懷孕期間,傷寒與溫病的六經治療原則都相同,但必須以保護胎兒為主。
原文
傷寒外感風寒,表證居多,宜汗、宜解、宜和,不過麻黃、桂枝、葛根、小柴胡等湯,合四物湯隨證治之自愈。
傷寒是外感風寒,以表證為多,適宜發汗、解表、調和,不外乎使用麻黃湯、桂枝湯、葛根湯、小柴胡湯等方劑,配合四物湯根據證候治療即可痊癒。
原文
溫病內蘊邪熱,里證居多,不可發汗,急用護胎之法。
溫病是體內蘊藏邪熱,以裡證為多,不可發汗,應急用保護胎兒的方法。
原文
井底泥塗臍至關元,干再易之,或以青黛、伏龍肝為末,水調塗之。
將井底的泥塗在肚臍到關元穴的位置,乾了就更換;或者將青黛、伏龍肝研成粉末,用水調和後塗抹。
原文
若大熱乾嘔,錯語呻吟,增損三黃石膏湯、清化湯。
如果出現高熱、乾嘔、胡言亂語、呻吟等症狀,可使用增減的三黃石膏湯或清化湯。
原文
若熱甚躁急,胎動不安,必須下之,慎勿惑於參朮安胎之說,奪其裡熱,庶免胎墜。
如果熱邪嚴重、煩躁不安、胎動不穩,必須使用攻下法,切勿被「用人參、白朮安胎」的說法迷惑,應清除體內的熱邪,才能避免胎兒墜落。
因為邪火壅塞鬱結,胎兒自然不安,邪氣會轉移氣血,胎兒還能依賴什麼呢?
原文
酌用升降散、增損雙解散、加味涼膈散,或去芒硝,以逐去其邪,則焰熇頓為清涼,氣回而胎自固,反見硝、黃為安胎之聖藥,歷治歷效,子母俱安。
酌情使用升降散、增減雙解散、加味涼膈散,或者去掉芒硝,以驅逐邪氣,那麼熾熱的邪火立刻會轉為清涼,氣機恢復而胎兒自然穩固,反而會發現芒硝、大黃是安胎的聖藥,每次治療都有效,母子都平安。
原文
(至情至理,屢經屢驗。——眉批)若治之不早,以致腹痛如椎,腰痛如折,服藥已無及矣。
(這是至情至理,屢次驗證都有效。——眉批)如果治療不及時,導致腹痛如錐刺、腰痛如折斷,再服藥就來不及了。
原文
古人所以有懸鐘之喻,梁腐而鍾未有不落者。在裡證,溫病與傷寒治法大略同。
古人因此有懸掛鐘的比喻,梁柱腐朽了,鐘沒有不掉落的。在裡證方面,溫病與傷寒的治法大致相同。
原文
或曰孕婦而投硝、黃,設邪熱未逐,胎氣先損,當如之何?余曰不然。
有人說孕婦使用芒硝、大黃,假如邪熱沒有驅除,胎氣反而先受損傷,該怎麼辦?我說不是這樣的。
原文
結糞瘀邪,腸胃中事也;胎附於脊,腸胃之外,子宮內事也。
結糞和瘀血邪氣,是腸胃內部的事;胎兒依附於脊柱,在腸胃之外,是子宮內部的事。
原文
大黃直入腸胃,鬱結一通,胎得舒養,是興利除害於頃刻之間,何慮之有?
大黃直接進入腸胃,鬱結一旦通暢,胎兒就能得到舒展和滋養,這是頃刻之間興利除害的事,有什麼好擔憂的呢?
《內經》說:有病則病受之,胎兒不會受到損害,也不會受到損害,說的正是這個道理。
原文
(此段議論,足開後人茅塞矣。——眉批)但毒藥治病,衰去七八,餘邪自散,幸勿過劑。
(這段議論,足以開導後人的困惑。——眉批)但是用毒性藥物治病,病邪去除七八成後,殘餘的邪氣自然會消散,切勿過量使用。
原文
凡妊娠若有四損者,不可以常法正治,當從其損而調之。產後同法,非其損而誤補必危。
凡是懷孕期間有四種虛損的情況,不可以按照常規方法治療,應當根據其損傷的部位來調理。產後也是同樣的方法,如果不是其損傷的部位而錯誤進補,必然會有危險。
原文
(芒硝有化胎之說,不可輕投。若至燥實,非此不可解救,有病當之,全無妨礙,不必去也。)
(芒硝有「化胎」的說法,不可輕易使用。但如果病情達到燥實的程度,非此藥不能解救,有病則病受之,完全沒有妨礙,不必去掉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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