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又按:傷寒自外之內,先傷氣分;溫病由內達外,先傷血分。
又按:傷寒從體表向內侵入,先損傷氣分;溫病由體內向外透發,先損傷血分。
所以傷寒初染時,適宜用發散表邪的方法;溫病初發時,適宜用攻伐裡熱的方法。
原文
傷寒後證多補氣,溫病後證多養血,溫病與傷寒實出兩門。
傷寒後期的病證多需補氣,溫病後期的病證多需養血,溫病與傷寒確實屬於兩個不同的體系。
原文
自晉迄今,溫病失傳,無人不以溫病為傷寒,無人不以傷寒方治溫病,動云先解其表,乃攻其里,此仲景《傷寒論》也。
從晉朝到現在,溫病的治法失傳,沒有人不把溫病當作傷寒,沒有人不用傷寒的方劑來治療溫病,動不動就說先解表邪,然後再攻裡邪,這是張仲景《傷寒論》的治法。
原文
所以溫病一二日內,遇陽明腹脹滿痛之證,少陰口燥咽乾之證,厥陰舌卷囊縮之證,再不敢議下。
因此溫病在一兩天之內,遇到陽明經腹脹滿痛的證候,少陰經口燥咽乾的證候,厥陰經舌卷囊縮的證候,更不敢考慮使用下法。
原文
明知厥深熱深之陽證,下之已遲,萬一僥倖,不過為焦頭爛額之客,千餘年來,孰任殺人之辜耶。
明明知道這是厥逆程度越深、內熱越重的陽證,使用下法已經太遲,萬一僥倖成功,也不過是像焦頭爛額的客人一樣,千餘年來,誰能擔當殺人的罪過呢?
原文
又按:古今醫書,非不有溫病之條,然皆編入於傷寒之中,議論無非傷寒。
又按:古今的醫書,並非沒有溫病的條目,但都編入在傷寒之中,議論內容無非是傷寒。
所用的藥物,雖然說是治療溫病,實際上是治療傷寒的對證方劑。
原文
余謂此等方論,但治傷寒未嘗不驗,若謬以治傷寒之方,而治春夏之溫病,是猶抱薪投火。
我認為這些方劑論述,只用來治療傷寒未嘗不有效,但如果錯誤地用治療傷寒的方劑,來治療春夏之間的溫病,就如同抱著柴火去救火。
原文
蓋溫病自內達外,雖有表證,實無表邪,終有得汗而解者,必裡熱清而汗始出,前一節治法與傷寒不同。
因為溫病從體內向外透發,雖然有表證,實際上沒有表邪,最終能夠出汗而解除的,必定是裡熱清除後汗才出來,前一段的治法與傷寒不同。
原文
本朝陳良佐曰:春分後,秋分前,一百八十二日半,諸病皆不可發汗,汗之多亡陽矣,溫病尤忌。
本朝陳良佐說:春分之後,秋分之前,這一百八十二天半,各種疾病都不可以發汗,發汗過多會損傷陽氣,溫病尤其禁忌。
原文
凡治正傷寒發汗解表,溫中散寒之藥一概禁用,今特摘其尤者,如麻黃、桂枝、羌活、獨活、白芷、葛根、細辛、浮萍、蒼耳、蒼朮、艾葉、胡椒、故紙、茴香、肉桂、附子、乾薑、豆蔻、益智等味。
凡是治療正傷寒發汗解表、溫中散寒的藥物一概禁用,現在特別摘取其中最主要的,如麻黃、桂枝、羌活、獨活、白芷、葛根、細辛、浮萍、蒼耳、蒼朮、艾葉、胡椒、故紙、茴香、肉桂、附子、乾薑、豆蔻、益智等藥味。
原文
古人亦未曾道破,余深體驗而知其不可,以溫病無風寒與陰證也。
古人也未曾說破,我深入體會後才知道這些藥物不可用,因為溫病沒有風寒與陰證。
原文
但今醫家病家,未有不以溫病為傷寒者,未有不以傷寒方治溫病者,此固風氣之使然,亦習俗之舊染也。舌敝唇促,難以遍諭。
但是現今的醫家與病家,沒有人不把溫病當作傷寒,沒有人不用傷寒方劑治療溫病,這固然是風氣所導致,也是習俗的舊染。即使說破嘴皮,也難以普遍告知。
原文
須知生死有命,誤犯禁藥,不過輕重之分,苟從死後而追悔前方,愚矣。
須知生死有命,誤用禁忌藥物,只是病情輕重的差別,如果等到死後才追悔之前的方劑,那就太愚蠢了。
原文
又按:仲景《傷寒論》用參、薑、桂、附者,八十有奇,而溫病非所論也。
又按:張仲景《傷寒論》中使用人參、乾薑、桂枝、附子的方劑,有八十多個,但溫病不在討論範圍之內。
原文
伏邪內郁,陽氣不得宣布,積陽為火,陰血每為熱搏,未解之前,麻黃、桂枝不可沾唇;暴解之後,余焰尚在,陰血未復,最忌參、薑、桂、附,得之反助其壅鬱,餘邪伏留,不惟目下淹纏,日後必變生異證。
伏邪向內鬱結,陽氣不能宣發佈散,積聚的陽氣化為火熱,陰血常常被熱邪搏結,在未解除之前,麻黃、桂枝不可沾唇;突然解除之後,餘熱尚存,陰血尚未恢復,最忌諱人參、乾薑、桂枝、附子,服用後反而助長其壅塞鬱滯,使餘邪伏藏留滯,不僅當下纏綿難癒,日後必定變生其他病證。
原文
或周身痛痹,或四肢拘攣,或流火結痰,或兩腿鑽痛,或勞嗽湧痰,或毒氣流注,或痰核穿漏,皆驟補之為害也。
有的全身疼痛麻痹,有的四肢拘急攣縮,有的流火結痰,有的兩腿鑽心疼痛,有的勞嗽湧吐痰涎,有的毒氣流竄,有的痰核穿潰流膿,都是驟然進補所造成的危害。
大致上,溫病痊癒之後,調理的方劑如果投用不當,不如靜養。
原文
節飲食為第一,而慎言語,謹起居,戒氣惱,寡嗜欲,皆病後所宜留神也。
節制飲食是最重要的,其次謹慎言語,注意起居,戒除氣惱,減少嗜慾,都是病後所應當留意的。
原文
(聖賢養身養德之學亦不過是,不意於醫學中得之,——眉批)
(聖賢養身養德的學問也不過如此,沒想到在醫學中領悟到了,——眉批)
原文
長沙《傷寒論》,天苞地符,為眾法之宗,群方之祖,雜以後人知見,反為塵飯土羹,莫適於用,茲以自然之理,引伸觸類,闡發神明。
長沙《傷寒論》,如同天地符契,是眾多治法的宗師,群方之祖,但摻雜了後人的見解,反而成了塵飯土羹,不適合實際應用,現在根據自然之理,觸類旁通,闡發其中的神妙。
原文
溫病一證,另闢手眼,卻不於長沙論外,旁溢一辭。
對於溫病這一證候,另開創獨特的見解與方法,卻沒有在長沙的論述之外,多說一個字。
原文
後有作者,不為冥索旁趨,得以隨施輒效,其利溥哉。文之悲壯,淋漓無論也。(畏齋。)
後世的創作者,不必暗中摸索、旁途摸索,就能夠隨手施用而見效,其利益多麼廣大啊。文章的悲壯,淋漓盡致,無需多說。(畏齋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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