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至若黃芩一輩,則指為大寒,不敢用之,不思藥病不相當,鮮克有濟,繼今退熱而熱不去者,須用黃芩。白話提出修訂至於像黃芩這類藥物,則被認為是大寒之品,不敢使用,卻沒有考慮到藥物與病情不相匹配,很少有能起到作用的。今後如果退熱而熱不退的,必須使用黃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