仁齋直指方論

證治提綱

常山治瘧須用大黃為佐

證治提綱4
原文
瘧家多蓄痰涎黃水,常山為能吐之利之,是固然爾。
白話
患瘧疾的人體內大多積聚著痰涎和黃水,常山能夠催吐並使之排出,這是確實的道理。
原文
其有純熱發瘧或蘊熱內實之證,投以常山,大便點滴而下,似泄不泄,須用北大黃為佐,大泄數行,然後獲愈。
白話
如果出現純粹熱性發作的瘧疾,或是體內蘊藏熱邪、腸胃積滯實證,投用常山後,大便只是點滴排出,看似腹瀉卻又沒有真正瀉下,這時必須用北大黃作為輔助,讓病人劇烈腹瀉數次,然後才能痊癒。
原文
或曰巴豆丸子相依而行,亦能泄也,是又不然,巴豆攻於下積,苟欲盪滌血熱,不可以無大黃。
白話
有人說用巴豆製成的藥丸搭配使用,也能夠導致腹瀉,這種說法又不對了。巴豆的作用是攻逐下部積滯,但如果想要盪滌血分中的熱邪,就不能沒有大黃。
原文
凡瘧方來於正發,不可服藥,服藥在於未發兩時之先。否則藥病交爭,轉為深害。
白話
凡是瘧疾即將發作或正在發作的時候,不可以服藥;服藥的時間應該在瘧疾尚未發作的兩個時辰之前。否則藥物與病邪互相衝突,反而會轉變成更嚴重的危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