仁齋直指方論

證治提綱

用藥中病不必盡劑

證治提綱2
原文
治寒以溫,治熱以涼,但中病即止,矯枉則過正也。
白話
治療寒症要用溫藥,治療熱症要用涼藥,但只要病情好轉就應停止用藥,矯正偏差若過了頭,反而會矯枉過正。
原文
蓋涼藥頻施,必至於嘔惡沉冷,溫藥頻施,必至於煩躁烘熱。所貴酌量權度,一毫無過用焉,是為活法。
白話
因為涼藥頻繁使用,必然導致噁心嘔吐、身體沉重發冷;溫藥頻繁使用,必然導致煩躁不安、身體烘熱。重要的是要斟酌衡量、掌握分寸,半點都不過量使用,這才是靈活的治療法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