增訂通俗傷寒論

第九章 傷寒夾證

第九節 夾痛傷寒(一名傷寒夾胃脘痛)(2)

第九章 傷寒夾證2
原文
【證】頭痛身熱,惡寒無汗,胸脘滿痛,噁心吐酸。或兩脅痛,或腹脹痛,或少腹痛。
白話
【證】頭痛、身體發熱,怕冷沒有汗,胸部及胃脘部脹滿疼痛,噁心、吐酸水。或者兩脅疼痛,或者腹部脹痛,或者小腹痛。
原文
舌苔白滑,或黃白相兼,或灰白不燥,甚或黃濁。
白話
舌苔白滑,或者黃白相兼,或者灰白而不乾燥,甚至黃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