寒之邪。中在一經。不復傳變。易於治也。不過隨寒邪輕重。用溫藥治之。一定之法耳。(同上)
清碧杜先生說,傷寒病中陽熱的證候,傳經的邪氣變化多端,辨別如果不精確,那麼汗、吐、下三種治法的運用一旦有誤,生死就在頃刻之間了。不像陰寒的邪氣,只侵襲某一條經脈,不再傳變,容易治療。只不過根據寒邪的輕重,用溫藥來治療,這是固定不變的方法罷了。(同上)
原文
傷寒治法。陽有此證。陰亦有此證。似陽而陰。似陰而陽。最難分別。毫毛之差。千里之謬。(要諦)
傷寒的治療法則,陽證會有這些症狀,陰證也會有這些症狀。似陽而實陰,似陰而實陽,最難區分,差之毫釐就會造成千里之遙的錯誤。(出自《要諦》)
原文
傷寒有陰證而頭或疼。未有正陽證而頭略不疼者。有陰證而反發熱。未有正陽證而身不熱者。有陰證而或小便自赤。未有正陽證而小便不赤者。此當正法治也。(同上)
傷寒病中有陰證而頭疼的情況,卻沒有正陽證而頭完全不疼的情況。有陰證反而發熱的情況,卻沒有正陽證而身體不發熱的情況。有陰證小便自然發赤的情況,卻沒有正陽證而小便不發赤的情況。這些應當用正確的方法來治療。(同上)
原文
元是陽證。因汗下太過。遂變成陰。便當作陰證治。卻不可謂其先初是陽。拘拘於陽傳陰之說。乃是三陽壞證。傳為陰也。此為陽之反。而非陽之傳。(同上)
本來是陽證,因為發汗和瀉下太過,於是變成陰證,就應當按陰證來治療。卻不可因為一開始是陽證,就固執於陽病傳變為陰病的說法。這是三陽經的壞證,轉變成了陰證。這是陽的失常,而不是陽病傳變為陰病。(同上)
原文
蓋證似陽。而脈病屬陰者。世尚能辨。若脈證俱是陰。而病獨屬陽者。舉世莫辨。而致夭折者。滔滔皆是。(醫綱)
那些症狀似陽,而脈象和病理屬陰的,世間還能辨別。如果是脈象和症狀都顯示為陰,而病情實際屬陽的,整個世間都無法辨別,因而導致夭亡的,到處都是。(出自《醫綱》)
原文
傷寒綱領。惟陰陽為最。此而有誤。必致殺人。然有純陽證。有純陰證。是當定見分治也。又有陰陽相半證。是寒之即陰勝。熱之即陽勝。或今日見陰。而明日見陽者。有之。今日見陽。而明日變陰者。亦有之。其在常人。最多此證。盤珠膠柱。惟明哲者之能辨也。然以陰變陽者多吉。以陽變陰者多凶。是又不可不察。(景岳)
傷寒的綱要,只有陰陽最為重要,這方面如果有誤,必定會害死人。然而有純陽證,有純陰證,應當確立認識分別治療。又有陰陽相混的證候,這種情況用寒藥就陰偏盛,用熱藥就陽偏盛。有的今天見陰證,明天變為陽證;有的今天見陽證,明天變為陰證。這種情況在普通人中最為常見。膠柱鼓瑟不知變通,只有明智的人才能辨別。不過,由陰變陽的多半吉祥,由陽變陰的多半兇險,這又不可不細察。(出自《景岳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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