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《傷寒論》曰:陽毒之為病,面赤斑斑如錦紋,咽喉痛,吐膿血,五日可治,七日不可治,升麻鱉甲湯主之。
《傷寒論》說:陽毒這種病,臉色發紅,有像錦緞花紋一樣的斑點,咽喉疼痛,吐出膿血,五天內可以治療,超過七天就難以治療,用升麻鱉甲湯主治。
原文
《傷寒論》曰:陰毒之為病,面目青,身痛如被杖,咽喉痛,五日可治,七日不可治,升麻鱉甲湯主之。
《傷寒論》說:陰毒這種病,臉色和眼睛發青,全身疼痛像被棍棒打過一樣,咽喉疼痛,五天內可以治療,超過七天就難以治療,用升麻鱉甲湯主治。
原文
按:陰陽和正氣也,陰陽偏異氣也。正氣者,四時錯行之氣也;異氣者,四時不節之氣也。而雜氣非其種也。
按:陰陽調和就是正氣,陰陽偏離就是異氣。正氣,是指四季正常運行的氣;異氣,是指四季失調的氣。而雜氣不屬於這一類。
原文
雜氣者,兵凶旱潦,疵癘煙瘴,一切惡穢不正之氣也。
雜氣,是指戰亂、旱災、水災、疫癘、煙霧瘴氣,以及一切邪惡污穢不正的氣。
原文
此氣適中人之陽分,則為陽毒;適中人之陰分,則為陰毒。
這種氣如果恰好侵犯人體的陽分,就成為陽毒;如果恰好侵犯人體的陰分,就成為陰毒。
原文
觀其所主之藥,二證一方,並不用大寒大熱之劑,可知長沙所謂陽毒陰毒,乃天地之雜氣,非風、寒、暑、濕、燥、火之六氣也,豈若後人之所謂陽毒陰毒乎?
觀察治療這兩種證候所用的藥方,兩證同用一方,都沒有使用大寒或大熱的藥劑,由此可知張仲景所說的陽毒陰毒,是指天地間的雜氣,並非風、寒、暑、濕、燥、火這六氣,哪裡像後世所說的陽毒陰毒呢?
原文
要之後人所謂陽熱極盛,固是陽毒;陰寒極盛,固是陰毒,終非長沙所以立名之本義。此二證者,即所稱溫病是也。
總之,後世所說的陽熱極盛,固然是陽毒;陰寒極盛,固然是陰毒,但終究不是張仲景當初命名的本意。這兩種證候,就是現在所說的溫病。
也就是大頭溫、蛤蟆溫、瓜瓤溫,以及痧脹這一類疾病。
原文
吳又可溫病無陰證之論,實本長沙陽毒、陰毒中於雜氣之說,受毒有淺深,為病有重輕,一而二,二而一者也。王太僕曰:此陽勝格陰而致之,非寒也。
吳又可關於溫病沒有陰證的論述,其實是源於張仲景陽毒、陰毒是感受雜氣的說法,只是感受毒邪有深淺,發病有輕重,本質上是一回事。王太僕說:這是陽氣過盛而格拒陰氣所致,並非寒證。
原文
凡中此雜氣之人,不止咽喉痛身痛,甚至心腹絞痛,大滿大脹,通身脈絡青紫,手足指甲色如靛葉,口噤牙緊,心中忙亂,一二日即死者,此類是也。
凡是感染這種雜氣的人,不單是咽喉痛、身體痛,甚至會心腹絞痛,腹部嚴重脹滿,全身經絡呈現青紫色,手腳指甲顏色像靛藍葉,牙關緊閉,心中慌亂,一兩天內就會死亡的,就是這一類。
原文
但刺尺澤、委中、十指出血,即令服玉樞丹最妙,撥正散尤為奇方,男左女右吹人鼻中,雖危必蘇,以增損雙解散主之。
只要針刺尺澤、委中穴以及十個指尖放血,然後立即服用玉樞丹效果最好,撥正散更是奇方,男的吹左鼻孔,女的吹右鼻孔,即使病情危重也一定能甦醒,再用增損雙解散主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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