增訂通俗傷寒論

第一章 傷寒總論

第十三節 六經總訣(3)

第一章 傷寒總論49
原文
六經實熱,總清陽明;六經虛寒,總溫太陰;六經實寒,總散太陽;六經虛熱,總滋厥陰。
白話
六經的實熱證,總歸於清瀉陽明;六經的虛寒證,總歸於溫補太陰;六經的實寒證,總歸於發散太陽;六經的虛熱證,總歸於滋養厥陰。
原文
秀按 此治六經寒熱虛實之總訣,非博歷知病者不能道。
白話
秀按:這是治療六經寒熱虛實的總訣,若非廣泛經歷、深知疾病的人,不能說出這樣的話。
原文
外風宜散,內風宜熄;表寒宜汗,裡寒宜溫;傷暑宜清,中暑宜開,伏暑宜下;風濕寒濕,宜汗宜溫;暑濕芳淡,濕火苦泄;寒燥溫潤,熱燥涼潤;上燥救津,中燥增液,下燥滋血,久必增精;鬱火宜發,實火宜瀉,暑火宜補,陰火宜引。
白話
外風宜疏散,內風宜熄滅;表寒宜發汗,裡寒宜溫補;傷暑宜清解,中暑宜開竅,伏暑宜攻下;風濕和寒濕,宜發汗宜溫散;暑濕用芳香淡滲,濕火用苦寒泄利;寒燥用溫潤,熱燥用涼潤;上燥救津液,中燥增液體,下燥滋養血液,日久必增補精髓;鬱火宜發散,實火宜瀉下,暑火宜補氣,陰火宜引火歸元。
原文
秀按 此治四時六淫之總訣。風無定性,視寒熱燥濕為轉移,故風寒溫散,風熱涼散,風燥辛潤,風濕辛燥。
白話
秀按:這是治療四時六淫的總訣。風沒有固定的性質,根據寒、熱、燥、濕而變化,所以風寒用溫散,風熱用涼散,風燥用辛潤,風濕用辛燥。
原文
寒與暑為對待,燥與濕為對待,各宜對證發藥。
白話
寒與暑是相對的,燥與濕是相對的,各自應該對證用藥。
原文
惟火證獨多,如風寒濕閉郁表氣,鬱而化火者,治宜辛溫發散;內傷飲食生冷,遏而化火者,治宜辛熱消導。
白話
只有火證特別多,例如風寒濕閉塞鬱滯在體表之氣,鬱積而化為火者,治療宜用辛溫發散;內傷於飲食生冷,阻遏而化為火者,治療宜用辛熱消導。
原文
此二者,皆為鬱火,《內經》所謂「火鬱發之」也。
白話
這兩種,都是鬱火,《內經》所說的「火鬱發之」之意。
原文
外感溫暑燥熱,增助內熱成火者,治宜辛涼甘潤;內傷飲食辛熱,致火得熱愈熾者,治宜苦寒消導。
白話
外感溫暑燥熱,增加助長內熱而成為火者,治療宜用辛涼甘潤;內傷於飲食辛熱,導致火得熱而更加熾盛者,治療宜用苦寒消導。
原文
此二者,皆為實火,丹溪所謂「氣有餘便是火」,《內經》所謂「實者瀉之」是也。
白話
這兩種,都是實火,丹溪所說的「氣有餘便是火」,《內經》所說的「實者瀉之」就是這個道理。
原文
氣不足,致令脾陽鬱而成火者,李東垣所謂「陽虛發熱」也,治宜甘溫以補中氣,少佐甘涼以瀉浮火;腎水虛,致令肝火沖而上炎者,朱丹溪所謂「陰虛發熱」也,治宜甘平以滋真水,少佐酸辛以泄相火。
白話
氣不足,導致脾陽鬱結而成為火者,是李東垣所說的「陽虛發熱」,治療宜用甘溫以補益中氣,少量佐以甘涼以瀉浮越之火;腎水虛,導致肝火衝逆而上炎者,是朱丹溪所說的「陰虛發熱」,治療宜用甘平以滋養真陰,少量佐以酸辛以泄相火。
原文
此二者,皆為虛火,《內經》所謂「精氣奪則虛,虛者補之」是也。
白話
這兩種,都是虛火,《內經》所說的「精氣奪則虛,虛者補之」就是這個道理。
原文
若夫鬱火、實火、虛火之外,別有一種陰火者,此即陰盛格陽之火,亦即陰極似陽之火,《木華海賦》所謂「陽冰不治,陰火潛然」者也。
白話
至於鬱火、實火、虛火之外,另外有一種陰火,這就是陰盛格陽之火,也就是陰極似陽之火,《木華海賦》所說的「陽冰不治,陰火潛然」的意思。
原文
其於病也,雖見種種火象,如面赤戴陽,除中能食,手足躁擾,欲入泥水中坐,而用藥則惟大辛大熱,直破其陰以回陽,少佐甘鹹以引火歸元。
白話
這種病,雖然表現出種種火象,如面色發赤如戴陽,能食但中氣消失,手足躁動不安,想要坐到泥水裡,但用藥卻只用大辛大熱之品,直接破除其陰寒以挽回陽氣,少量佐以甘鹹以引火歸元。
原文
惟溫熱伏邪,最多假陰火證,如熱壅於上,氣不下行,而見熱深厥深,兩足如冰,或兩手亦冷,確似下寒上熱之證者,切不可誤認為陰火,輒用桂、附,而曰迎陽破陰,導龍歸海,以致酷烈胃液,爍涸腎陰,禍不旋踵,吾輩其審慎之。
白話
只有溫熱伏邪,最多假陰火證,例如熱壅塞於上部,氣不能下行,而出現熱越深厥冷也越深,兩足如冰,或者兩手也冷,確實像下寒上熱的證候,切不可誤認為陰火,就隨意使用桂枝、附子,而說迎陽破陰、導龍歸海,以致酷烈胃液,灼涸腎陰,禍害很快就到來,我們應當仔細審慎啊。
原文
傷寒一發汗而表寒即解,溫熱一發汗而裡熱愈熾,故傷寒以發表為先,溫熱以清裡為主。
白話
傷寒一發汗,表寒就解除;溫熱病一發汗,裡熱反而更加熾盛,所以傷寒以發散表邪為先,溫熱以清解裡熱為主。
原文
傷寒多傷陽,故末路以扶陽為急務;溫熱多傷陰,故末路以滋陰為要法。扶陽滋陰,均宜側重陽明。
白話
傷寒多損傷陽氣,所以後期以扶助陽氣為緊急任務;溫熱多損傷陰液,所以後期以滋養陰液為重要法則。扶陽和滋陰,都應當側重陽明經。
原文
秀按 傷寒注重寒水,表分實寒,自宜發汗,裡氣虛寒,自宜扶陽;溫熱注重燥火,初治清裡,末治滋陰,前哲確定之成法。
白話
秀按:傷寒注重寒水,體表有實寒,自然適宜發汗;裡氣虛寒,自然適宜扶陽。溫熱注重燥火,初起治療清裡,後期治療滋陰,這是前代醫家確定的既定法則。
原文
如伏熱發於上焦,虛煩懊憹,與梔豉湯;伏熱發於中焦,乾燥煩渴,與白虎湯;伏熱發於下焦,小便赤熱,與豬苓湯。
白話
例如伏熱發於上焦,出現虛煩懊憹,給予梔子豉湯;伏熱發於中焦,出現乾燥煩渴,給予白虎湯;伏熱發於下焦,出現小便赤熱,給予豬苓湯。
原文
上焦清宣,中焦清降,下焦清利,此皆清裡之法也。
白話
上焦用清宣,中焦用清降,下焦用清利,這些都是清裡的方法。
原文
惟滋陰一法,其先後緩急之間,最宜分際清析。
白話
只有滋陰這個方法,在先用後用、緩用急用之間,最應該界限清楚。
原文
但俞氏獨重陽明者,以胃為十二經之海,五臟六腑之大源也。
白話
但是俞氏唯獨重視陽明,是因為胃是十二經之海,五臟六腑的根本來源。
原文
以余所驗,未經汗下和解者,為陽盛致燥之陽明,以清火瀉陽為急;已經汗下和解者,為陰枯致燥之陽明,以潤燥滋陰為主。滋陰藥之先後宜否,當以此為標準。
白話
根據我的經驗,沒有經過發汗、攻下、和解的,是陽盛導致乾燥的陽明證,以清火瀉陽為急務;已經經過發汗、攻下、和解的,是陰液枯竭導致乾燥的陽明證,以潤燥滋陰為主。滋陰藥的先用後用是否適宜,應當以此為標準。
原文
邪留氣分,每易疏透,輕則自汗而解,重則解以戰汗、狂汗;邪留血分,恆多膠滯,輕則發疹而解,重則解以發癍、發瘡。
白話
邪氣停留在氣分,常常容易疏泄透發,輕的則自汗而解,重的則通過戰汗、狂汗而解;邪氣停留在血分,常常多有膠著滯留,輕的則發疹而解,重的則通過發癍、發瘡而解。
原文
秀按 氣,輕清也。正虛邪實,邪氣與正氣爭,則發戰汗出而解;正不虛,邪已甚,正氣欲逼邪外出,與邪氣競爭,則發狂汗出而解;邪正俱衰,陰陽自和,則不戰不狂,汗自出而解。邪之從自汗、戰汗、狂汗而解者以此。至於血,重濁也。
白話
秀按:氣是輕清的。正氣虛弱而邪氣實,邪氣與正氣爭鬥,就會發生戰汗,汗出而解;正氣不虛,邪氣已很盛,正氣想要逼迫邪氣外出,與邪氣競爭,就會發生狂汗,汗出而解;邪氣與正氣都衰弱,陰陽自然調和,就不戰不狂,自然出汗而解。邪氣從自汗、戰汗、狂汗而解的道理就在這裡。至於血,是重濁的。
原文
邪留血分,則邪氣遏伏甚重,急則從疹癍解,稍緩則從瘡瘍解,皆為外解。
白話
邪氣停留在血分,則邪氣遏伏很重,急的則從疹癍而解,稍微緩的則從瘡瘍而解,都是從外解。
原文
若邪不從外解而傳裡,則依附胃腸糟粕,必從大便解。傷寒重病然,溫熱伏邪然,時行疫病亦然。
白話
如果邪氣不從外解而傳入裡,就會依附於胃腸糟粕,必須從大便而解。傷寒重病是這樣,溫熱伏邪是這樣,時行疫病也是這樣。
原文
《內經》治傷寒,只有汗下兩法,謂未入於腑者,可汗而已;已入於腑者,可下而已。又云:發表不遠熱,攻裡不遠寒。治法何等直捷。
白話
《內經》治療傷寒,只有發汗和攻下兩種方法,說沒有入腑的,可以用發汗來治癒;已經入腑的,可以用攻下來治癒。又說:發表不避諱用熱藥,攻裡不避諱用寒藥。治法是多麼直接簡捷。
原文
余謂發表不但一汗法,凡發疹、發癍、發瘄、發痘,使邪從表而出者,皆謂之發表;攻裡亦不僅一下法,凡導痰、蠲飲、消食、去積、通瘀、殺蟲、利小便、逐敗精,使邪從里而出者,皆謂之攻裡。
白話
我認為發表不僅僅是一種發汗法,凡是發疹、發癍、發瘄、發痘,使邪氣從體表而出的,都稱為發表;攻裡也不僅僅是一種攻下法,凡是導痰、蠲飲、消食、去積、通瘀、殺蟲、利小便、逐敗精,使邪氣從體內而出的,都稱為攻裡。
原文
秀按 此語極為明通。凡邪從外來,必從外去,發表固為外解,攻裡亦為外解,總之使邪有出路而已,使邪早有出路而已。
白話
秀按:這句話極為明白通達。凡是邪氣從外而來,必須從外而去,發表固然是從外解,攻裡也是從外解,總之是使邪氣有出路而已,使邪氣早點有出路而已。
原文
即有人虛證實者,不過佐以托邪之法、護正之方,究當以祛邪為主。
白話
即使有人虛證實的情況,也不過是輔助以托邪的方法、護正的方藥,終究應當以祛邪為主。
原文
邪早退一日,正即早安一日,此為治一切感證之總訣。
白話
邪氣早退一天,正氣就早安一天,這是治療一切外感病的總訣。
原文
邪去正乃安,故逐邪以發表攻裡為先;正足邪自去,故扶正以滋陰補陽為主。
白話
邪氣去除,正氣才能安寧,所以驅逐邪氣以發表、攻裡為先;正氣充足,邪氣自然離去,所以扶助正氣以滋陰、補陽為主。
原文
古人去病補虛,總不外發表、攻裡、滋陰,補陽四大要法。
白話
古人治病去邪、補益虛弱,總不外乎發表、攻裡、滋陰、補陽四大要法。
原文
秀按 凡治傷寒,必先去病,病去則虛者亦生,病留則實者亦死,不拘風寒暑濕溫熱疫癘,總以逐邪為功,宜發則發,宜攻則攻,不必論邪之同異。
白話
秀按:凡是治療傷寒,必須先去除病邪,病邪去除則虛弱者也能生存,病邪留滯則實證者也會死亡,不論是風寒暑濕溫熱疫癘,總是以驅逐邪氣為功效,應當發散就發散,應當攻下就攻下,不必議論邪氣的同異。
原文
惟四損四不足,如大勞大欲及大病久病後,氣血兩虛,陰陽並虧,名為四損。
白話
只有四損四不足,例如大勞、大欲以及大病久病之後,氣血兩虛,陰陽都虧損,稱為四損。
原文
若感時邪,正氣先虧,邪氣自陷,此為內傷兼外感。
白話
如果感受時邪,正氣先已虧虛,邪氣自然內陷,這是內傷兼外感。
原文
凡遇此等,不可以常法正治,當從其損而調之,損其肺者益其氣,損其心者調其營衛,損其脾者調其飲食、適其寒溫,損其肝者緩其中,損其腎者益其精。調之不愈者,稍以常法治之。
白話
凡是遇到這種情況,不可以按照常法正治,應當根據其損傷來調治:損傷肺的,補益其氣;損傷心的,調和其營衛;損傷脾的,調節其飲食、適應其寒溫;損傷肝的,緩和其中氣;損傷腎的,補益其精髓。調治後不愈的,稍微用常法治療。
原文
一損二損,輕者或可挽回,重者治之不及;三損四損,化源已絕,枯魄獨存,雖盧扁亦無所施其技矣。若四不足:(一)氣不足。
白話
一損、二損,輕的或許可以挽回,重的治療不及;三損、四損,生化之源已經斷絕,枯槁的形骸獨存,即使盧醫、扁鵲也無從施展其技了。至於四不足:(一)氣不足。
原文
如氣不足以息,言不足以聽,或欲言而不能,感邪雖重,反無脹滿痞塞之證。(二)血不足。
白話
例如氣不足以呼吸,說話聲音低微不足以聽,或者想說話卻說不出,感受邪氣雖然重,反而沒有脹滿痞塞的證候。(二)血不足。
原文
如面色萎黃,唇口刮白,或因吐衄血崩,或因產後亡血過多,或因腸風臟毒所致,感邪雖重,面目又無陽色。(三)陰不足。
白話
例如面色萎黃,嘴唇蒼白,或者因為吐血、衄血、血崩,或者因為產後失血過多,或者因為腸風、臟毒所致,感受邪氣雖然重,面目又沒有陽氣之色。(三)陰不足。
原文
如五液乾枯,肌膚甲錯,感邪雖重,應汗不汗。(四)陽不足。
白話
例如五液乾枯,肌膚乾燥如甲錯,感受邪氣雖然重,應當出汗卻不出汗。(四)陽不足。
原文
如四肢厥逆,下利清穀,肌體惡寒,恆多泄瀉,至夜益甚,或口鼻冷氣,感邪雖重,反無發熱、燥渴、苔刺等症,此為虛中夾實。若遇此等,宜急峻補,虛症補回。
白話
例如四肢厥冷,下利清穀,身體惡寒,經常泄瀉,到夜晚更嚴重,或者口鼻有冷氣,感受邪氣雖然重,反而沒有發熱、燥渴、舌苔芒刺等症,這是虛中夾實。如果遇到這種情況,應當緊急峻補,等到虛證補回。
原文
感邪未盡,稍從感症法治之,但必辨虛多實多,或標急本急,細參現症脈舌,如虛多實少而為本急者,先補其虛以顧本;實多虛少而為標急者,先去其實以治標。
白話
感受的邪氣尚未盡除,稍微按照感證的方法治療,但必須辨別虛多還是實多,或者標急還是本急,仔細參考當前的症狀、脈象、舌象,如果虛多實少而屬於本急的,先補其虛以顧本;如果實多虛少而屬於標急的,先去其實以治標。
原文
若補後虛症不退,及加變症者危;去邪後正隨邪去,反現脫象者死。
白話
如果補後虛證不退,並且出現變證的,危險;祛邪後正氣隨著邪氣而去,反而出現脫象的,死亡。
原文
廉勘 凡時感病,夾脾虛者難治,夾腎虛者尤難治。
白話
廉勘:凡是時感病,夾有脾虛的難治,夾有腎虛的尤其難治。
原文
蓋外感邪氣,多從汗下清泄而外解,若夾脾虛者,脾陽虛則表不能作汗,脾陰虛則里不任攻下,或得汗矣則陽氣隨汗而脫,或得下矣則陰氣從下而脫。
白話
因為外感邪氣,多從發汗、攻下、清泄而從外解除,如果夾有脾虛的,脾陽虛則體表不能發汗,脾陰虛則里證不能耐受攻下,或者發汗了則陽氣隨著汗而脫,或者攻下了則陰氣從下而脫。
原文
即純用清泄,中氣亦不克支持,藥愈涼而邪愈遏,脾氣不得上升,往往中滿便泄,氣怯神倦,卒至自汗氣脫而死。又夾腎虛者,有陰虛陽虛之分。
白話
即使純用清泄,中氣也不能支持,藥越涼而邪氣越被遏阻,脾氣不能上升,往往出現中滿便泄,氣怯神倦,最終自汗氣脫而死。又夾有腎虛的,有陰虛和陽虛的區別。
原文
陽虛者,一經汗下清利,則脫絕之症隨見;陰虛者,一經汗下溫散,則枯竭之症隨見。
白話
陽虛的,一經發汗、攻下、清利,則脫絕的症狀就跟著出現;陰虛的,一經發汗、攻下、溫散,則枯竭的症狀就跟著出現。
原文
往往邪未去而正氣即脫,到此虛實關頭,必須時時診察。
白話
往往邪氣未去而正氣已經脫,到了這個虛實的關鍵時刻,必須時時診察。